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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盗窃”心理分析 (图)

作者:李 勇 · 2014-09-29 来源:凯风网

  盗窃,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已有,这样的事情贯穿了法轮功的整个过程。早期李洪志剽窃佛教术语编造歪理邪说,期间盗播《雪山飞狐》等电视剧骗取广告费,现在又盗用“香港普兰方信公司”的名称搞“捐款”宣传,不知明天还有哪个躺着中枪?任何习惯性的行为,背后都有复杂的心理驱动,分析法轮功的“盗窃”行为,有必要说说它们的“盗窃”心理,具体为: 

    

  自以为计的侥幸心理。20111月28,法轮功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刊登知名艺术表演家马季的《相声艺术漫谈》,后被该作品版权继承人马季的儿子马东告上法庭。2014年326日,法轮功自称与马东达成和解,同时公开刊发了《和解声明》。但是,法轮功把承诺删除的马季作品继续保留在媒体上,却将不能删除《和解声明》删除,引起网民广泛关注和强烈批评,法轮功对此置之不理。透过法轮功可耻的行为,不难发现背后的侥幸心理,即以为当事人马东不会继续关注事态发展,也以为网民不会发现法轮功卑劣行迹。事实上,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法轮功任何侥幸心理都难逃群众的眼睛,到头来只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迫于生存的无奈心理。20122月,法轮功电视台非法播放国产电视剧《鹿鼎记》,播出至第19集时,被版权方泰盛娱乐公司发现,经严正交涉,法轮功被近停播。同年4月,法轮功电视台再次盗播由北京慈文影视公司制作,泰盛娱乐公司享有海外发行权的电视剧《雪山飞狐》,在版权方泰盛娱乐公司多次发律师函交涉下,法轮功置若罔闻,继续盗播,被泰盛娱乐公司向美国加州法院提起诉讼。法轮功电视台四处拉广告,盗播电视剧提高关注度是他们拉广告的方式,如果停播不仅人气受到影响,同时涉嫌广告违约,因此法轮功在当事人交涉的情况仍然置若罔闻。迫于生存的需要,法轮功频频盗播电视剧,为的是提高知名度,骗取一点广告费,以解燃眉之急呀! 

  坐立不安的恐慌心理。2011年上半年,华侨时报社社长周锦兴发出三封邀请书,邀请李洪志公开辩论,让他当着世界人的面自证“宇宙主佛”。但是,李洪志自己不应战,却教唆弟子每周都到华侨时报办公地“静坐”、“诬陷”和“谩骂”,之后周锦兴将多篇揭露李洪志的文章编成《正义特刊(第五期)》,随着《华侨时报》向民众派送。李洪志怎么做的呢?教唆一些年老的弟子前去偷窃《正义特刊(第五期)》,偷窃不到就花高坐集体清购,生怕《正义特刊(第五期)》被更多的民众看到。周锦兴公开挑战李洪志,并把挑战书发到媒体上,等于逼着李洪志自揭伪装,李洪志怎么不心如火?他教唆弟子前去偷窃,是坐立不安恐惧心理最直接的体现。

  克服不了的贪婪心理。贪婪是人的劣根性,贪欲一旦被唤起,行为会失去底线,做事毫无法度。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跑到泰国投靠妹夫孙森林的李洪志看到人们对佛教的崇拜,先后剽窃了“圆满”、“法身”、“层次”、“不二法门”、“附体”等佛教术语,编造《转法轮》,实则挂羊头卖狗肉;他看到每年513日是泰国的“佛诞节”,全国放假一天,回国就把出生日期从1952年的77日改为1951513日,此为盗佛教之名;后来法轮功有点规模时,李洪志教唆弟子集体行窃,法轮功偷盗不断,其根源在于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在于李洪志内心的贪婪。李洪志以偷盗之伎传播法轮功,骗取的钱财很多,在美国购买无数豪宅和名车,过上了花天酒地的生活,但他从没有想到收手,仍然依靠法轮功敛财。

  挥之不去的仇恨心理。20107月28,南京塑料四厂厂区内一拆旧工地因丙烯管道泄漏引发爆炸,导致13人死亡和120人住院治疗。此事一出,法轮功媒体立即蜂拥而上,立即盗用非洲刚果民主共和国一起油罐车爆炸起火、广西宜州市广维化工公司爆炸、大连新港附近中石油输油管道爆炸的照片,编造了《惨烈大爆炸至少烧死100多人南京人惊魂一天》、《南京大爆炸官方与民间说法大相迳庭》,《南京大爆炸爆直播门民:79人亡官:300多伤》等造谣文章,恶意攻击中国政府。发生爆炸造成众多人员伤亡,本是人间悲剧,法轮功却把它当成抹黑中国的“机会”,不惜盗用照片扩大宣传效果,如果没有极度仇恨心理的驱使,法轮功会做出如此卑劣的盗窃行为吗? 

  有什么样的需要就有什么样的心理,有什么样的心理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法轮功屡屡实施偷窃恶行,是由其邪教本质所决定。偷窃,历来为人们所不耻、为法律所不容,法轮功行窃必将把自己逼上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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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