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评论
析“不同层次有不同层次的法”

作者:龚灿锋 · 2012-12-11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告诉信徒:“不同层次有不同层次的法”(以下简称“不同层次的法”),称传功需要讲法,而别的功法所讲的都是低层次的法,唯有自己所讲才是最高层次的法。并在后续的讲法中,不断演绎“不同层次的法”,诱使信徒一步步走向社会的对立面,直至自我毁灭。“不同层次的法”是李洪志驱使信徒为自己卖命充当傀儡的重要道具,充满了荒谬性,对信徒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一、高层次的“反理说”颠倒了信徒的逻辑和价值观阻断了信徒与社会的联系

  在《转法轮》中,专门列出一节,冠名以“不同层次有不同层次的法”,在这一节中,李洪志不断贬低其他功法,称“真正高层次上的东西,在我们广大气功修炼者的头脑里是一片空白,根本就不知道”。而吹嘘自己“今后我们所阐述的都是高层次中的法”。李洪志在贬低其他功法“无法可讲”之后,搬出释迦牟尼为自己做幌子,提出了“不同层次有不同层次的法”、“法在不同层次有那一层次的指导作用”等等关于“层次说”的论述。而要想得到“不同层次的法”的指点,唯有按照李洪志的要求,不断潜心修炼,才可以实现层次上的突破。

  正是基于这样的法理,信徒为了层次的提高,为了早日脱离苦海,不断接受李洪志“高层次法理”的暗示并付诸行动之中。在“做好事未必是真的做好事”的“高层次法理”指引下,信徒不再积极做好事;在“对他人好未必好,帮助他们消业,得法才最重要”这类讲法的怂恿下,信徒不断传功怂恿他人加入邪教事业。而也正是基于这些反理的论述,许多信徒变得默然,不再关心残疾人,不再帮助困难人士,因为那可能会“造业”;不再努力工作,因为那样会改变高层次的神给自己安排的道路;在生活中不断暗示自己严格按照李洪志的要求去生活,因为“那是修炼之路”,是用来“悟”的。

  正是在“高层次上看,整个人类社会都是反的”这一“反理说”的暗示之下,信徒不断按照李洪志的要求修炼,放弃人世间的情欲,舍弃世间的道德伦理,渐渐变异了其原有的思维逻辑价值观念,而与社会远离。在“整个社会在高层次看都是肮脏的,都是业力社会,而唯有法轮功才是净土”的渲染之下,信徒一味痴迷其中,成为李洪志歪理邪说下的牺牲品。

  二、“消业论”的高层次法理造成了无数信徒不治而亡

  许多信徒抱着修炼法轮功可以包治百病的目的走入法轮功,而这正是受了李洪志“消业论”的高层次法理的毒害。李洪志在《转法轮》中是这样不断演绎高层次上关于“病”的法理的。首先,他告诉信众,“因为这个宇宙中有这样一个理,常人中的事情,按照佛家讲,都是有因缘关系的,生老病死,在常人就是这样存在的。因为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魔难。”而向信徒挑明了“业力致病”的原因之后,李洪志继续暗示信徒,“要想好病、祛难、消业,这些人必须得修炼,返本归真,这是在各种修炼中都是这样看的。”利用修炼祛病激起了信徒的欲望之后,李洪志向信徒推广自己的“高层次”修炼方式:“我们这里不练气,低层次上这些东西不需要你练了,我们把你推过去,让你身体达到无病状态。同时我们再把低层次上所要打基础的这些东西给你下上一套现成的,这样一来,我们就在很高层次上炼功了。”通过这一环扣一环的“层层法理”引导,信徒感觉心理上得到了极大的安慰,自以为明白了“高层次法理”,找到了“祛病”的关键秘方,因而对李洪志崇拜并不断跟随,陷入到李洪志所精心设置的圈套当中。

  众所周知,人如果生病了,一般应该上医院接受治疗,诸多疾病也因此可以治好。但是,李洪志的高层次理告诉信徒,“医院是治不了病的,因为病是业力造成的,唯有消业才能彻底治病”。在这种“消业论”的法理指引之下,信徒有病不再当作是病,而认为是“业力”所致,不断通过修炼,向内找,企图得到“师父”的保护,不再治疗,许多生命也因此而亡。从法轮功传出至今,无数痴迷者因为“消业”不治而亡。更有甚者,听信了李洪志高层次法理,生病不能去医院治,否则就是加大了“业力”的因素,因而阻止自己的亲人看病,酿成了更多人间悲剧。

  在“消业论”的高层次法理指引之下,信徒不再关心残疾人,因为“残疾人如果过得太舒服了,就消不了业,下一世还得受罪”;在“消业论”的法理暗示下,信徒不再关心人类灾难甚至幸灾乐祸,因为那些都是人类的报应,是因为反对了“宇宙大法”所致,在“非典”“汶川大地震”这类人间灾害面前,他们不断诅咒人类,认为那些都是报应,没有半点同情心。“消业论”的法理将他们变成了冷漠的人。

  三、“杀人度人”的高层次法理将信徒变成了人间罪恶的杀手

  法轮功人员自杀杀人,这类事情频频发生,许多信徒不承认法轮功杀人,因为李洪志在《转法轮》中强调,“修炼人不允许杀生”,“杀生是有罪的”,许多信徒也以此作为借口,认为那些法轮功人员自杀杀人都是造谣。但是,《转法轮》只不过是个诱饵,在李洪志后期的所谓“经文”中,他讲出了“自杀杀人”的高层次的法:“那些被杀后的生命实质的恶劣处境、痛苦承受与物质的损失,修炼者就要在圆满自己的一切过程中用自己修炼的成果来救度或给其福报。那么从这一个角度来看,被杀的生命所得到的补偿要比自己在人中得到的,相比之下无法比,那么这就是善解了恶缘。”(《大法是圆容的》)“如果被杀的生命知道将来会被度到你的天国里去,他们会挺着脖子让你杀的”。在这种“杀人度人”的“高层次的理”的指引下,信徒认为自己“悟”到了更高层次的法理,不断做出了杀人的事情。他们不再认为自己犯罪,而认为自己是在度人,是在救度他们。许多残害自己亲人的痴迷者就是例证。天安门自焚事件,温州陈福兆事件,都是活生生的法轮功自杀杀人的例证。

  四、“忍无可忍”的高层次法理把信徒塑造成围攻政府攻击异见的木偶

  尽管李洪志在《转法轮》中称,真善忍是宇宙的根本大法,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但当法轮功的法理遭到挑战,因其邪恶性遭到依法取缔之后,李洪志又抛出了“忍无可忍”的高层次法,诱导信徒为了“护法”不惜放弃一切甚至生命,对抗社会和政府,围攻异见人士。李洪志抛出了“高层次的理”不断驱使信徒为此卖命,并以“修炼需要考验”为名,不断怂恿信徒走出来对抗。如,“真、善、忍是法!是宇宙大法在不同层次的体现,绝不是人所认为的人的什么思想与常人生活的准则。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忍无可忍》)“作为大法弟子的修炼是高于人的,是掌握更高境界真理的修炼者,认识上是超越常人境界的。在更高的法理境界以下的认识就不再是宇宙的真理了。这一点每个大法弟子在修炼中都是明确的,那就更不能把常人的政治混于正法当中。”(《不政治》)。

  在这类法理的指引之下,信徒不断闹事,因为得不到一直的认同就不断围攻各级报社、政府机关,甚至对抗违法犯罪后公安机关的抓捕,不断攻击诅咒异见人士。不断宣扬抹黑中国政府,逢中必反,逢喜必闹,恐吓、打击、围攻异见人士,成了信徒“忍无可忍”的惯用方式。这些行为的出现,正是受到了李洪志“忍无可忍”法理的指引,信徒也成了李洪志对抗政府和社会的木偶,将他们从善良的民众变异成为反社会、反人类的傀儡。

  五、“随意而用”的高层次法理为推脱自身责任糊弄信徒提供了重要依据

  法轮功遭到取缔后,尽管信徒不断疲于奔命,却依然改变不了这一事实,而信徒死的死亡的亡,分崩离析。作为“师父”的李洪志也一味地退缩,越来越表现出无能和世俗化。为了更好地糊弄信徒,挽救即将瓦解的组织,李洪志又不断抛出“不同层次的理”圆谎推脱责任企图再度说服信徒。

  对于李洪志“讲法”不着边际不遵守逻辑,甚至错字连篇,狡猾的李洪志搬出了“不同层次的法”为自己辩解:“宇宙的法怎么能被人类的文化所规范呢?只要能讲清法理,我就打开人的文化,破开那些规范与束缚,随意所用,为表达清楚大法,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并称“大法开创了宇宙不同层次生命的生存环境与标准,也给不同层次的生命创造了不同的智慧,包括人类的文化,洪传大法的目地是正宇宙的法,同时使大法在人间的弟子圆满,大法还在开创新的人类,也同样会给人类带来新的文化。”(《随意所用》)如此说法,既拔高了自己,又促使信徒不敢再评论他的“讲法”。

  由于这些所谓的高层次的法出自李洪志之口,他可以随意编造,这也是李洪志糊弄信徒的重要途径。一方面,李洪志不断利用“高层次的法”给信徒戴高帽,降低信徒的抵抗力,另一方面,他又不断推脱自己的职责,引导信徒信师信法,这样才能够达到更高的层次。经过长时间的洗脑,无论他李洪志讲什么,都成了引导信徒往高层次的理由,不断推脱罪责的同时苦煞了信徒。

  李洪志曾经说“法轮大法”是“圆融不破”的,但这个所谓的“高德大法”中逻辑混乱,错误百出,怎么“圆融”呢?所以,李洪志只能提出“不同层次有不同层次的法”的歪理邪说,玩起文字游戏,使用晦涩语言,控制练习者的自主思维,欺骗他们的一厢情愿,玩弄他们的情感和性命,让练习者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空间去“悟”,他们不仅没有觉察到这些矛盾和错误,反而认为是自己的层次不够和悟性较差。如此,则达到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控制练习者的罪恶目的!

 

【责任编辑:舍得】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