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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邪教人员撑腰壮胆

2014-06-05 来源:新华网

  5月28日21时许,在山东招远发生了六名全能神邪教人员故意杀人案,焦点访谈中血案主犯张立冬“我们相信神,不怕法律。”的答复让人十分气愤。现实社会中,法律对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法律是解决争端的最后底线,人人都应敬畏法律。而全能神邪教人员张立冬漠视法律,漠视他人生命的处事态度,实在令人无法直视。

  无视法律,侵害公众利益,是世界上一切邪教的共同特征。法轮功信徒也是漠视法律的“杰出”代表,他们无视中国法律,进行大量违法甚至犯罪活动,围攻不同看法的个人和机构,侵犯他人人权和人身安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法轮功信徒不仅违反中国的法律,而且无视其它国家的法律。。邪教信徒的这些行为显然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他们触犯法律而不怕法律的惩处,说明了什么?说明有人给其违法行为壮胆。究竟谁为邪教徒们无视法律吃了“壮阳药”,为信徒们践踏撑腰壮胆,笔者试述一二:

  邪教主为弟子们吃下“壮阳药” 

  信徒们一旦加入邪教,便会以教主的言行为行为指导,且看,邪教教主们的言论:赵维山曾鼓动信徒“振作起来,舍去生命,舍去一切,不惜个人的得失,在神的率领下与大红龙(指中国共产党)展开一场鱼死网破的决战,将大红龙灭绝,建立全能神的国度。”公开煽动其成员与政府对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从而为信徒们践踏法律打下基础。与其相似的是,李洪志也多次暗示弟子可以不接受法律的约束,他在《转法轮》一书中的说道:“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炼功人就是超常的了,那你作为一个超常的人,就得用超常的理来要求你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邪教教主们如此胆大妄为的言论,无异于为弟子们日后触犯法律埋下了祸根。

  邪教主为弟子们行为示范 

  在违法行为上,赵维山与李洪志有着太多的相似之处,其二人均未对其创立的组织在国家相关部门登记,其二人均利用其组织聚敛了巨额财富,偷逃了大量税款,构成的偷税行为已是不争的事实。长春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查到李洪志从1992年到1994年3年中,在传授“法轮功”的经营行为中,偷税8655.9元;1994年8月,李洪志在长春市房屋产权处办理该房屋及车库产权手续时提供了一份虚假的购房协议书,偷税10668元。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邪教教主们况且如此无视法律,其弟子们践踏法律是迟早的事。

  邪教主为弟子们留下“退路” 

  全能神信徒们之所以敢无视法律,藐视生命,最大的原因是因为教主为其安排了一个十分美好的“退路”----“国度”。“国度”是全能神邪教虚拟的一个理想家园,他们称之为“神家”。“国度”是全能神为全方位的控制信徒而想象出来的自由乐园,是一个十分美好的世界,简而言之就是一个神仙居住的地方,正是因为这种诱惑的存在,信徒们才抛弃家庭、背离亲人、放弃事业,甚至杀害他人,从而争先恐后的奔走在去“国度”的路上。

  无独有偶,李洪志为了吸引信徒,也描绘一个美好的“天国世界”----“天国里全是金子,道路是金子铺的,树也是金的,什么都是 金的”,“修炼到了‘天国世界’,就能够当‘法王’,当了‘法王’就会 有很多人侍候你……”。试想在当今这个某国想入侵阿富汗就入侵,想狂轰滥炸南联盟、利比亚就炸的乱世来看,可想而知邪教信徒们追求安全感,追求“天国世界”的愿望有多迫切,加之邪教教主们的蛊惑,难免会做出一些违反法律的事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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