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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难逃法律重锤

作者:李娜 · 2014-11-13 来源:凯风网

  尽管邪教教主不断吹嘘自己有特异功能,但是,在法律面前,邪教犯罪同样会受到制裁,今年的全能神招远血案的杀人犯被法律制裁、华藏宗门教主吴泽衡被广东公安依法逮捕,还有号称“宇宙主佛”的李洪志美国交通违法受制裁,等等。 

  ——邪教教主没有特异功能 

  邪教法轮功教主李洪志,自称自己有无数“法身”,吹嘘他的“法身”无处不在、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然而,这位“大师”连他自己的事都无法预料,如他改生日却被他的接生护士潘玉芳揭穿、他生病住院割阑尾也被医院留下住院证明,还有自己隐蔽的偷情也被人撞见,自事都预测不了,还谈什么预测别人的未来?华藏宗门教主吴泽衡自称是“大日如来佛”的化身,法力无边,具有“天眼通”、“宿命通”等特异功能,“可预测一些将要发生的事,看到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可是自己被依法制裁依然没有预测得到;全能神教主赵维山为逃避中国政府依法打击,逃至国外。 

  邪教教主本身无特异功能,谈何保护其弟子,为此,邪教成员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制裁成必然。 

  ——邪教违法受法律制裁已有大量案例 

  从邪教教主到邪教成员因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数不胜数,如法轮功教主李洪志被中国政府依法通缉,在美国交通违法受罚;华藏宗门邪教教主曾三次受到法律制裁,现在仍在受审当中;全能神邪教成员因杀人被判死刑等等,事实说明,邪教不在法律之外,无论邪教教主如何吹嘘,他们因违反犯罪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说明,邪教犯法同样受制裁。 

  ——邪教无法摆脱法律的重锤 

  法律是以事实为根据,惩治邪恶、维护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如此,境外也同样。别说是邪教,即使是国家总统也要遵纪守法,在我们国家更是如此,近期我国政府依法制裁高官要职人员,就是证实一个问题,那就是王子犯法与民同罪。 更何况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不会纵容邪教,如1999年12月,法国参议院通过一项法律,对1901年关于成立宗教协会的法律和1936年关于战斗团体和私人武器的法律进行修改和补充。授权政府解散那些以非法行为危害公共秩序或对公民构成威胁的任何团体。对违法犯罪活动进行的处罚从1901年法律规定的3万法郎罚款并最高1年监禁修改为3年监禁并30万法郎罚款,明显加大了处罚力度。2000年6月,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了一项修改现行法,加强打击邪教力度的法案——尼古拉·阿布法案。美国政府除法律之外,对邪教也绝不手软,如动用坦克、大炮打击大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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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