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评论
“法力”与法律

作者:张海 · 2015-01-13 来源:凯风网

  “法力”,是邪教教主们身上的不二标志;法律,则是规范世人行为、道德的行为准则。“法力”与法律到底谁更厉害,答案似乎不言自明。

  邪教教主们自称的“法力”何其厉害,以致法律在他们面前不值一提。

  法轮功教主李洪志自称“8岁得上乘大法”,并“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功力达到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 华藏宗门教主吴泽衡则自称“7岁承曹洞禅门高僧德真、德智大和尚接引,11岁入山随师修行、习武、研读兵法”,并自封“觉皇”,号称是“大日如来佛”的化身;全能神头目赵维山则称耶和华统治的“律法时代”、耶稣统治的“恩典时代”已过去,“全能神”统治的“国度时代”已来临;人民圣殿教教主琼斯称天上并没有什么上帝,他才是人世间真正的“上帝”;大卫教教主考雷什宣扬只有他才掌握了通向“天堂"奥秘;日本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则称自己是“神仙”化身,他的前世是“埃及的宰相”……

  李洪志宣称,其所传的“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是宇宙中最大的法,“三界一切众生都是为这法而来、为这法而造就的……其中当然包括现在的法律”;全能神教主赵维山宣称要在全能神的率领下与“大红龙”展开决战,“将大红龙灭绝,建立全能神统治的国度”,对抵抗全能神的,可以任意宰杀;日本的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为了报复当局,可以毫无顾忌的在东京地铁释放沙林毒气,造成数千人中毒;美国人民圣殿教教主吉姆·琼斯可以建立邪教王国,与警方武装对峙……邪教教主们何等厉害,不是“佛道神”,便是佛祖、耶稣转世的代言人与化身,皆是跳出三界之外,纵横宇宙无碍,法力无边的“神仙”。

  然而,事实又如何呢?法律根本就是他们无边“法力”终结绝杀。

  法轮功教主李洪志因触犯中国法律而被通缉,不得不仓皇逃往美国寻求庇护,并放下堂堂“宇宙主佛”之尊,寻求美国法律的保护“我是美国的永久居民,是在美国的法律行使范围内的永久居民”,开始在法律面前摇尾乞怜;在印度,梅加拉亚邦西加罗丘陵县副行政长官普拉温·巴克什颁布禁止撒旦教的法令;在英国,乌克兰切尔卡瑟州协助邪教头目诈骗信徒400万格里夫纳的一帮凶被捕;在印尼,西爪哇省警方逮捕了一名自诩“真主先知”的42岁伊斯兰邪教头目,此人或将面临五年刑期;在美国,美国联邦调查局出动军警人员、坦克和直升机攻击“大卫教”总部,使大卫教派葬身火海,包括教主考雷什在内计86人被烧死;在日本,日本政府对制造“沙林 ”恐怖事件的“奥姆真理教”依法制裁,逮捕了教主麻原彰晃和大批的骨干分子,并已对3名首恶分子判处死刑……。

  对于法律的作用,英国法学家波洛克说“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邪教教主们究竟是“人”还是“神”,答案一目了然。不管他们在信徒面前是如何的威风八面,如何的装神弄鬼,但在法律面前他们永远也摆脱不了人的属性,只要违反了法律,他们的“法力”再大也始终逃脱不了法律“五指山”的制裁。

分享到:
责任编辑: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