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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乖露糗的“危机公关”

作者:冷 凝 · 2014-04-03 来源:凯风网

  “危机公关”是现代社会中组织或个人为应对突发事件而采取的管控措施,成功的危机公关能够化解危机,拙劣的危机公关却会雪上加霜。近日,法轮功媒体就上演了一幕拙劣的“危机公关”。

  法轮功一核心网站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刊载了著名相声大师马季先生的《相声艺术漫谈》,后被马季先生的儿子马东以侵权罪在美国告上法庭。为了化解危机,法轮功组织上窜下跳进行“公关”,于在3月26日在官网上发表《和解声明》,对侵权行为进行公开道歉,并承诺删除相关文章以消除不利影响。

  知错能改自然是好事,如果换做是一般媒体,如此公关也算差强人意,但作为法轮功媒体,如此“公关”却是十分拙劣:

  首先,如此“公关”泄了“大法”媒体虚假宣传的“密”。法轮功媒体向来以造谣生事著称,借助“名人效应”进行炒作宣传更是其惯用的手段。他们借中国文联原党组副书记孟伟哉之名炒作“退党”,借孔子学院院长齐柏平之名诋毁中国文化,借石炳毅教授之名炒作“活摘”……只要有利于虚假宣传,他们都会毫不犹豫的进行炒作,马季先生的作品被侵权,正是这种虚假宣传的又一范例。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的虚假炒作被抓了个正着,法轮功媒体虚假宣传的手法也随之曝光。更为愚蠢的是,为了躲避法律制裁,法轮功媒体还在情急之下发表了所谓的《和解声明》,但这则“声明”恰恰成为其长期侵权盗版的铁证,更坐实了其虚假宣传的粪筐。

  其次,如此“公关”露了“大法”组织在法律面前的“怯”。对于人间法度,“主佛”李洪志一直鼓吹“大法例外论”,声称“常人”法律管不了“修炼人”,这也正是许多法轮功练习者违法乱纪的主要原因。但从这份《和解声明》产生的背景来看,它既不是法轮功媒体的“良心发现”,更不是其道德上的“反躬自省”,而在侵权行为证据确凿,不和解就会受到法律制裁情况下的无奈选择。说到底,“声明”是法律强大压力下的产物,是“大法”露怯于“人法”的集中体现。事实上,“大法”不及“人法”这一事实在几年前就已被证实,就连“主佛”李洪志在美国都两次因违法驾驶而乖乖吃了罚单,他麾下的区区媒体又怎能不心有余悸呢?

  最后,如此“公关”打了“主佛”各种“神通”的“脸”。李洪志一直以各种“神通”自诩,但在这宗侵权案中,“主佛”的“神通”却十分乏力:事件前不能“预测”诉讼的发生,事件中不能用“法身”阻止马东起诉,事发后更不能用“思维控制”迫使马东自行撤诉。对于这种无能的表现,他如果默不做声躲到角落里或许还不至于引起人们的关注。但《和解声明》的“屈尊”道歉却将这种无能摆上了桌面,它无疑是向全世界广而告之:“主佛”各种“神通”根本不靠谱,临危遇难还得靠“常人”手段来化解。耳光响亮,“主佛”的“神通”顷刻碎了一地。

  拙劣的公关手段使“大法”的危机越“公”越“危”,但侵权事件却并未因《和解声明》而终了。法轮功媒体在“声明”的结尾部分声称“此案因此达成和解”,但吊诡的是,这份“声明”中既没有马东先生的署名,更没有马东先生的明确表态,到底马东先生是否接受了和解仍然令人生疑。而接下来“大法”媒体将如何“公关”,也是一个令人“期待”的“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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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