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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摘“心”又摘“脑”

作者:朱 春 · 2015-05-04 来源:凯风网

  罗斯先生在其新著《邪教:洗脑背后的真相》中提出,判断邪教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该组织的领导人和占统治地位的小圈子,是否在经济和性等方面,对其成员进行了剥削。

  就法轮功而言,首先是经济剥削显而易见。据媒体曝光,李洪志家族在美国的11处房产,以及众多弟子因“修炼”、“奉献”而流离失所的惨状便是铁证。性剥削也很直观,李“主佛”包养“神韵”女演员、简鸿章与女下属玩“性加情”等勾当,无不清楚地表明性剥削在法轮功各阶层普遍存在。还有劳动力的剥削,只要看一看在龙泉寺作牛作马的“义工”,或在街头巷尾卖命“推票”的弟子,就不需要再多解释。

  本文要探讨的重点,是罗斯先生著作中已有表达但没有言明的一种剥削方式,即法轮功的精神剥削。

  精神剥削不同于精神控制。精神控制主要通过瓦解信徒对自己的认识,对之植入新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如“威德”、“圆满”等),从而使其依赖于法轮功和李洪志,成为这个法轮功滋扰社会及向主子邀功的工具,是侧重于过程的一种行为。而精神剥削,主要是对信徒言论、文化、思想上的禁锢和愚弄,使之长期处于压抑、麻木、愚昧和恐怖之中,是侧重于结果的一种行为。

  法轮功实施精神剥削的手段,主要有思想欺骗和强权压制两种,都靠李洪志的“神”权得以实现。一开始,李洪志就以“8岁圆满,具大神通”的“神”貌出现,承诺要给人一部“上天的梯子”,完成了思想欺骗这关键一步。其后他得以口含天宪、脚踏万“轮”——只要是他说的话,就绝不容质疑,稍有偏差,便动辄“大棒”、“重锤”打击,名正言顺地实施强权压制。对此,罗斯先生给出了客观的评价:“李洪志是绝对的、独裁的领导者,几乎没有任何人提出质疑(事实上是没有人敢,笔者注);在法轮功内部,他的个人权力与影响力似乎没有任何限制”。君不见即使功高如王彤文者,也因特立独行被李“主佛”看不顺眼,已被贬为“乱法者”,与“特务”等同视之。可见,在法轮功组织内,精神剥削是何等的严重。

  精神剥削后果极其严重。罗斯先生在著作中举了几个例子,如在李洪志“消业论”的影响下,弟子们坚信疾病只有通过“修炼”才能真正治愈,导致一些信徒因忽视医治而病情恶化,甚至死亡。还有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很多家庭因有人质疑或批评李洪志的教义,而引发严重的隔阂。像那位“躲妈妈”的“竹博士”,虽属极端个案,却具有鲜明的代表性。此外笔者要补充的是,过度的精神剥削还导致了法轮功人员神智失常,直接实施了对自己或他人身体的伤害。如马建民剖腹寻轮、丛学龙砍死亲姐,都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悲剧。

  法轮功的精神剥削虽属意识形态领域的剥削,却跟经济、性、劳动力等“实体”剥削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可以说,没有精神剥削这层“铺垫”,“实体”剥削无法轻易实现;而离开“实体”剥削这个终极目标,精神剥削也就失去意义。因此,对于这两者,我们既可以理解为基础与延续的关系,也可以理解为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因为独立思想的能力一旦失去,便只有任人渔肉的份了。

  最后,奉劝法轮功痴迷者,切莫再让自己被摘“心”又摘“脑”了,即便“主佛”先生看上去,还是那么“慈悲庄严”、“温情脉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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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一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