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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亡实存”的“名利情”

作者:柳随风 · 2011-07-14 来源:凯风网

  其实,在任何词典中都没有关于“名亡实存”的解释,这不过是笔者生造的一个词。之所以这么做,是以为这个词最能传神地表现某种事物其实存在,却在表面上被强行抹杀的状态,就比如法轮功所称的“名利情”。

  李洪志的诗集《洪吟》中有首诗“圆满功成”:“放下名利情,圆满上苍穹。慈悲看世界,方从迷中醒。”意思很明显,法轮功人员只有放下“名利情”,才有可能“功德圆满”,“修成正果”,“升天成佛”。于是,许多法轮功人员纷纷表示已经不再被“名利情”所左右,以证明自己的“精进”,是“大根器之人”。

  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依笔者看来,法轮功人员的“名利情”非但一日未曾放下,较之“常人”也不遑多让,只是“名亡实存”,不能被轻易发现罢了。请看以下事实:

  ——又爱又恨的“名”

  放不下“修炼人”的名。“作为一个修炼人是超越常人的”[1],“我们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东西,而我们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2],这些让法轮功人员深受鼓舞的“教诲”,使得其在“常人”面前有着十足的优越感,动不动就以“修炼人”自居。如安康市汉阴县汉阴中学的李升华老师,在痴迷法轮功后,面对家人和同事的劝说,依然坚持练功,绝不愿放弃“修炼人”的头衔,甚至认为半途而废就是“叛徒”,会成为耻辱[3]。这看起来是超然物外,其实正是被“修炼人”这个“光环”套牢,不能自拔。

  放不下“做好人”的名。同时,在李洪志“道德回升”、“高层次”、“超常人”等谎言的欺骗下,一些法轮功人员认为自己是最好的人、最正直的人、最有良心、最坚持真理、最不人云亦云。[4]。在他们眼中,认为“政府无用”、“道德下滑”,他们积极地“走出来”、“讲真相”,是在“做好人”。如像关淑云掐死女儿、傅怡彬弑父杀妻、陈福兆投毒毒死17条人命等,分明就是在草菅人命,而他们本人却还认为是在“做好人”,在受到法律惩处前还满心欢喜。而且,即使受到了制裁,也毫无愧疚感,更无悔过意识,或深感委屈,或以多种形式对抗。

  容不下“邪教徒”的名。1998年4月1日,齐鲁晚报刊登揭批文章《请看看法轮功是咋回事》,李洪志说了句:“人家都说你是邪法了,你还不动?”于是,济南500余名法轮功人员迅速地“动”起来,把齐鲁晚报社围了个水泄不通;“7·20”事件以后,法轮功人员纷纷进京“护法”,打横幅、喊口号,要为法轮功和李洪志“正名”;更有甚者,如果有人胆敢对着法轮功人员说一声“邪教徒”,或者说他不是大法弟子,轻则怒目而向,重则拳脚相加。

  由此看出,法轮功人员对于“名”,真可称是“爱你在心口难开”,比咱“常人”的一日三餐还欠不过啊!

  ——梦寐以求的“利”

  渴望“祛病”。为了让人们接受法轮功,李洪志利用人们希望健康长寿的心理和朴素的愿望,用“祛病健身”作为诱惑,编造“业力说”、“消业论”,他宣扬“法轮大法”是世界上唯一的“正法”,把自己神话为“救世主”,让法轮功习练者们把执著练功消业作为追求健康、“永生”的唯一途径。虽然事实已证明李洪志所说的全都是谎言,但从笔者所在地区法轮功人员的情况来看,至少有62%以上的人员就是出于“祛病健身”的目的而接触法轮功的。试想,这样还算是不图利,无欲无求吗?

  追求“功能”。李洪志自诩有“四大功能”,包括“搬运、定物、隐身、思维控制”,另外还能斗蛇妖、开“天目”、下“法轮”、“法身保护”、“发正念”、预知人类过去未来等等。现代人生活节奏快、压力大,哪个不希望有着一项两项“功能”傍身?无聊时消遣一下也好嘛!只不过弟子们求来求去一场空,“功能”不够,只好“神迹”来凑了,如有位署名“真莲”的弟子说道,“我对他发一念:让他现世现报。本来他开始是站着说,突然一下子坐上椅子,两手撑着脑袋,脸煞白,一会儿又站起来喝水,走几步。我继续发正念。他两手撑着桌子有点摇晃的样子……”[5]如果不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求“功能”快求疯了,只怕就是公然在向李洪志讨“功能”。

  梦想“圆满”。当然,最让弟子不能忘怀的就是李洪志所承诺提供的“圆满”。因为“圆满”能使人逃离地球,摆脱痛苦,回“天国世界”,永远美好,“圆满”可以使“身体被高能量物质替代”,达到长生不老,“金刚不坏”,“圆满”就是“要什么有什么”,成为“无所不能”的“佛道神”。为求“圆满”而放弃一切,甚至失掉性命的例子实在太多了,在此不再赘述。

  对此我们不难发现,这法轮功弟子分明是“轮下熙熙,皆为利来,轮下攘攘,皆为利往”嘛!

  ——挥之不去的“情”

  对“师父”之情泛滥。弟子们对李洪志“重情重义”:如提起李洪志则心存敬畏,毕恭毕敬地口称“师父”、“师尊”而决不敢名之;在法会上见到李洪志的时候会激动得手足无措,甚至“情到深处”而潸然泪下;要把平时省吃俭用攒起来的钱,捐给李洪志出书,或购买“师父”画像、徽章物用品,原法轮功武汉总站站长徐女士在新加坡见到李洪志的时候,甚至还送上5000美元作为“见面礼”;每逢传统的重大节日,弟子们在“明慧网”上对李洪志的贺信、贺卡、贺词铺天盖地,以不久前的“5·13法轮大法日”为例,弟子们就一个劲地祝贺李洪志“诞辰快乐”、“身体健康”云云,真是“天涯地角有穷时,爱师之情无绝期”。

  对“大法”之情泛滥。对“大法”之情根深种,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背法”,李洪志提出要掀起一个“背法”热,许多法轮功人员就不顾一切,瞧,这位弟子是这样做的:“干活也背,走路也背,去食堂吃饭也背,睡觉前也背,有时背着背着就睡过去了。早晨起来一睁眼就背,渐渐的,我的脑子里全是师父的法。有时早晨一睁眼,脑子里就在自动的背师父的法”[6];还如“抄法”,有一位法轮功人员胡某,把《转法轮》先后用毛笔抄了12遍(《转法轮》共计16万余字,抄12遍就意味着至少要用毛笔写字200万字以上,因为根据抄法的规定,错一个字是要从头再抄的)[7]!试想,若不是对“大法”情深意重,如何吃得消这般折腾?

  对“反华”之情泛滥。此外,法轮功人员还对从事“反华”活动“情有独衷”。如法轮功成立了“追查国际”组织,利用所谓的“追查”和大量的诬告滥诉活动,对中国党政领导人、社会学者、警察、新闻工作者等进行人身攻击和精神恐吓,列入其“追查”名单的有一万余人之多;2006年3月,法轮功编造所谓“苏家屯集中营事件”的谣言,其后,法轮功转而重点攻击所谓的“中国器官移植问题”,诬称法轮功成员的器官被割取;新疆“7·5”事件发生后,法轮功媒体铆足了劲“翻炒”“韶关事件”,在有关报道中,都要刻意“回顾”“重温”一下所谓“新闻背景”“韶关事件”的所谓“真相”,将“韶关事件”称为“一场种族屠杀”、“种族清洗事件”;还煽动“三退”,异想天开地要通过这种方式“解体中共”、颠覆中国合法政权……这哪一个不是弟子们对李洪志深情款款的“孝敬”呢?

  如此种种,也唯一古词之,“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可堪形容了。

  总之,法轮功弟子之“名利情”,表面上一潭死水,实则是暗流涌动,不可遏制,称得上名亡实存之典范。当然,从某种特定的意义上讲,法轮功人员的“名利情”的确是放下了,然而那放下的只是现实世界中的名誉、利益和情感,重新拾起的则是对法轮功和李洪志的烂名、虚利和孽情!

 

  附注:

  [1]李洪志,《北美首届法会讲法》
  [2]李洪志,《转法轮》
  [3]凯风网,《教师的耻辱(图)》
  [4]凯风网,《破解法轮功人员所谓的“好人”心理》
  [5]明慧网,《助师正法中的几个真实故事》
  [6]明慧网,《背法是去掉色欲之心的关键》
  [7]凯风网,《论正常人与法轮功修炼人在看问题基点上的差异》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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