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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子”背后的三个放下

2014-05-16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在对弟子的讲法中,一直强调要放下:放下执着、放下名利、放下人间情、放下生死。但事实上,他自己做到了吗?从最近网络上对“私生子”的热议可以看出,李洪志有三个放下。

  一、放下了父母的名誉

  李洪志父母是1951年春天认识,1951年秋天结婚的,十月怀胎,1952年7月7日生下李洪志,本来是很正常的。但是,李洪志却硬说自己是1951年5月13日出生。在上个世纪50年代的中国社会,一个未婚女性怀着6个月的身孕,还敢参加医师协会培训班,还敢与人谈恋爱,并且在恋爱期间、结婚之前就养下了孩子,这是多么“不要脸”的事啊,而被认为是李洪志父亲的李丹这是带了多大一顶“绿帽子”啊。李洪志满脑子盘算着佛祖生日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亲生父母的名誉何在呢?

  二、放下了个人的廉耻

  李洪志能如此绝然地将父母的名誉扫地,自己甘当“私生子”,那么,他个人的廉耻当然也是被放下了。且不谈“私生子”的社会地位在现实生活中为人所不齿,光看李洪志对自己父母的态度,就够得上“不孝之子”这个称号了。最夸张的是,他居然还要在千万人面前承认自己是“私生子”,可见他在利益面前,完完全全抛下了自己的廉耻,真够舍得!

  三、放下客观的事实

  在长春市的绿园派出所,清楚地可以查到李洪志户口底簿出生日期由1952年7月7日改为1951年5月13日(农历四月初八)的记录。他的出国护照审批表上也可查到,两个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1952年7月7日,第三个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1951年5月13日。47年前曾亲手为李洪志接生的潘玉芳老人更指证了李洪志出生于1952年7月7日,而不是1951年5月13日。种种的无法抵赖的客观事实也就被李洪志随手放下了,这是何等的“厚脸皮”啊。

  李洪志放下了这么多,成就了他“私生子”的“事实”。他是真的舍得吗?他舍不得因为“私生子”而带来的名和利;他是真的放下吗?他放不下因为“私生子”而获得的名和利。自私自利、贪得无厌的李洪志,还真是配得上“私生子”这个“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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