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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缘何战战兢兢

作者:丁 子 · 2012-03-13 来源:凯风网

  “圆满”成“佛道神”,进入满目是金的“极乐世界”,无疑是法轮功练习者日夜渴求的理想。按常理来推断,李洪志极力宣扬的“圆满”确实也应该如其所说的那样——“真实、壮丽、殊胜的”。但真是如此吗?作为旁观者,对李洪志的这个“圆满”,笔者非但没有丝毫的“惊羡”,反而替练习者们感到心惊胆战,战战兢兢……

  一、“死亡式圆满”——胆寒

  为了给那些因习练法轮功而断送卿卿性命的弟子一个“圆满”的死亡因由,当初信誓旦旦地说只要看看他的书,听听他的音,练练他的动作就能“圆满”的李洪志竟然抛出了一个让练习者们一个胆寒的“圆满”公式——死亡即是“圆满”。

  “无论他们被关押或为坚修大法而失去人的生命,他们都是圆满。”(2000年9月《严肃的教诲》)

  “无论是被邪恶势力夺取了生命的,无论是在拘留所里、被判刑的,无论是在不同情况下遭受痛苦的、流离失所的,和我们在国外的学员和在其它环境中的学员,你们为大法所做的一切事已经建立了你们的威德。”(2000年10月《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事实佐证便是,1998年7月4日,在海南发生的造成法轮功海南辅导总站副站长陈勇等8位法轮功骨干七死一伤的车祸事故,车祸发生的次日,李洪志便称:“圆满时由于他们世界的特点是不要肉身的,所以就造成了圆满方式不同……我那八个弟子已经圆满在他们的不同的世界里了”。可让李洪志没料到的是,他本以为8名弟子都死无对证了,谁知其中的一位“精進”弟子张一军却侥幸生还,如此的“圆满”方式怎能不让众弟子在啼笑皆非之余胆战心寒!

  更让弟子们“胆寒”的是,抛去了“肉身”也不一定能“圆满”,搞不好还要被扣上“修炼不精”、“旧势力”、“执著”的大帽子永世不得翻身。

  君不见,2010年为法轮功立下汗马功劳的法轮功龙泉寺总部行政主管韩振国,死后非但没有被“主佛”追授为“圆满”,反而被扣上了“修得不好”的帽子。

  此类事情似乎举不胜举,光李洪志许诺的“圆满”之年的2012年,昔日重磅弟子们竟然也纷纷殒命,李洪志亲自到云南任命的云南省法轮功总站头目王岚于2012年1月1日病亡。叶浩的大舅嫂,前平湖法轮功辅导站站长戈璀娣于2012年2月11日因乳腺癌病逝……

  更令人心寒的是,这些在法轮功历史上曾经十分重磅的弟子们死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上上下下却如同路边死了个阿猫阿狗一样,平静得出奇!

  如此一来,“死亡式圆满”形成了一个让练习者们为之胆寒的怪圈——想“圆满”吗,去死吧!死了能“圆满”吗,这可不一定,搞不好死都白死,永世不得翻身!

  二、“煎熬式圆满”——心惊

  自从修炼了“李主佛”的“法轮大法”,目前尚是肉身的弟子们时刻面临着一个让他们备受煎熬式的难题——生病了该咋办。

  按照李洪志的“法理”,想“圆满”,生病了除了苦捱煎熬似乎别无他途。

  “首先得去你身体不好的东西,包括疾病。但是,这里可不治病,我们是清理身体,名词也不叫治病,我们就叫清理身体,为真正修炼的人清理身体。”(《转法轮》)

  “那么你想把这个业力放出去,你吃药把这个业力又压回去了,怎么给你清理身体呢?”(《纽约法会讲法》)

  “这个吃药的问题,刚才我又讲了一次,……他不想修、吃毒药都是常人的事,他这个心不动谁也没有办法。”(《纽约法会讲法》)

  更让练习者感到心惊的是,就是对于生病苦捱不过的弟子,李洪志干脆把不承认是他的弟子“那修炼可是严肃的……你上医院检查就让你看到是加重了。还不悟,那还不悟就越来越严重,最后就真的不行了……从根本上他还不是个学员,到寿时就会走。”

  按李洪志的说法,法轮功练习者在修炼阶段当然只能算是肉身凡胎。既然这样,这些弟子们吃的也是五谷杂粮,岂能不生病。既然难免生病,当然就避免不了要吃药治病。但要“圆满”,却是万万不能,因为这不是病,是练习者身上的“业力”,吃药是消不下去的,而且还会助长“业力”,最终“圆满”当然也无从谈起。于是练习者们想“圆满”只能忍受着病痛的煎熬。于是,一系列因拒医拒药导致的悲剧一幕接一幕地在练习者中频频上演。如辽宁省21岁的张金生不慎烧伤胳膊,但他拒绝接受任何治疗,于1998年11月因伤口感染恶化造成败血症死亡;自称“法轮功在强身健体方面具有神奇功效”的美国法轮功骨干封莉莉患有胰腺癌,因坚信“练功”就能治病,拒绝吃药和去医院救治,2006年6月22日在美国休斯顿病死……。

  如此一来,“煎熬式圆满”又给练习者画了一个令他们为之心惊的怪圈——千万别生病,生病就必须忍受煎熬,熬得过还好,熬不过就不是“真修”弟子!

  三、“违法式圆满”——肉跳

  “死亡式圆满”胆寒,“煎熬式圆满”又心惊,那些侥幸身体无病无痛的弟子们也要“肉跳”,为了“圆满”,他们就得冒着违法犯罪的风险做李洪志要求的“学法”、“发正念”、“讲真相”的“三件事”。

  在法轮功发展初期,李洪志对弟子们的要求也就是看看书,念念经,练练功那么简单,可当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后,李洪志为了获取在西方主子们那里增添邀功请赏资本,开始不顾一切的煽动大陆的法轮功“走出去”与中国党和政府对抗。“当大法和师父在遭受迫害时,你们在干什么?等着天上掉馅饼吗?”“难道让我说出来去北京才是最好的正法形式吗?”(《严肃的教诲》)“那些只想从大法中得到好处,而不想为大法付出的,在神的眼里看,就是最败坏的生命,就会在这场魔难过后被淘汰掉”(《建议》)

  为了让练习者把政府制定的法律置之度外,李洪志还不顾一切地贬低人间的法律法规,教唆弟子公然违反法律法规。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的法会上,李洪志将法轮大法与人间法律之间的关系说得很具体:“三界一切众生都是为这法而来、为这法而造就的,也就是说三界的一切形式,包括人类社会的各种各样的形式,其中当然包括现在的法律。”目的就是让法轮功认为,法轮大法是高于人间的一切法律法规的法,当政府依法对法轮功组织的违法活动进行处理时,就是以下犯上,就等同于挑战最高的法。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李洪志自己跑到美国后却在不断寻求美国法律的保护“我是美国的永久居民,是在美国的法律行使范围内的永久居民”(《我的一点感想》),“我们呼吁世界各国政府、国际机构、善良的人们能给予我们支持和帮助,解决目前在中国发生的危机”(《我的一点声明》)。而且更有意思的是,当他本人在美国违法时,也乖乖的接受法规的制裁。《凯风网》在今年2月8日《李洪志在美交通违章受罚(图)》一文中就披露出李洪志在2008年1月6日因超速违反交通法规而乖乖接受了处罚的糗事。

  “主佛”自己尚且不断寻求法律保护,违反法律法规时也得乖乖接受处罚,普通的练习者天天干着中国法律严厉禁止的各种邪教活动,岂能不肉跳不已!这也难怪,2010年11月,法轮功“二把手”叶浩之女叶映红女士都会抱怨“圆满只有天知道”,何故,难啊!

  行文至此,笔者禁不住又想跟法轮功练习者们再唠叨几句,如其这样天天为了“圆满”心惊肉跳,胆寒神悚,还不如像笔者一样当一位幸福的常人来的更实在,你们说呢?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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