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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善忍’就是‘真残忍’”的又一例证

作者:唐门剑 · 2013-07-04 来源:凯风网

  2012年5月9日凌晨4时许,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东杭格庄村村民丛龙学因修炼法轮功走火入魔,用菜刀将其亲姐姐丛翠莲杀死在家中。(《法轮功人员练功致幻杀害亲姐姐》2013-06-16  凯风网)

  现在看来,这是人证物证俱在,无可抵赖的。然而,那些对无中生有的“迫害”津津乐道的法轮功媒体,对这个证据确凿的铁案却集体失语。集体失语不等于案件没有发生;闭上眼不等于丛翠莲还活着,更不等于丛龙学没有被判刑。而正是这一血淋淋的实例,又一次暴露出李洪志们“真残忍”的本质。

  眼睁睁地看着丛翠莲被杀害,何其残忍

  这就很令人费解了。看着血流如注的丛翠莲被自己的弟弟砍杀,一贯高举“真善忍”破旗的李洪志及其“法身”们,却见死不救,难道仅仅是因为丛翠莲不是精进的大法弟子,因而死不足惜么?还是有别的难言之隐?一般人做人的基本底线应该是“勿以善小而不为”,何况自诩为“主佛”的李洪志?何况要“救度众生”的“主佛”?何况是这样人命关天的大事?何况是弟子犯下的业债?更何况“师父”应该负有监护之责?!然而,李洪志及其“法身”们只会喊“救度众生”,眼睁睁地见死不救,全然不顾“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古训。

  眼睁睁地看着丛龙学举刀杀人而不制止,何其残忍

  丛龙学杀人不会是临时起意,他必然也有个思维过程,能控制别人思维的李洪志没有及时控制他杀人的念头,作为“师父”和“主佛”是有失监护之责的;而且,菜刀应该不是杀人的利器,丛龙学也绝非武林中的高手,因而,应该是做不到干净利落,手起刀落的。那么,看着他一刀刀地砍下去却没有现身制止,控制不了他的思维,也没有夺下他的刀,对于万能的“主佛”来说,这都是举手之劳,但是“主佛”根本没“举”过“手”。

  眼睁睁地看着丛龙学被判刑,何其残忍

  如果说,“社会人”丛翠莲因不练法轮功就死有余辜的话,那么,丛龙学可是不折不扣的大法弟子。作为“师父”的,事前“不作为”也就罢了,事后稍作弥补准是应该的吧?比如提前叫丛龙学“虹化”掉或“白日飞升”,不就免去了弟子的牢狱之苦了吗?或者,派一两个“法身”去劫狱或劫法场也行啊!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主佛”养活那么多“法身”,难道就是为了给自己装点门面的么?但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大法弟子概莫能外。丛龙学只能独自承受这样的结局:近日,烟台市中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丛龙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法轮功人员练功致幻杀害亲姐姐》2013-06-16  凯风网)

  据说,“师父”的“法身”多得不计其数,连“万能”又无所不知的“主佛”都不知道具体数量,并且给每个弟子发一个之后还绰绰有余。但是,大难来临时,“师父”及其“法身”们,却无一慈悲现身。不幸的是,类似的惨剧就这样一幕幕地上演着,而且一直“演”到现在;师父就这样心安理得地蛰伏着,而且“法身”也从未出现过。所以,“社会人”应该警惕,大法弟子必须醒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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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籽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