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评论
六记鞭刑让法轮功沦为笑柄

作者:高原 · 2015-04-07 来源:凯风网

   1月20日 ,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等媒体报道了一起涂写法轮功邪教标语被判鞭刑案,称一名中国籍青年(名叫高兵,系法轮功学员),短短11天内在地铁柱子、混凝土支柱和金属电网格箱等涂鸦,构成破坏公物罪,被判坐牢两个月和打六鞭。(凯风网 3月27日 报道)读罢此报道,不禁哑然失笑,堂堂大法弟子,走在“神路”上的人,“未来的佛道神”,竟然被常人社会依法处以鞭刑,让法轮功沦为世人谈论的笑柄,真是法轮功的“奇耻大辱”!

  揭了弟子的丑   

  大法弟子一向视李洪志宣扬的“真善忍”为修炼的最高标准,并以此作为“衡量宇宙中好与坏的标准”,作为“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由此推断作为大法弟子应该是行为文明、修养良好、道德高尚”的修炼人。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此次大法弟子高兵之所以遭受鞭刑处罚,就是因为他在公共场所肆意涂鸦宣传法轮功的行为触犯了新加坡法律所致。高兵的犯罪行为,与“真善忍”的修炼标准相去甚远,这种言行不一的表现随即遭到了世人的嘲笑和讽刺。新加坡教育联盟网刊文称:“小小年纪不学好宣传什么法轮功?而且还非要作死要在地铁涂鸦?”在NGA论坛、buzzhand网站发布的有关高兵案例评论中,有网友跟帖评论道:“姐笑死了,哈哈哈哈哈,六鞭子哦欢迎轮子来新加坡”;网友Singapore跟帖说:“法轮功在新加坡没市场,倒不是因为政治原因,主要是烦你丫扰乱社会秩序”。网友的吐槽切中要害:如果高兵在新加坡要是认真学好、遵规守纪、不作死,怎会引来鞭刑之苦,牢狱之灾?这就叫自作自受!高兵违法受罚的丑行只是大量法轮功弟子触法受罚案例中的冰山一角,如法轮功成员吴瑞荣、林涛在马来西亚违法派发法轮功资料被捕案,法轮功人员曹凤旋在美国旧金山市因抗法被拘案,一名法轮功学员在美国法拉盛皇后区用假钱行骗被抓案,新西兰籍法轮功人员米基尔.费南迪斯因故意毁坏街头反邪教横幅被香港法院通缉案。可见,六记鞭刑着实让高兵吃了苦头,一方面鞭笞了法轮功鼓吹“真善忍”的虚假性,另一方面又无情揭露了大法弟子违法乱纪的丑行。  

  丢了主佛的脸   

  为了蛊惑弟子,李洪志到处自我吹嘘,自称“宇宙主佛”,说什么自己是“8岁修炼圆满”,具备化功、遥视、隐身、遁术、搬运、思维控制等大神通;鼓吹“法轮”保护论,说“法轮是宇宙的缩影”,法轮可以度已、度人,能给弟子小腹部装上“法轮”并保护弟子;吹嘘“法身”保护论,自我标榜“我有无数的法身,……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我的法身会一直保护着你,一直到你修成”;“谁也不敢来轻易动你的,而且你有我的法身保护,不会出现任何危险”;神化正念的作用,他说:“很多弟子都能在正念中随心所用,几乎用什么有什么,如将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坏人定住,只说一声‘定’,或者说‘你站在那儿别动’,过后想一下‘解’就解除了。……可使用意念指挥——叫其干什么,邪恶的坏人就会干什么。”可见主佛简直将牛皮吹破了天。然而当弟子高兵因触法被处以六记鞭刑,遭受皮肉之苦时,怎么不见主佛的“法身”、“法轮”来保护弟子呢?怎么不见主佛用“正念”将施刑之人定住呢?怎不见主佛用神通将弟子或隐身、或逃遁、或搬运走,以免弟子受皮肉之苦呢?怎不见主佛将施刑之人进行“思维控制”,或使用化功将施刑之人化掉呢?当监牢里传来高兵受罚的哀嚎声时,这岂不是对主佛鼓吹的神通一个莫大的讽刺吗?当六记鞭子落下时,不仅打在大法弟子的屁股上,更是打在主佛的佛脸上;丢人现眼的主佛,不知以后你的脸该往哪儿搁呀?  

  堵了轮媒的嘴   

  轮媒向来以维护李洪志及法轮功的整体利益为己任,只要是有利于法轮功利益的事情,轮媒就会勇往直前,毫不畏惧,使尽浑身解数发动宣传攻势,比如轮媒通过编造有关“三退”、“活摘”、“讲真相”、“酷刑迫害”等子虚乌有的谣言,搏人眼球,诅咒、污蔑中共和政府,唯恐天下不乱,以便从中渔利;如果遇到不利于法轮功的事情,轮媒就会默不作声,当缩头乌龟;轮媒过往的表现是这样,现在的表现也是如此;在高兵受鞭刑处罚一事上,哪里看到过轮媒勇敢的站出来为高兵进行鼓与呼?轮媒的集体沉默只能说明此案令法轮功十分尴尬,好比“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看来六记鞭子着实打中了法轮功的要害,堵住了轮媒的嘴,灭掉了轮媒往日嚣张的气焰。  

  现了神迹的形   

  法轮功经常宣扬各种神迹,四处欺骗世人。法轮功宣称只要口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可得到主佛的庇护,逢凶化吉,永保安康。打开轮媒的网站,各种神迹故事琳琅满目,俯首皆拾,如李洪志掌拍治愈罗锅、正念康复断臂、开水烫脚无恙、烂草莓神奇复鲜、看神韵演出治病。按理,大法弟子是走在“神路”上的人,个个身怀绝技,神通非凡,只须口念“九字真言”就能逢凶化吉,遇难成祥;然而当高兵触法受罚时,怎么不见“九字真言”保护高兵免受鞭刑之苦、牢狱之灾呢?怎么不见主佛派自己的“法身”前往解救弟子呢?怎么不见主佛下的法轮保护弟子不再受罪呢?这样的神迹为何没在高兵身上出现呢?高兵受罚的事实表明,法轮功宣扬的所谓神迹全是骗人的鬼话,正如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六记鞭刑打得法轮功神迹原形毕露,神迹故事犹如纸糊的灯笼,一戳就这样破了。  

  服了法律的软   

  法律是一种以正义为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作保证,对人们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在现代法治社会里,任何团体、组织、个人都要尊重法律,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在主佛李洪志看来,“法轮大法”是“宇宙的根本大法”,人间的法律是低层次的法,他说“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的了……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甚至提出“要法律干什么呀”这样的谬论。如果真如主佛所说,那么何以解释主佛在被我公安部通缉时,非要仓皇出逃美国寻求庇护呢?何以解释在美国因未系安全带、超速违法犯罪时还要认罪伏法、接受罚款呢?何以解释当高兵因违法宣传法轮功被新加坡法律治以坐牢两个月和六记鞭刑的处罚呢?何以解释众多法轮功弟子海内外触法受罚的案例呢?毋需赘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间的法律不仅能管得了牛皮哄哄的李主佛,更管得了走在神路上的大法弟子;六记鞭子落下时,既是高兵罪有应得,又充分表明大法弟子还是服了法律的软,由此也立了法律的威。  

  综上所述,六记鞭刑让大法弟子露丑,主佛丢脸,轮媒闭嘴,神迹现形,弟子服软,也让法律立威,更让法轮功的丑态沦为笑柄!  

分享到:
责任编辑:紫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