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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神人”遇到法律

作者:丁 子 · 2014-12-02 来源:凯风网

  无论是“神医”、“神仙”、“主佛”,还是什么“觉皇”、“明师”、“神的使者”,皆可统称为“神人”。这些“神人”,不是称自己医术绝伦,就是称自己“神功”盖世,世间凡人皆难望其项背。但是这些“神人”遇到法律就原形毕露。这不,11月19日,号称拥有高超医术,专治绝症的“神医”胡万林,被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一代“神医”在森严的法律面前终于露了原形,就此锒铛入狱,遗臭世间。

  其实,相较于邪教教主而言,“神医”胡万林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形形色色的邪教教主们可都是以万能的"救世主"形象示人,均鼓吹自己"超凡脱俗",有救世济人的“神功”。法轮功教主李洪志声称自己是“宇宙主佛人”,具“四大神通”。华藏宗门教主吴泽衡自称“觉皇”,是“大日如来佛”的化身。人民圣殿教教主琼斯称天上并没有什么上帝,他才是人世间真正的“上帝”;大卫教教主考雷什宣扬只有他才掌握了通向“天堂"奥秘;日本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则称自己是“神仙”化身,他的前世是“埃及的宰相”;太阳圣殿教教主吕克·茹雷称自己是“耶稣下凡”。邪教教主的具体做法虽表现不一,但其手法相似,目的相同,均把自己塑造成无所不能的“活上帝”、“活神仙”,是法力无边的“神” 。

  这些人正因为他们是“神”,所以他们都不约而同的自嘘自己是早已跳离三界之外,完全不受凡间约束的“神人”,规范凡间行为的法律当然更是视若无物。如法轮功教主李洪志就宣称,其所传的“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是宇宙中最大的法,“三界一切众生都是为这法而来、为这法而造就的……其中当然包括现在的法律”;全能神教主赵维山称要打败大红龙政权,建立全能神的国度,对抵抗全能神的,可以任意宰杀,山东招远全能神信徒杀人案,就是其邪恶的集中曝光;日本的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为了报复当局,可以在东京地铁释放沙林毒气,造成数千人中毒。美国人民圣殿教教主吉姆·琼斯可以建立邪教王国,与警方武装对峙,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

  事实真是这样的吗?不幸的是,当这些“神人”碰见法律时,不仅“神功”瞬间崩塌,而且个个撞得头破血流。在中国,法轮功教主李洪志被通缉仓皇奔逃美国,虽侥幸逃脱中国法律制裁,但也从此饱尝寄人篱下之苦;在德国,纽伦堡—菲尔特地区法院判处一邪教大师三年有期徒刑;在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州执法机关逮捕“耶和华见证人”邪教团伙;在美国,美国联邦调查局出动军警人员、坦克和直升机攻击“大卫教”总部,使大卫教派葬身火海,包括教主考雷什在内计86人被烧死;在日本,日本政府对制造“沙林 ”恐怖事件的“奥姆真理教”依法制裁,逮捕了教主麻原彰晃和大批的骨干分子,并已对3名首恶分子判处死刑……。

  这就是“神人”与法律正面碰撞的后果!“神人”真“神”吗?否也,他们一旦碰上法律这条高压线,立刻土崩瓦解,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审判。而这正是“法律”的威力,也正是“神人”们的最终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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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