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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田有何资格替人打官司?

作者:秦如风 · 2013-11-01 来源:凯风网

  闲来无事,偶然于百度贴吧中读到一则评论,题为《“唐吉田”律师,赶紧带上你的那些臭无赖棒子滚出鸡西!》从文中可以感觉到,发贴者对那位唐吉田律师深恶痛绝,是什么原因导致发贴者如此痛恨唐吉田呢?在网上一搜索,原来,近段时间,法轮功媒体又在大吵唐吉田事件,大意是说唐吉田因要为法轮功人员“维权打官司”而被鸡西市有关部门拘押了几天,言下之意,颇为愤愤不平,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但事实如何呢?唐吉田真的很委屈吗?笔者及身边的朋友皆认为,唐吉田被拘是合理合法的事,因为唐吉田没有资格替任何人打官司。  

  ——唐吉田知法犯法 无照执业

  以律师身份替人打官司,首先必须有律师执业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却替人打官司与无证行医没有两样。众所周知,曾经的律师唐吉田因为扰乱法庭秩序,在法庭辩论阶段,无正当理由退庭,干扰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违反了《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第八项的规定,被北京市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吊销了他的律师执业证书。身为律师,不可能不懂《律师法》,知法犯法,公然扰乱法庭秩序,这不仅是素质差的问题,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一个被吊销了律师执业证书的人从职业素养角度来看有何面目面对公众?有何资格替人打官司?  

  ——唐吉田屡屡以身试法 侵权不断 

  担任律师时,扰乱法庭秩序;没有了律师资格,公然违法从事律师活动,2013年10月16日15时许,唐吉田和杨开成到鸡西市政府有关部门,以为杨开成的妻子于某“维权”为由,对接待的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撕扯,严重扰乱单位秩序,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接到工作人员报警后,市公安局110立即出警,将二人带至鸡冠分局。17日,鸡冠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给予二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事实证明,唐吉田又一次暴露其粗野、蛮横的面孔,又一次违法,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行政拘留是有法可依的,是依法而行。  

  ——唐吉田的“维权”是“侵权”  

  表面上看起来,唐吉田很“执著”于他的律师职业,一心想做一个没有律师执照的律师,要替别人“维权”,但他的行为却离律师的职业道德越去越远,从2009年4月扰乱法庭秩序开始,唐吉田不仅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反省自己的言行,反而公开要替法轮功人员“维权打官司”,维什么权?这叫帮人“维权”吗?这叫严重“侵权”,一方面阻碍政府工作人员对法轮功人员进行教育挽救,侵扰了政府的工作秩序,一方面是在破坏法轮功人员受教育被挽救的权利。打什么官司?法轮功对人类的危害还不严重吗?那些“圆满说”“白日飞升说”“开天目说”“炼功祛病说”“地球爆炸说”“消业说”还不够荒涎邪恶吗?成千上万的家庭曾因参与法轮功活动而破裂,至今,直接被法轮功害死的人已达2000多人。他们炮制“活摘案”“酷刑案”,编“伪火”、“三退”,抹黑中国形象,还不可恨吗?  

  今天,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民众已认清了法轮功的邪恶本质,俄罗斯反邪教专家亚历山大•德沃尔金教授在北京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法轮功”已成为一个世界性邪教组织,世界上所有健康、正义的力量都应该联合起来反对邪教。  

  对人类来说,打击法轮功是必须的,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然而唐吉田却仍要为法轮功人员“维权打官司”,只能证明他是逆潮流而行,必然受到公众的唾弃,必然招致网民的唾骂声,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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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桑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