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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浩之死给“大法”弟子们的警示

作者:强 音 · 2013-07-18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重量级人物、李洪志亲自任命的“韩国法轮大法学会副会长”金正浩因车祸医治无效于去年11月30日病故,时年57岁。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

  金正浩是一名受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重视和重用的法轮功人员,一名为法轮功在韩国推广立下汗马功劳,本该受到“法身”保护的“大法弟子”,按“法”理说,“精进”的“大法”骨干弟子金正浩遇到车祸,肯定会逢凶化吉,不应该死也不会死,但他还是死了。金正浩之死给世人以及“大法弟子”们留下很多的疑问、很多的蹊跷、很多的反思。法轮功组织深知这一点,所以对金正浩之死,都跟其他“精进”弟子死亡一样,都秘而不宣,严加封锁消息。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剖析金正浩之死,笔者认为对“大法弟子”们有三点警示:

  警示之一:一再沉迷练功“消业”,最后只有一条黄泉路。

  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为了欺骗和煽动群众加入修炼法轮功的队伍,炮制出诸如“消业治病”、“祛病健身”、“延年益寿”等鬼话,其中“消业”说更是李洪志起家的主要法宝之一。李洪志在《转法轮》中鼓吹:“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业力才造成有病或魔难”,“我们修炼身体出现哪个地方不舒服的时候,我告诉大家,他不是病”,“造成他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那个黑色物质业力场”,“师父可以给你消业”。他还信誓旦旦地承诺靠他可以给弟子下的“法轮”,就可保弟子无虞。

  按照“师父”的诱导,相信“消业”的“大法弟子”有病不治、有药不吃,把自己的健康权、生命权全盘交给了“师父”。结果许多弟子在他的“消业说”的蛊惑下,丧失了健康的体魄,甚至失去了生命。法轮功骨干更是以身作则,深信“消业说”,在实践“消业治病”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不惜以身带病菌接受李洪志“考验”为荣,主动“向内找”。但其结果均以凄惨死亡为人生划上了句号。如李国栋、封莉莉等“学法精进”弟子,可谓对“消业”邪说推崇有加,但由于固执于“消业”,拒医拒药,延误了治疗时间,结果,自己在闯“业力关”时,闯进了鬼门关。又如李洪志的妹夫、法轮功“大纪元”新闻集团副总裁李继光,身患疾病,曾长期按照“消业”说坚持练功治病,但怎么修练也“消”不了“业”,反而病情不断加重,万般无奈,只得依靠关系,让姐夫李洪志特批其到医院救治,但为时已晚,2012年5月上旬一命呜呼。现如今,李洪志的得力干将金正浩竟也遭遇车祸意外死亡,难道也是前世造的“业”?如果明知金正浩有“业”在身,为何不早使出他那套“万能”的“消业”方法帮助金正浩“消业”,让他远离车祸等危险。看来,李洪志的“消业”论无法自圆其说;更具讽刺意味的是,金正浩死之前也要求助医疗技术,最后还死在医院里,难道金正浩或者韩国法轮功方面保命心切,竟然忘了李洪志的教导?或者知道“消业”无助治病,只得求助医疗技术?金正浩已死,我们不得而知,但无论哪种解释,都只能证明练功“消业”只是欺骗、控制大法弟子的绳索,如果“大法弟子”相信练功“消业”,最后只有一条黄泉路。

  警示之二:一再膜拜李洪志的“神通”功能,最后只有一条丧命路。

  对李洪志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他好吹牛,连他自己都说“不说大点没人信”。“四大超能力”和“法身保护”是其最津津乐道的“神通”功能。在其授意编写的《李洪志先生小传》中,对李洪志自己作了详细介绍,文中称“李洪志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功力达到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这就是后来被弟子们所熟知的“四大超能力”。不仅如此,李洪志还吹嘘有“法身”功能,在《转法轮》一书中,他说:“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又说:“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什么他都能够做…”还说:“法身的思想受着主体的控制……法身做的事情和人的主意识想要做的事情是一样的,一模一样的。那个事情叫本人去做也那么做,法身去做也那么做,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法身。我要做什么事情,比如给真正修炼的弟子调整身体,都由我的法身去做。”

  既然有如此神通广大、无所不在、威力无比的“神通”功能和“法身”,只要李洪志稍微使使劲,发发功,转转法轮,念念真言,亮亮法身,就可以将金正浩的车祸避免,或者妙手回春,救其于膏肓之中。这对于“宇宙主佛”本来是举手之劳的事,可是,金正浩躺在医院病床10天,都没有等到他的师父现身前来或隐形施法,“法轮”或者“法身”也始终不知所踪,最终命丧黄泉。“救度”金正浩,这可是一举多得的事情,既能抢救爱徒生命,又能展现师父神威,还能团结当前日益涣散的“轮心”,为何不为?依笔者之见,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自称的所谓神功根本就是骗人的把戏,不能当真。可以说,金正浩的意外死亡,不仅又一次“验证”了李洪志的“神功”,让李洪志灰头土脸、尴尬无比,而且再一次警示“大法弟子”们如果笃信李洪志的“神通”功能,最后只有一条不归路。

  警示之三:一再笃信法轮功的“真善忍”,最后只有一条不归路。

  善于神吹是李洪志的特点。他不仅把自己吹嘘成无所不能、神威无比的“宇宙主佛”,而且经常站在人类社会的道德制高点上,把自己打扮成“慈悲”的“佛、道、神”,并要求弟子们也要效法于他,要“去掉执著心”,要“真、善、忍”、“做好人”。

  比如,李洪志大讲特讲“慈悲”:“大家知道,我们正法修炼的人会有这么一种感觉:因为是正法修炼过来的,它是讲慈悲的,它是和宇宙真、善、忍特性同化的……”(《转法轮》)。“师父是慈悲的,大法弟子都在救人”(《淘沙》)。然而自称“慈悲”的师父、“敬爱的师尊”,面对金正浩躺在病床上伤痛难忍、痛苦难耐、灰心绝望的情景,为什么就不发发“慈悲”为这个自己亲自任命、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元老级弟子做点事,而任其无助地死去呢?又如,李洪志还特爱讲“真、善、忍”,宣扬“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就是真、善、忍”,还说“真、善、忍是衡量好人坏人的惟一标准”。可自称具有大神通功能的李洪志,却对金正浩见死不救,按他说的“理论”,根本没有做到“真、善、忍”和“做好人”;根据他自己定的标准,显然是坏人一个。再如,讲真相、救度世人是李洪志一直要求弟子们做的三件事之一,也是一张标榜自己的广告牌,可是连金正浩等嫡系弟子都不救度,何来救度世人?难道李大师的“救度工作”是有选择性的?如果这样,就出现一个问题:难道金正浩不配李“大师”救度吗?显然不是。唯一可以解释的是:李洪志的“慈悲”、“真善忍”等法轮功道德教化“理论”只是诱弟子为其卖命的香甜钓铒。然而,这一香铒吸引了不少弟子上钩,成为李洪志和法轮功利用的工具和牺牲品。金正浩、还有走在前面的比如美国的李国栋、加拿大的柳济南、德国的朱根妹、日本的佐藤美津子、香港的朱贤溢、台湾的韩振国的下场已经说明:笃信李洪志的“慈悲”、“真善忍”等邪说,最后只有一条丧命路。

  可悲的是:像金正浩这些在法轮功“创业史”史上勤勤恳恳的有功之臣,死后却如同路边死了个阿猫阿狗一样,李洪志和法轮功上上下下至今仍保持可怕的平静。呜呼哀哉!如此下场,难道不应该引起弟子们的警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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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小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