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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师”谀词“消除”“师父”法言

作者:雅 思 · 2011-06-24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最近“动作凶猛”:明慧网6月3日刚刚发表《消除》,李洪志就于6月10日抛出《什么叫助师正法》(下称《助师》);《助师》刚出炉,弟子们学习“新经文”的体会就纷纷出笼,至今已有十数篇。

  综观这些“助师”应景文,大致有这样几种声音。一是表示深受触动、震撼:“我在反复读这篇经文中,身心反应很大。”⑴“学了师父的新经文我感到汗颜、脸红、如芒在背。”⑵二是强调问题严重:“我们在正法修炼中有了大漏,有了严重偏离法的情况下,师尊才会讲法。”⑶三是埋怨同修不争气:“从‘七二零’至今已经走过十二年了,正法之事为何迟迟不能结束,我们真的应该好好向内去找一找。……时间拖的长了,有些大法弟子不同成度的出现了懈怠。”⑷四是自责“助师”不上心:“我们平时提到‘助师正法’这个问题或者说到‘助师正法’这句话时,多半是‘随着龙船打号子’——把它当作一句豪言壮语,人云亦云而已。并没有真正往心里去……”⑸五是急于自我撇清:“这里边写的如找师父家人讨说辞我没有,看和传邪恶网站也与我没多大关系呀!”⑹六是无意自我曝料:“现在我们国内有一部份学员,标新立异,另搞一套。有的到现在还在传假经文(如:所谓的第十讲)。……有些地区,由于同修们学法少,听所谓总负责人的,不能按师父的法去做了。搞的很不象样子。”⑺

  此六类中,除了撇清和曝料外,无非是顺杆儿爬,鹦鹉学舌,基本上是废话一堆,不说也罢。

  真正引人注目的是某些弟子的“高级”马屁言论。马屁话本身并不稀罕,这是法轮功的习惯用语,稀罕的是马屁拍在马脚上。何以言之?容我慢慢道来。

  明慧网“消除令”将弟子私下录传的“师父”“小范围讲法”视作“假经文”,却没有讲清理由。其实,李洪志在其“经文”中多次就此问题作过说明。将这方面的“主佛”法言粗加梳理,大致有以下几类。

  一是强调此地、此环境讲的,不适合彼地、彼环境:

  “即使是我讲的,对局部地区,对某一个国家弟子讲的,不适合于其它地区的也要清理。”⑻

  “我在各地讲的东西只适合于在它那个情况下去听。拿到其它环境中来听,因为法嘛也能起到作用,但是没有针对性,还容易叫那些没有系统听法的人理解偏了。……大家在各地传的录像带就要把它销毁掉。”⑼

  二是强调对这部分人讲的,不适合那部分人:

  “我面对着你们的情况讲的,别人听了之后那他又是一种状态出现,理解都不一样。”⑽

  “你去看录像,反而对你可能没有针对性,因为当时我是针对着在下面听法的学员那个具体情况讲的。”⑾

  三是强调针对个别情况讲的不适合普遍情况:

  “我针对个别情况讲的问题就没有普遍性,没有普遍性你拿出来是不是会干扰别人哪?”⑿

  以上是一种相对的分类,事实上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另一段“主佛”语录可以视作对这三类情况的汇总或提炼:“我在讲法解法时,都是在特定的环境、特定的条件和具体的对像中進行的,离开这些因素,传抄稿与我讲的大法在理解上就会产生歧义,也容易被人误解,对传播大法不利。”⒀

  对于李教主的这些“法言”“法理”,作为法轮功当家媒体的明慧网理应“门儿清”。然而,明慧网上专为配合“新经文”《助师》而发表的弟子修炼体会却偏偏与“师父”掐架。

  不妨照录部分“助师”谀词并略加评点。

  ⒈“师父讲出的即是法,师父讲出的对应层层不同层次的宇宙法理,从最高到最低,都包括了。”⒁

  [评点]“师父讲出的即是法”,这与李洪志“法是我造就的”⒂意思近似,但弟子之语更强调了“无条件”地以“师父”之言为“法”,并不需要区分在何时、何地以及对何人讲的。更关键的是“师父讲出的对应层层不同层次的宇宙法理,从最高到最低,都包括了”这一句,既然“师父讲出的”无所不包,无所不概,那就说明它具有最广泛的普适性,就说明“师父”的话不存在随地域、时间、对象而转移的局限性。

  ⒉“师父讲的、要求弟子做的,那都是事关整个宇宙无量天体不同层次的需要,那么师父讲法中的每一句话能是偶然的吗,能是简简单单的吗?同时师父讲了就定下来了。”⒃

  [评点]既然“师父讲的”全面适合“整个宇宙无量天体不同层次的需要”,且每一句都不是偶然的(也就是说具有必然性),那么,怎么会一旦移至不同地域、环境、对象,就“没有针对性”性呢?既然“师父讲了就定下来了”,那么“小范围讲法”也应该定下来,为什么明慧网要对私下录传的大法徒穷追不舍,勒令他们消除“师父”的“小范围讲法”呢?

  ⒊“师父说的话,就是法。”⒄“师父讲给我们的每句话都是千真万确的,都是真理,那么我们就一定时时告诫自己:按照法讲的、按照师父要求的去做好‘三件事’,因为这就是正法修炼的过程。”⒅

  [评点]既然“师父说的话,就是法”,那么“小范围讲法”也是法,明慧网让弟子消除之,不就是消除“法”吗?何况,李洪志说过“我的书中有法身,我的录像带、录音带上都有”⒆,如此明慧网发表“消除令”就是动员弟子消除“师父”“法身”了。还有,既然“师父”讲给弟子的“每句话都是千真万确的,都是真理”,那么,无论大范围还是小范围“讲法”的“每句话”,都是“千真万确”的“真理”,又怎么可能存在哪一句“没有普遍性”,被“理解偏了”或者“干扰别人”的可能性呢?

  综上所述,上述弟子的“助师”谀词,几乎全是在“消除”(解构)李洪志的相关“法理”,推翻明慧网的“消除令”。

  其实,用不着弟子解构,李洪志有关某一地区、局部范围、少数对象的“讲法”不具有普适性因而不能录传、必须销毁的言论,也与明慧网上“师父新经文”专栏的发表情况相矛盾。比如,《芝加哥市法会讲法》(2005年6月26日),别说不能适用于全球大法界,连美国也不能覆盖,为什么却能公开发表呢?比如,《音乐创作会讲法》(2005年7月21日),只与爱好、从事音乐创作的弟子有关,为什么却公诸所有弟子呢?比如,李洪志给某个弟子文章写的评语(至少有5则),只涉及个别对象,为什么也作为“新经文”大传特传呢?

  对于法轮功的己矛刺己盾,互扇大耳光,我等常人早就见惯不惊。然而,看到大法媒体、“师父”和弟子们如此近距离地互扇腮帮子,还真是颇觉诧异。看来,人不乱轮轮自乱,李氏邪教彻底崩盘的日子不远了。

  附注:
  ⑴⑹《去除用人心想师父的观念》,明慧网2011年1月16日
  ⑵⑸《学习〈什么叫助师正法〉的一点粗浅体会》,明慧网2011年6月13日
  ⑶《信师信法应落到实处——读〈什么叫助师正法〉有感》,明慧网2011年6月14日
  ⑷《“天策玄甲”今何在》,明慧网2011年1月16日
  ⑺《不能再用人心理解法》,明慧网2011年1月16日
  ⑻《北美首届法会讲法》,1998年3月29-30日于纽约
  ⑼《美国西部法会讲法》,1999年2月21-22日于洛杉矶
  ⑽《纽约座谈会讲法》,1997年3月22日
  ⑾《瑞士法会讲法》,1998年9月4-5日于日内瓦
  ⑿《新西兰法会讲法》,1999年5月8日
  ⒀《法轮大法义解·写在前面的话》
  ⒁⒃⒅《不用人心对待师父讲的法》,明慧网2011年6月14日
  ⒂《二零零三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2003年2月25日
  ⒄《真正的信师、信法》,明慧网2011年1月16日
  ⒆《转法轮法解·济南讲法答疑》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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