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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佛”乎?“贪佛”也!(图)

作者:霜 刃 · 2015-02-26 来源:凯风网

  网友白衣子在其《李洪志高价卖书敛财(图)》(凯风网2015年2月11日)中告诉我们:“最近,李洪志打起弟子的注意,高调出售他的图书、音像制品等。他真够‘黑’的,卖给弟子的东西还定出天价!”  

  

  图一:李洪志“经文”价格

  读完此文,突然冒出一个疑问:李洪志到底算“廉佛”还是“贪佛”?为什么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因为这尊“宇宙主佛”言行严重分裂,其言廉,其行贪。

  且听李洪志的“廉言”:

  “廉言”一:修大法必须看淡钱财

  李洪志屡次要求弟子“对金钱或者是在物质上看得淡一些”(《转法轮·失与得》),提出“修大法就必须放下为钱为物之心”(《出家弟子的原则》)。进而认为“钱”是修炼的最大障碍:“修炼人一碰钱就复杂了,名利是人最大的修炼障碍。”(1996年《北京国际交流会讲法》)李强调执着于钱财就是“假修”,会导致坏教坏法:“执着于钱,乃求财假修,坏教,坏法,空度百年并非修佛”(《修者忌》)。并质问弟子:“对于物质利益,对钱追求的心那么强是修炼吗?”(1997年《纽约法会讲法》)

  “廉言”二:修炼人应该逆“常”而行

  李洪志贬低常人的利益追求:“金钱、利益,都是常人的东西”(《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讲》),修炼人就不同了:“作为修炼的人是不求世间得失的。”(《2003年华盛顿DC法会讲法》)“钱乃身外之物。人人皆知,人人在求。”(1995年《富而有德》)“我们对常人的金钱……不感兴趣。”(《2003年美中法会讲法》)“我们炼功人却不是这样,正好相反,我们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东西,而我们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转法轮·失与得》)

  “廉言”三:正教钻钱眼,大法是净土

  李洪志说:“目前一切正教都没有神管了,宗教中的人都在为钱财地位而争斗。”(1999年《澳大利亚法会讲法》)“宗教已不能按照佛的要求做了,所以现在有的和尚贪心很大,他要多多的钱……甚至这种为私的观念,能够使人家倾家荡产来侵夺人的东西,他都不能得到满足的心……他怎么能是修炼的人?”“大法是不能用钱来衡量的。……现在这个宗教中为钱为权参与政治的事情司空见惯,也就见怪不怪了。”(1999年《美国东部法会讲法》)“唯有在我们法轮大法这块儿,是个绝对干净的净土……这是人间仅剩的唯一的一块净土。”(1999年《加拿大法会讲法》)

  再看李洪志的贪行:

  贪行一:非法行医骗钱

  李洪志的财产,沾满了骗钱之原罪。“传功”初期,李洪志以祛病健身为幌子,靠“治病”吸引信徒。伪气功泛滥的时候,李洪志经常给人“发功治病”,1992年6月在北京建材礼堂就做过“带功报告”,并且在报告之后与几个“助手”现场发功,当场收钱。此外,李洪志在还家中替人瞧病,声称不收钱,实际上设置了“功德箱”,让助手暗示病人一次捐款不得少于100元。其早期弟子宋炳臣在给中国气功协会领导的检举信中,就揭发李洪志在办班中,向学员说过“有一个人脑袋里长了个大瘤子,他(她)向我捐赠4000元,这个大瘤子就没有了”,十分露骨地索“捐”,而且是狮子大开口。

  

  图二:李洪志发功治病,当场收钱验钞核数

  贪行二:借办班大肆敛财

  所谓的法轮功培训班,无非是吹吹大牛,粗略地教点“五套功法”,在一般人月工资水平只有几十元的时候,每个学员收费20至60元不等,加之偷税漏税,敛财不菲。据不完全统计,1992年5月至1994年底,李洪志开班纳徒,办班收费,共办班56期,收入300万元以上。其中在哈尔滨办班时间只有几天,说是免费,但听课证每张却高达53元,净收入达20万元。李洪志办班,屡屡为收入分成与操办方闹得不愉快,主要是因为他太贪,一次在结账后居然又索要衣服费。

  贪行三:出售书籍、音像制品等牟利

  李洪志通过推销练功书籍刊物、练功磁带光盘、“法像”和法轮功的标识徽章等,大肆牟利。据统计,自1992年5月至1994年底,“法轮大法研究会”组织出版的各种法轮功图书及相关物品,总价值达1.3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4229万余元。

  贪行四:收受巨额“捐赠”发财

  李洪志出书,暗示弟子出血(弟子的“修炼体会”中明确说过);法轮功办基地,发动弟子捐款,结果基地没建,钱落进了李的腰包;李洪志要住豪宅、坐轿车,都曾暗示弟子捐赠给他。李昔日的弟子刘亚谦在《我所了解的李洪志(图)》一文就有过控诉:“1998年10月,法轮功大连辅导站站长送给李洪志一台日本尼桑轿车。李洪志得到这辆车后,通过长春总站打电话通知我,利用我在长春市工商局车辆管理的便利之机帮助转卖车辆,最后将车辆变卖给北京籍的李某某。李洪志得卖车款近十万余,而卖车转籍的3800元手续费都是我给垫付的,至今未还……”

  贪行五:办实体获取暴利

  法轮功在海外办媒体收取广告费,办演艺团体赚钱,还搞宗教旅游什么的。需要说明的是,法轮功的许多“项目”都打着宗教的旗号,享受免税待遇,像“神韵”演出、龙泉寺宗教旅游项目等,都是李洪志和少数法轮功上层人物的摇钱树。至于基层弟子,只有当票奴、义工受盘剥的份儿。

  此外,李洪志还通过卖国求荣来获取西方反华势力的巨额“资助”,扣除做宣传等成本,其余皆落入其腰包。

  圣人说:“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论语·公冶长》)信哉斯言!显然,若仅“听其言”,李洪志似一尊“廉佛”,然“观其行”,李洪志实乃一欲壑难填的“贪佛”。故结论是:“廉佛”乎?“贪佛”也!言似廉,行实贪,“伪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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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 平 林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