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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佛”的新难题

作者:冷 凝 · 2014-03-14 来源:凯风北京

  自1999年逃亡海外以后,“主佛”李洪志就开始面临着一个又一个难题:内斗、集资、衰老、影响力势微……最近几年,又有一个新的难题开始纠缠李“主佛”,那就是遭遇外国政府的取缔和严惩。2013年3月,吉尔吉斯斯坦取消了法轮功在该国的合法地位;2013年5月,俄罗斯罗斯托夫市铁路区铲除了在该地区的法轮功分支组织。2014年的新年伊始,俄联邦安全部门更分别对图瓦共和国、哈卡西共和国以及下诺夫哥罗德州的法轮功人员进行了搜查和审讯,审讯时间最长者达8个小时。一时间,世界各地的“大法”组织风声鹤唳。近些年法轮功组织遭遇外国政府的管制和惩戒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但遭遇如此坚决的取缔和惩戒却透出几番“新”意来:

  一是“新”在惩处层面更加深入。在前些年曝光的法轮功组织遭到惩处的消息中,其罪名大多是诸如“有碍市容”、“影响居民”、“非法宣传”等方面,惩罚措施也经常停留在劝诫、罚款等这些“表层”。而近几年来,法轮功遭遇的惩戒却轻则遭到审讯,重则被取缔合法地位,或干脆被连根铲除,这种惩处的力度不可谓不深。

  二是“新”在惩处时间更加持久。在最近发生的在俄罗斯的惩处事件中,有几个关于时间的数据不得不提:2个月,3个地区,3次搜查和审讯,最长审讯时间持续8小时。这几个数字说明,此番对法轮功组织的惩处有计划、有步骤、持续时间久,取证充分,具有更强的针对性。

  三是“新”在惩处逻辑发生转换。此前发生的西方政府对法轮功组织的惩处大多是法轮功组织先违背当地法律,然后遭到当地政府的惩处。而近期发生的惩处事件,则是由当地强力部门先认定法轮功组织为极端组织,而后进行的搜查和审讯。这两个逻辑的潜台词是明确的:前者是将法轮功组织视作一个平等的社会行为体对待,而后者则对法轮功组织进行了邪教的认定进而进行惩处。

  从这三个“新”特点可以看出,李“主佛”面临着一个全“新”的难题:几年前受到西方社会一味偏袒庇护的社会生态环境发生了变化,法轮功组织在国外的生态环境恶化。是什么原因使“主佛”遭遇了这个“新”难题呢:

  首先,反对邪教极端组织已成为当今世界上不可逆转的趋势。 “奥姆真理教”、“人民圣殿教”等邪教的覆灭早已展示出世界各国反对邪教的决心,2014年最新发生的几件事情则更能说明问题:1月6日,美国德克萨斯州没收了摩门教要派总部“盼望锡安农庄”;1月13日,俄罗斯判定 “耶和华见证人”组织一批宣传册为极端主义宣传品;2月4日,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法律,加大对极端主义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力度……反对和惩治邪教各国政府都在行动,在这轮反对邪教的大潮中,法轮功组织自然难以“独善其身”。

  其次,法轮功组织极大危害了当地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法轮功组织如同瘟疫一般,随着其在海外的流亡,也将灾难加之于当地民众。他们在所在国非法集会、示威;在白宫南草坪搅闹中美高层会晤;在海外社区散发“真相”材料骚扰当地居民;以传播“大法”为名非法集资。2007年,荷兰华裔法轮功练习者LONG-LONG.G(音译“隆隆”)更因练习法轮功致精神分裂,杀害了同住者尤斯茨(Joosst Vastenhouw)并碎尸、烹尸,引起荷兰举国震动。法轮功的种种行为已经极大威胁了海外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遭遇强力取缔自然是题中之义。

  再次,法轮功组织的歪理邪说挑战和破坏了当地的文化生态。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中包含了大量对西方正统宗教的诋毁攻击。比如在1998年的欧洲“法会”上,李洪志就攻击“基督教把这个十字架当作神的标志和天国世界的标志,当作基督的标志,是对神的最大不敬”,还攻击基督教“层次低,不能救人”。2009年,美国还发生了诸如法轮功成员对著名学者Gregory Rodriguez进行宗教劝诱这样的事件,这无疑是对当地民众宗教信仰的践踏。除此之外,法轮功组织在教义中大肆攻击同性恋者,贬斥科学精神,这无疑对当地文化生态构成了威胁。

  最后,法轮功组织危害了当地政府的权威。法轮功的教义中宣传极端思想、煽动种族冲突,对当地国家安全构成了威胁。比如在极端分裂势力和民族主义泛滥的俄罗斯,当地政府就十分敏感于极端思想的泛滥,并因此制定了《反对极端主义法》,普京总统还几次签署法律强化该法的惩处力度。而法轮功组织却顶风作案,一而再、再而三的鼓吹极端思想,怎能不受到当地强力部门的取缔和惩戒呢?

  “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面对这个越来越强大的新难题,李“主佛”将如何应对呢?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李“主佛”的“法身”和“神通”恐怕又要逃之夭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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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