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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押错了“宝”

作者:高 原 · 2013-07-23 来源:凯风网

  今年6月27日,美国议员罗斯-雷婷恩刚刚推出“281号决议案”,法轮功好像垂死之人注入了“兴奋剂”,等不及讨论通过就连夜发动自家媒体炒作。法轮功迫不急待地炒作,是它们把“决议案”的推出当成“反迫害”的“胜利”,事实上,法轮功类似的炒作不止一次,每次都是风风火火开头,了了草草收尾。笔者以为,法轮功把希望寄托在在“决议案”上,纯粹是押错了“宝”。为何这么说?

  回顾过去,事实证明不是好“宝”

   回顾过去,有必要捋一捋那些被法轮功炒作的“决议案”。法轮功与西方反华势力勾联由来已久,推出的“决议案”也不止一个。2001年8月11日,美国议员爱琳娜·罗斯-莱蒂嫩推出“188号决议案”,要求“中国政府必须立即停止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 2003年10月16日,罗斯-雷婷恩首次推出了“304号决议案”,要求“释放所有在押的包括法轮功修炼者在内的良心犯”; 2010年3月16日,美国议员罗斯-雷婷恩再次推出了“605号决议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胁迫、监禁及酷刑折磨,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这次,罗斯-雷婷恩第三次为法轮功站台,推出“281号决议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其发起的已持续十四年的对法轮功的迫害,立即释放所有法轮功修炼者和其他良心犯”。

  分析被法轮功炒作的“决议案”,发现一些特点。在炒作的四个“决议案”中,其中三个是由罗斯-雷婷恩发起,间隔时间三至六年不等,其诉求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即“中国政府必须立即停止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由此看出,所谓“决议案”其实是一个“独角戏”,罗斯-雷婷恩主演,法轮功是拉拉队,并且没有产生任何实际效果。试想,只要有一个“决议案”发挥作用的话,何至于接二连三的推出?没有任何效果的“决议案”,推出得再多又有何用?

  审视现在,是块腐朽透顶的烂“宝”

  审视现在,即分析法轮功当前集全轮之力炒作的“281号决议案”。该决议案6月28日出现在网络,笔者看完全文时,发现该决议案有两大特点。第一个特点是以谎言为基础。比如,关于“中国医生王国齐的证词”,是早被中方严厉驳斥的谣言;关于“麦塔斯和乔高的调查”,是被俄方认定的宣扬“极端主义”;关于“法轮功在监所被迫害”,是法轮功自己都承认的假货,等等。第二个特点是文字论调以猜测为主。比如,“强摘器官的可能器官来源”、“ 数万法轮功学员可能已经因被强摘器官而被杀害”、“大约有6万5千名法轮功学员可能在2000年至2008年之间被强摘器官而死”、“有少数的其它宗教和少数族裔人士可能也被强摘器官”等等。一句话,该议案是建立在谎言的基础上,其观点是立不住足的。

  人们知道,“决议案”是何等严肃,它必须建立在大量的事实基础之上,经过严密的论证和严格的程序,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这些支持法轮功的“决议案”所依据的“事实”,要么是早就被证实了的谣言、要么是饱受批评的“极端主义”,根本不能做为“依据”使用。法轮功疯狂“决议案”,势必引起人们对“事实”的关注,为认识喜欢造谣的法轮功提供了一面镜子。

  再看将来,还是无效用的废“宝”

  就法轮功与西方反华势力的关系而言,由于共同“利益”的驱使,它们相互苟合利用会随着中国的发展强大而变得紧密。也就是说,在法轮功的游说下,西方反华势力还会推出类似“281号决议案”的“决议案”,法轮功还会继续发动自家媒体疯狂炒作,这是他们共同“利益”和卑劣方式所决定的。但是,无论推出多少“决议案”,法轮功炒作有多疯狂,却改变不了两个基本事实。

  首先,无法改变法轮功的邪教本性。造谣是法轮功邪教的生存方式,特别是法轮功被取缔后,李洪志一伙人跑到海外,继续依靠编造谣言抹黑中国的伎俩,聚拢门下弟子、骗取世人同情、寻求主子支持。在今后一个时期,法轮功为了自己生存,还会采取更卑劣的方式编造谣言,从而饱受世人的批评。其次,无法改变中国政府取缔邪教的决心。中国政府为了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取缔法轮功,上顺天意,下合民心,是正确的决策。实践证明,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挽救了大多数法轮功习者,使他们回归到现实社会过上了正常生活,这些成果是有目共睹的,这也标志着中国政府将高举义旗,打击邪教。基于这两点,无论法轮功游说主子将来推出多少“决议案”,不仅救不了法轮功,反而会加速法轮功的消亡。

  每一次“决议案”的推出,法轮功兴奋得跟注了鸡血一样的,发疯似地全力炒作,但很又陷入新的失望和绝望,于是又策划推出下一个“决议案”安慰自己,这不是押错“宝”最好的说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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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