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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高等法院的裁决,推倒了第一块多米诺?

作者:王 兰 · 2014-08-18 来源:凯风北京

 

  今年6月23日,西班牙高院法院以投票的方式,通过了撤销对两宗案件司法调查的决定。这两宗案件都是“法轮功”成员提起的诉讼,内容是起诉中国前领导人涉嫌“迫害”“法轮功”。  

  西班牙高等法院作出这项裁决当然是事出有据,早在今年3月西班牙新的法例就规定了法院无权调查不涉及西班牙受害者或所谓犯罪者的案件。按照这个标准,“法轮功”组织在西班牙法院起诉中国前国家领导人,所谓的“受害者”并不是西班牙人,而所谓的“犯罪者”也不是西班牙人,哪一条也靠不上,因此决定停止对这类案件的司法调查,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说大不大,是因为之前大肆喧闹的“法轮功”各个媒体对此只字不提,似乎不关痛痒;说小不小,是因为国际上比较有影响的媒体如路透社、英国BBC中文网等都报道了,可见这件事还是有一定的新闻价值。  

  这几年,国际社会也都见到了“法轮功”滥用其他国家法律资源,大兴诉讼以实现自己团体利益的目的。他们也知道他们列举的证据基本上无法查证,所在国的法律对中国政府鞭长莫及,根本不可能对中国前领导人执法,但只要法院一经受理,就可以达到败坏中国政府的目的;如果受理法院满足不了“法轮功”的要求,“法轮功”更可以借机生事。  

  据报道,西班牙法院预审法官从2006年就开始对“法轮功”起诉的两宗案件展开了司法调查,如今8年过去了,一点有用的证据也没有查到,反而浪费了不少时间、精力和西班牙纳税人的金钱,长此以往恐怕西班牙民众也不会答应。  

  西班牙高等法院的这项裁决的另一项意义在于,对西方其他国家堵塞法律漏洞有着很强的示范作用,很有可能成为推倒限制“法轮功”滥用法律诉讼的多米诺骨牌中的第一块,引发更加不利于“法轮功”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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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