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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犯“天条”的“神”

2014-09-18

  国有国法,教有教规。基督教教规集中体现在对“十诫说”上,对信徒来说,《十诫》就是法条,对神来说,《十诫》就是天条,但不管是“神”还是信徒,都必须遵守法律。冒充基督教的“全能神”邪教组织,以“神”的名义,屡犯“天条”,藐视法律,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杀人。且看“全能神”是个什么样的“神”? 

  破“神规”,是个不折不扣的“邪神”  

  基督教教规中的第一诫和第三诫分别规定“不可有别神(除耶和华外,不可有别的神)和“不可妄称神的名”(即不可玷污神荣耀)。而全能神教主赵维山不但不敬这个神,还人为制造了七个“神”,其中有一个受他操控的“女基督”,取名为“全能神”。但以赵维山为首的“全能神”并非为人类造福的“善神”,而是骨子里充斥着邪恶,肆意残害生命的 “邪神”。 

  破杀戒,是个不折不扣的“凶神” 

  基督教教规中第6诫为“不可杀人”。而全能神却大开杀诫,杀脱教者、杀不信教者等等。山东招远血案就是最明显的例子。据犯罪嫌疑人张立冬交代,他之所以殴打被害人是因为他们把被害人当作“恶魔”和“邪灵”,并疯狂叫嚣“就是要打死她”,简直成了一伙杀人不眨眼的“凶神恶煞”。“全能神”教唆信徒只信“神”不信“法”,枉开杀戒,公然藐视法律,对抗法律,其罪不可赎。 

  破淫戒,是个不折不扣的“色神”  

  基督教教规中第7诫是不可夺走他人的妻子(禁止奸淫)。而全能神则在牧区内每一个层级,安排一名女性给该层级的“男负责人享用”,并美其名曰“过灵床”,其实就是淫乱,完全不把教规和法律当回事,把女信徒当成他们的泄欲工具,成了不折不扣的“淫神”。 

  破财戒,是个不折不扣的“贪神”  

  基督教教规第10诫:不可贪念他人的好东西或财物。而全能神则主张“神家的钱财、物质,包括一切财产都是人当纳的祭物,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享用之外,任何人不得享用”。这就赤裸裸地暴露出赵维山觊觎、贪念他人财物的丑恶面目。 

  破权戒,是个不折不扣的“恶神”  

  基督教在处理宗教信仰与世俗社会的关系上有严格的教规:即宗教不要过问世俗社会特别是世俗政府的事。自文艺复兴以后,延续一千多年的“教权高于政权”的历史宣告终结,教权与政权相分离,教权不再干涉政权。政教分离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巨大进步。然而,全能神搞了一套包藏祸心的邪教教义。声称全能神统治的“国度时代”已经降临,煽动信徒要在神的率领下与“大红龙”展开决战,“将大红龙灭绝,建立全能神统治的国度”。赵维山打着“上帝”的名号,背离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恣意践踏宗教,充分暴露了“全能神” 对抗政府、颠覆政权,反人类、反社会的邪恶本质,是包藏祸心的“恶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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