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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乱其法者,其无后乎?

作者:廖 静 · 2013-07-02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说要“以法为师”,于是每年大法弟子总试图从“经文”里找出新理论来指导“修炼”。可惜的是,今年经过法轮功媒体严格把关、延迟八天才粉墨登场的“新经文”内容仍是含糊不清、逻辑混乱、自相矛盾,难怪其乱法之事丛生。试以“标准说”为例:

  含糊不清的修炼标准

  “高层生命都不符合标准了,甚至标准本身都变化了”;“修炼中有了善哪,人能有一个标准;有了恶哪,修炼人知道怎么样去达到标准……只有在人类社会有善恶同在的环境中才有这种突出的表现,所以才能使人修炼”。

  李洪志多次强调修炼人没有实质的榜样,没有参照,只有“以法为师”。去年的《二十年讲法》提及:1、“正法中的修炼标准”更新后更加严格;2、大法弟子与常人要达到“圆满”的标准不一样。然而直到《2013年讲法》出台,李洪志依旧没有提及新标准的具体内容以及新旧标准的区别,其产生的影响从两方面看:一则令到虔诚求法的弟子不敢肯定自己是否站在“法”上,从而继续被李洪志牵着鼻子走;二则在此等核心问题上打马虎眼,可作为日后解释大法弟子不能圆满的诿过理由。

  逻辑混乱的圆满标准

  “大法弟子嘛,去世那都是圆满,肯定的,因为一个常人你们讲真相中都能把他救了甚至能够归位,何况一个大法修炼人呢?而且是旧势力造成非正常离世的,当然得圆满”;“‘生老病死’那就是人的规律。这么大一个人群,几千万大法弟子,说都不死,都是精進中实修不怠的修炼者,那就是奇迹了,那已经破了迷了……因为毕竟是修炼的人群,死亡率是相当低的”。

  李洪志也许忘记了,十多年前曾言之凿凿说“圆满”是要在白日飞升等壮观景象下进行,留给世人一个深刻教训的,但是十多年后却将此列为了大法弟子非正常死亡的又一条出路。另外,上述两段引文的意思和感情色彩不一致甚至相反:第一段引文是赞扬大法弟子去世或非正常离世都是圆满;第二段引文却把大法弟子从天堂打落凡间,指出他们“生老病死”也是在遵循常人的规律,再次反映出李洪志的理论处于上下失守、逻辑混乱的局面,在“法理”上的鼓动已经完全陷于守势,无力作出很强的具有攻击性的鼓动了。

  自相矛盾的救赎标准

  “旧势力……搞出了这场所谓考验大法弟子的大迫害,用它们的话讲也是为了圆满能圆满的大法弟子”;“它的目地是为了使它们的安排事成,使它们认为行的大法弟子修成圆满,但是它可不管你谁能圆满、谁不能圆满,它只管在这场迫害中把能行的圆满、把它们要干的干成。”

  联系上下文,“它”指的是旧势力,因此,引文的意思是,大法弟子能否圆满取决于旧势力,而不是李洪志,顿时使李洪志“圆满一个接送一个”的承诺成为了一句空话。联系《二十年讲法》等旧“讲法”,更叫人看清李洪志在此问题上含糊不清,前后矛盾:一时提出“自愿说”,即“被救度者”不自愿时大法弟子就不能圆满;一时提出“安排说”,自诩今日种种都在李洪志的安排和计算之下,让大法弟子跟着他走便是了;一时提出“标准说”,在不提及新标准的具体内容以及新旧标准的区别的前提下,把不能如期圆满的责任推给弟子。总之,在“经文”里,大法弟子不能救度众生、圆满自我,是常人的错,因为常人不愿意被救赎;也有弟子的错,因为大法弟子没有屈从“不同层次主宰宇宙的王”定下的修炼标准;更加是旧势力的错,因为旧势力只圆满它们认为“能行的人”,唯独没有李洪志的责任。实际上,这番自相矛盾的解释折射出“向内找”说法的虚伪,反映了“把得稳稳”下“主佛”的无耻,其实质不过是又一番砌词狡辩而已。

  孔子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作为乱法始祖,李洪志其身不正的言行已无法制止法轮功组织内部乱法频频的局面。多行不义必自毙,笔者与各位读者一道等着看这场闹剧的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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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