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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对“自焚”的抵赖难过四重关

作者:秦如风 · 2014-02-04 来源:凯风网

  又到“1.23”这个日子了,法轮功又在编造种种借口抵赖,拒不承认他们是“1.23自焚”惨案的罪魁祸首,然而,罪证不可更改,不论法轮功如何狡辩抵赖,他们都无法越过四重关,无法逃脱历史的审判。 

  ——难抹煽动“自焚”的经文。邪教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把信徒推向死亡,煽动弟子以死殉教以求速成式“圆满”,以此加强教会的神秘感、权威感,在这一过程中,法轮功教主李洪志向弟子描述:“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没有害怕的感觉,恰恰相反却突然感觉到有一种解脱感,有一种潜在的兴奋感;有的人觉得自己一下子没有身体的束缚了,轻飘飘地非常美妙地飘了起来。”(《转法轮》)“人的肉身是最肮脏的。是根本就不能带到天上去的,所以你修的再好也不行,你具备不了天上那么纯洁、那么圣洁,达不到那种状态。”“不是说都视肉体那么好,很多天国根本就不允许你带身体回去的。你们带回去就等于破坏了那里的法。”“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一层分子,就是人的躯壳,表面这层分子在这个空间中死亡了,脱掉了,而你真正的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怎么会死亡呢?” 

  “你要能够放下那个生死之念,你真就是神!”(《纽约法会讲法》)“特别是那些为大法失去人体的,都是在证实法中体现出来的伟大。”(《2001年加拿大法会上讲法》)在1999年的《美国东部法会讲法》中,李洪志恬不知耻地说:“除了大法,人类社会哪儿还有一块净土呢?哪儿还有一块干净的地方呢?“在《瑞士讲法》中,李洪志讲得更清楚了:“既然能够做到放下情,放下名、利,那么何不把怕杀生的本身也放下呢?!这不是去掉了最后的执著了吗?” 

  一段段经文充斥了一个内容——走出来,放下生死,死亡是一种高境界。经文共有几层意思:死亡是快乐的,肉身是肮脏的,人不会真正死亡,不能怕死亡,再不放下生死证实法就不能成佛成仙,就会形神俱灭。李洪志敢说这些经文不是自己的吗?能证明这些经文不是在煸动死亡吗?正是在李洪志经文的煽动下,王进东等7人组织实施了“自焚”事件。在经文的煸动下,自焚事件当事人之一刘云芳产生了“功中状态”,想象自己到天安门实施了“自焚”以护法,正如当事人陈果所言:“师傅(李洪志)点化他叫他去自焚呢,叫他带着他的人领着上天安门形成个啥八卦阵、弄个啥图形,集体自焚。”陈果说,“他说这是他的功中状态,所以说他才带着俺去的。找人,他说多找几个人,这是师傅(李洪志)要求的。” 

  另一当事人郝惠君说:“在法轮功中间出现了到天安门广场去护法的当时这种情况……去自焚就是最好高的境界了,也是舍尽了”。 她明白指出:当初选择到北京天安门自焚正是开封练习法轮功的高手刘云芳受李洪志经文指点,‘悟出’要组织人到北京‘弘法’的,而所谓‘弘法’最虔诚的方式就是在天安门广场自焚。”都是李洪志经文造的孽,经文使弟子走火入魔,经文诱使弟子走向“自焚”。请问李洪志及法轮功,上述经文,哪一段不是在教唆人看轻生命、放弃生命? 

  ——难堵当事人控诉的嘴。自焚惨案导致刘春玲母女死亡,而另5名参与人员也被严重烧伤,他们亲身经历了自焚,他们的话最有说服力,是“自焚”惨案的铁证。当事人刘云芳说,“法轮功不承认我们7个自焚者是大法弟子。醒悟之前,听到这个消息我很坦然,认为这是‘师父’的考验。如今,醒悟后的我彻底认清了李洪志及法轮功骗人害人的邪教本质,如果谁再说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弟子,让他找我,我站出来作证”;当事人薛红军说,“我们这些人都是普通的法轮功弟子,经济上是不宽裕,但如果当时不是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盲目轻信,别说是给10万、15万,就是给1000万也不会去自焚呀?毕竟,生命是最重要的,命都没有了,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呀?”自焚中被严重烧伤的王进东说,“李洪志不择手段地敛财,为了猎取更大的利益,他到处传播精神瘟疫来毒害同胞,全然不顾廉耻与良心……李洪志之流的心是黑的。”200444日,法国路透社采访“1.23自焚事件”当事人后发布《路透社记者亲访法轮功自焚幸存者》专稿,明确表示“三名烧伤的受害者都谴责法轮功是邪教,呼吁反对法轮功……王进东坚决否认他被政府收买操作这一事件的指控……至于我是不是一个法轮功练习者,并不需要其他人来说。我为我的愚昧与盲信感到耻辱”,指出法轮功策划了“1.23自焚事件”。 当事人郝惠君明白指出:当初选择到北京天安门自焚正是开封练习法轮功的高手刘云芳受李洪志经文指点,‘悟出’要组织人到北京‘弘法’的,而所谓‘弘法’最虔诚的方式就是在天安门广场自焚。” 

  请问李洪志及法轮功,还有什么话比当事人的话更具有说服力?没有一个当事人不是法轮功习练习者,没有一个当事人不是受法轮功歪理邪说影响而走向了自焚,没有一个当事人不痛恨法轮功。 

  ——难答新闻媒体的调查。 1.23自焚事件”发生不到两小时,法轮功推出“发言人”张尔平放话,声称“所谓自焚人士与我们法轮功根本无关,这仅仅是栽赃陷害我们的一种手段。”是非自有公论,对于是“1.23自焚”惨案,国际媒体也予以高度重视,纷纷实地调查并采访当事人,路透社现场调查后形成《路透社记者亲访法轮功自焚幸存者》文稿,明确表示“三名烧伤的受害者都谴责法轮功是邪教,呼吁反对法轮功”;美联社采访后发布《天安门集体自焚案参与者接受媒体采访》,文中特别提到,“是法轮功和李洪志毁了我(指王进东)。”20111月,美国邪教问题专家瑞克•罗斯对幸存者陈果等进行了采访,在其文章中,他不仅向人们描述了陈果母女的真实处境、心态变化,还将法轮功定性为邪教,并剖析了惨剧发生的原因以及邪教危害,“法轮功选择了试图将责任推到别人身上,而不承认正是由于它激烈的反政府言论才促成了这场惨剧”,“一个组织的教义和练习能够危及批判性思维,损害理性思考,这就是为何这个组织被称之为邪教”。 

  这就是国际社会新闻媒体调查采访得出的结论,中共媒体的采访你可以说不承认,可路透社、美联社的采访报道,你又有什么理由不承认? 

  ——难逃受害者亲人的痛斥。2002417日,第57届联合国人权大会在日内瓦召开,主办方邀请自焚参与者王进东的女儿王娟出席,在会场上把事实真相告诉世人。得知消息的法轮功慌了神,它们在人权会场外面,组织弟子把自己打扮成受害者,举办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图片展,企图误导世人。不仅如此,部分弟子还冲进会场,高喊“污蔑法轮功的滚出会场”、抢夺王娟的发言稿,等等。 作为自焚参与者王进东的女儿,父亲被法轮功教唆自焚,被烧得面目全非,内心何等悲痛!当她看到法轮功的“滋扰活动”时,“真想一下子掀了他们的桌子,撕了他们的传单……”王娟站在神圣的发言席上,以个人的遭遇和家庭的惨剧向世界讲述了“1.23自焚事件”的真相,“以上事实告诉大家,我父亲王进东当时为了所谓的‘圆满’,轻信了法轮功头目李洪志所谓的放下生死,抛弃执著的鬼话,参与了自焚事件……这一切的祸根在法轮功,罪魁祸首是李洪志。” 当事人刘春玲的养母霍秀珍老太太向记者控诉,“李洪志和‘法轮功’真是害人不浅,害了她母女俩。我一想起那未成年的小外孙女就心如刀割!” 200606 10日中午,在联合国第57届人权会上,郝惠君的妹妹崔莉控诉说:“是‘法轮功’害了善良的大姐,害了可爱的陈果,害了我们原本幸福的家,”“禽兽不如的李洪志,当火焰吞噬几位自焚者的时候,你吹嘘的无所不在的‘法身’在哪里?!那些颠倒黑白、为‘法轮功’辩解的人们,你们的人性在哪里?!当大姐和陈果自焚后, ‘法轮功’组织竟然不承认她们是‘法轮功’练习者,真是无耻之极!”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自焚”当事人及其亲属咬牙切齿的控诉犹如利剑刺向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他们就是法轮功煸动“自焚”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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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