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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蛊惑弟子轻视生命

作者:李湘宝 · 2013-11-08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摇着“真善忍”的旗幡行骗于世,打着“受迫害”、“维护人权”的幌子反对中国政府和乞怜于西方主子。事实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与“真善忍”丝毫不沾边,并且轻视生命、践踏人权。一直以来极力宣扬暴力,蛊惑、诱导和威逼弟子非法剥夺他人性命,以及在“圆满升天”的诱惑下藐视人生而自戕、自残,甚至用精神暴力煽动弟子仇视社会和对弟子实施精神控制,导致痴迷者酿造了无数残暴血腥的人间悲剧。在此,笔者试就李洪志轻视生命的言论及其社会危害剖析之。

  ——蛊惑弟子“除魔”剥夺他人性命

  “谁破坏大法,谁就是魔。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了。”(《法轮大法义解》)“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那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除尽邪恶是为了正法,而不是个人修炼问题。”(《忍无可忍》)

  简析:“谁破坏大法,谁就是魔。”不知这是谁家的规矩?不管对与错别人都不能议论、更不能说不,否则,就是“破坏大法的魔”。这是典型的话语霸权,这里见不到法轮功自我吹嘘的“真善忍”的一丝一毫。更有甚者是“大逆之魔该杀”,这简直是无法无天和滥杀无辜。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无论东方还是西方,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不经过法律程序和法院判决就可以剥夺他人生存权。而李洪志却丧心病狂地蛊惑弟子以“各种方式”制止、铲除、诛杀“大逆之魔”,这是典型的煽动暴力、轻视生命和践踏人权。由此可见李洪志的狂妄和残暴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蛊惑弟子“度人”、“善解恶缘”剥夺他人性命

  “如果一个大的生命被人杀死,其罪业是非常大的,特别是杀人,那么造了业就一定要还……而那被杀后的生命实质的恶劣环境、痛苦承受与物质的损失。修炼者就是要在圆满自己的一切过程中用自己修炼成果来救度或给其福报,那么从这一角度来看,被杀的生命所得到的补偿要比自己在人中得到的相比之下,无法比。那么这就是善解了恶缘。”(《大法是圆融的》)“你们有一部分伤害的生命将在你们未来圆满的世界里成为你世界的众生,就把这件事情变成了好事了。如果被伤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将去佛的世界,它会挺着脖子让你杀它,它会高高兴兴让你杀它。”(《瑞士法会讲法》)

  简析:从上述话语可以看出,李洪志是以“佛的世界”、“法轮世界”(李称“法轮世界更美”)的“补偿”来抵消他人的性命。换言之,就是蛊惑弟子为了使自己“未来圆满”后的“法轮世界”里有众生,不惜牺牲他人的生命去行凶杀人。并荒谬地吹嘘:“只要是去佛的世界”,被杀者“它会挺着脖子让你杀,它会高高兴兴让你杀”。由此可见,法轮功已经邪恶到何等程度?!杀人不需要任何理由,也无需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只需告知被杀者是去“佛的世界”、是去“法轮世界”,就可以滥杀无辜,真是荒谬至极、残忍至极。

  ——蛊惑弟子“放下生死”而自戕

  “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在澳大利亚法会上讲法》)“大法弟子们是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从而达到更高层生命境界。……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对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了。……如果一个修炼者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放下生死之念,邪恶一定是害怕的;如果所有的学员都能做到,邪恶就会自灭。”(《去掉最后的执著》)“什么常人之心都得去呀!有的弟子讲‘怕什么,头掉了身子还在打坐’,相比之下,修的怎么样一目了然。”(《大曝光》)“连生死都不怕,那么什么事情还能执著呢?”(《2000年纽约法会讲法》)“你真正放下生死的时候,你什么都能做到。”(《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简析:从上述话语可以看出,李洪志以“圆满”、“高层生命境界”作为诱饵,以“放下常人之心”、“放下生死”、“放下对人体的执着”等妖言蛊惑弟子与中国政府为敌,使弟子为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利益可以不顾家庭利益、不顾自身生命安全,甚至可以全然不顾危害社会和触犯法律。由此可见,李洪志的用心何其毒也!

  ——蛊惑弟子“放弃肉体”而“自我消亡”

  “在这个宇宙中,过去有许许多多修炼形式和不同天体的天国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他们都不要身体的。不是说都视肉体那么好,很多天国根本就不允许你带身体回去的。你们带回去就等于破坏了那里的法。”(《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没有害怕的感觉,恰恰相反却突然感觉到有一种解脱感,有一种潜在的兴奋感;有的人觉得自己一下子没有身体的束缚了,轻飘飘地非常美妙地飘了起来。”(《转法轮》)“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一层分子,就是人的躯壳,表面这层分子在这个空间中死亡了,脱掉了,而你真正的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怎么会死亡呢?”(《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我们讲元神不灭,这也不是什么迷信。我们这个物质身体细胞蜕去之后,而在另外物质空间里存在的更小的分子成份却没有灭掉,它只不过蜕去了一个壳。”(《转法轮》)

  简析:按常理分析,“放下肉体”与“放下生命”没有质的区别,但是,李洪志为了加大对弟子的蛊惑力度,于是编造了“天国世界不要肉体”、“死亡时很兴奋、很美妙”、“死亡只是蜕去一个壳”等邪说,蛊惑弟子为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利益,为了推翻中国政府,为了自己虚无的“法轮天国”而不要顾及自己的肉体(生命安全)。由此可见,李洪志是何等的泯灭人性和轻视生命!

  ——蛊惑弟子“正念除恶”,实施精神暴力

  “那些邪恶的、完全不可救药的邪恶生命,虽然不能得度,也不能任其无限度的做恶、从而迫害大法与学员及世人。所以除恶是在正法,也是在救度世人与众生。”(《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作为大法弟子是全盘否定一切邪恶的旧势力安排的。全面讲清真相,正念清除邪恶,救度众生,坚定的维护法,因为你就是大法的一员,坚不可摧。”(《大法坚不可摧》)“所有的大法弟子、新老学员,在发正念中除具体锁定的目标外,直指这些黑手,彻底消除它们。”(《正念除黑手》)“我是在领你们走向神、认识上渐渐的走出人超越人、达到生命圆满升华为目地的。”(《正法中要正念、不要人心》)“修炼就是去掉执著、去掉人不好的行为与各种怕心,包括怕这怕那的人心。……怕心是人走向神的死关。”(《走出死关》)

  简析:法轮功的“发正念”是一种诅咒,即精神暴力。对被诅咒者不会产生预期的效果。但是,对法轮弟子而言却是一种精神控制和奴役。因为法轮功组织对全世界的法轮弟子规定了“发正念”的具体时段,每天累计长达数小时,对法轮弟子无疑是一种精神摧残。同时,法轮弟子长年累月对“烂鬼”、“特务”、“旧势力”、“邪党”、“黑手”等“破坏大法的魔”“发正念”,实际上就是一种煽仇行为。使法轮弟子自觉或不自觉地从社会、家庭的整体中剥离出来,使之完全沦为任凭李洪志役使的“法轮工具”。

  ——鼓动弟子解体、铲除“三界乱神”仇视社会

  “长期以来,旧势力及三界内一切起负作用的乱神,一直在起着很坏的作用。……严重干扰了正法与大法弟子、众生得法修炼。……因此大法弟子为了世人的被救度,全面解体旧势力与三界内一切阻碍众生得救、了解真相的乱神,已经成为必须做的。无论它们以什么外形存在,无论它们有形无形,无论它们什么层次,无论它是谁的形象,都全面解体、清除。”(《全面解体三界内一切参与干扰正法的乱神》)“为了彻底清除黑手、烂鬼与旧势力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全世界大法弟子,特别是中国大陆各地区的大法弟子,要向这些邪恶的地方集中发强大的正念,彻底解体一切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生命与因素。”(《彻底解体邪恶》)

  简析:综合考虑李洪志在其他的所谓“经书”、“经文”和“讲法”中的内容,其“三界乱神”指的应是世界上几大正统宗教及其他对法轮持异议者。因为世界各大宗教尤其是佛教一直在反对邪教,尤其首倡反对“附佛外道”法轮功。所以,李洪志对正统宗教恨之入骨。从上述李洪志连用四个“无论”和最后“全面解体、清除”可以看出其煽仇施暴的严重程度。其“解体、清除”“三界乱神”的理由是因为“三界乱神”“干扰正法”、“阻碍众生得救、了解真相”和“起负作用”。由此可见,李洪志已经疯狂猖獗到何等地步?已经将自己及其法轮功置身于世界宗教和所有对法轮功持异议者的对立面,真是嚣张至极、狂妄至极!

  由于受李洪志“除魔”、“度人”、“善解恶缘”、“放下生死”、“放弃肉体”、“正念除恶”、“铲除三界乱神”等暴力宣扬和蛊惑,导致法轮弟子莫辩是非、丧失理性,话语霸权、非难异已,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心无国法、草菅人命、为所欲为,进而做出许多非理性的极端行为而致人间悲剧的发生:有因铲除“大逆之魔”而行凶杀人的。如赵和用铁锹拍死了挽救自己的公安干警;有因“驱魔”而行凶杀人的。如雪微、高洪庆、金明东、王海鹏等四位法轮功痴迷者因帮助“功友”肖荣“驱魔”而将肖折磨致死,深圳市龙岗区法轮功习练者魏志华被丈夫等十余名“功友”“驱魔”致死等;有因“除魔”而杀死亲人的。如王继荣被儿子王学忠当作“魔”连砍17刀致死,吴德桥的妻子被吴当作“魔”用菜刀杀死,李亭的父母亲双双被儿子当作“魔”杀子,不满9岁的戴楠被母亲关淑云当作“魔”活活掐死等;有因“度人升天”而行凶杀人的。如浙江省苍南县法轮功痴迷者陈福兆因“度人升天”而投毒连杀17名无辜者,新疆法轮功痴迷者林春梅、温玉萍因“度人”到自己未来的“法轮天国”而将陕西咸阳一名女服务员残忍勒死,傅怡彬为“度亲人升天”而弑父杀妻等;有因“放下生死”、“放下肉体”而自愿“升天”的。如自焚的有“1·23”自焚事件的王进东等7人,以及孙杰、谭一辉、李进忠、常浩驰等;上吊的有王军、冯少宝等;跳楼、跳崖的有董智、王成祥、高恩诚、徐惠君、李宏武等;跳河、投井的有康彩叶、刘品清等;服毒的有高文会等。发生在法轮功痴迷者中的凶杀案件,其行凶的手段有用车撞、用刀砍、用手掐、用被捂、用药毒、用绳勒等等,花样繁多、手段极其残忍。

  从上述已经可以看出,李洪志是法轮功习练者行凶施暴的教唆犯和总祸根。不仅教唆弟子为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利益可以无所顾忌地去残害生命,而且蛊惑怂恿弟子为了所谓的“圆满”必须“放下生死”和“放下肉体”。由此可见,李洪志是法轮功施暴行凶的正犯,是轻视生命、践踏人权、祸害人类、危害社会的幕后总黑手。(本文所引例证均选自凯风网,在此对原文作者致意)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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