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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的“道歉”

作者:王 瑾 · 2014-04-15 来源:凯风网

  2011年1月28日,法轮功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刊登知名艺术表演家马季的《相声艺术漫谈》,后被该作品版权继承人马季的儿子马东告上法庭。2014年3月26日,法轮功自称与马东达成和解,同时公开刊发了《和解声明》。2014年4月4日,网民开始关注此案,法轮功又将《和解声明》删除。 法轮功为躲避官司,近日主动提出赔偿8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试图了结此事。

  一向看不起常人的“神仙”李洪志,为何要低头“道歉”? 这与李洪志以前在美国交通违章乖乖缴罚款,有着共同的无可奈何。

  ——常人并不是“垃圾” 

  李洪志把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修练法轮功的人;另一类是不修炼法轮功的人。李洪志把修炼法轮功的人成为走在“神”路上的人,是可度入“天堂”的人;而不修炼法轮功的人被李洪志成为“常人”。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常人”是由于做了坏事从高层次掉下来的,从高层次看“常人”满身都是“业力”、是“垃圾”。

  李洪志要求法轮功习练者及修炼人要与“常人”划分开,不能与“常人”等同,如不能跟“常人”通婚,李洪志说与“常人”过夫妻生活那是跟“泥巴玩”;还有跟“常人”有情,那是没过好“关”,那是“执著心”,而有“执著心”就不能“上层次”,更不能“升天圆满”。

  为此,法轮功群体里的“神”们,看不起“常人”,特别是有“神通”的师父李洪志保护,法轮功习练者,更是不把“常人”看在眼里。

  然而,每当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与“常人”发生纠纷,他们总是无奈地投降,如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这位看不起“常人”的李洪志,无奈地发出“声明”,请求各国政府救救发生在中国的危机。他自己也没有对常人置之不理。

  ——“大法”抵不过常人法律 

  李洪志一向看不起人类社会的法律,甚至说人类的法律是“鸟笼子”,机械地制约人,改变不了社会。而只有李洪志的“法轮大法”才是人间至高无上的“法”,人类的法律是最低一层的“法”,人间的法律必须遵从“法轮大法”。

  而李洪志本人“交通违章接受法律制裁”、法轮功媒体盗版侵权仍乖乖地“道歉”,特别是这次侵权盗版马季先生作品一案,法轮功乖乖地“道歉”、付钱赔偿,原因是马季先生之子马东依法投诉了法轮功,法轮功害怕法律,只得“道歉”、“付钱”,免得被法律制裁,丢更大的丑。以李洪志为首的法轮功看不起常人法律,如今“道歉”、“赔款”,实际是法律面前的无奈之举。

  ——“神仙”李洪志其实是假的 

  尽管李洪志多次吹嘘自己是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神仙”,甚至吹嘘宇宙的一切事都有“神仙”李洪志定。可是,法轮功媒体大纪元盗用马季先生的作品的时候,“神仙”李洪志似乎不知道,特别是将来会被马季先生的儿子告上法庭,“神仙”更是无所知晓,以至于被动如此。在马季先生的儿子马东,于2013年1月向美国纽约法院就法轮功网站的侵权行为提出诉讼的时候,李洪志仍无所知,直到2013年2月纽约法院就此立案,并向大纪元发出传票。 这位无所不知道“神仙”才并不神地、无奈地想着如何平息被曝光的盗版侵权案。

  事实面前的“神仙”,如此无能、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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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 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