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评论
究竟谁在“酷刑迫害”法轮功练习者

作者:李心芮 · 2013-06-21 来源:凯风网

  2013年5月2日,青岛市法轮功人员陆雪琴、袁绍华等16人用可乐、番茄酱伪造假血浆抺在一个人身上,使用警棍、木板、绳索、胶带、牙刷等“刑具”, 炮造法轮功人员在监狱受“酷刑迫害”的照片。

  提到法轮功炮造“酷刑迫害”,早已不新鲜,且何止这些!境外法轮功媒体机器,拼命制造一起又一起的“大法弟子”在劳教所、监狱“遭受酷刑折磨”、“遭受种种非人待遇”谎言,使用各种造假手段,在境外举办所谓“酷刑展”,展示所谓“大法弟子在劳教所、监狱所受的酷刑”。大法媒体还精心组织大法弟子走上街头,或陈列“酷刑”展板,或实体演示“中共酷刑”……

  李洪志炮制“酷刑迫害”的如意算盘一来是给法轮功痴迷者打一针“强心剂”,刺激他们跟着他更疯狂地反对中国政府,向国际反华势力展示自己反华的“能量”,献媚求宠;二来是博取已对法轮功不感兴趣了的各国媒体、政府、民众回首一顾,获劝“同情”、“支持”。

  实事上,李洪志从一开始就绞尽脑汁不断地使用“酷刑迫害” 法轮功练习者,不信请看:

  “刀刑” ——让一个个精神正常的人变成了“刀下鬼”

  2010年2月27日,哈尔滨法轮功练习者金洙德在“练功”时出现幻觉,认为“师父”的“法身”出现并告诉他身上的“法轮”锈住了必须拿出来擦亮,于是就找来剪刀剪开了肚子,最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无独有偶,惠州世德制衣厂的一名姓焦的湖北籍打工仔因练法轮功“达到了最高境界”,用刀片剖腹欲“取出肚中的法轮”。影响最大的“刀刑”案发生于1998年9月,华北油田的职工马建民因为深信李洪志在自己的肚子里放了“法轮”,便在家里用剪刀剖腹寻找“法轮”,造成失血性休克致死……

  法轮功练习者为何心甘情愿地接受“刀刑”呢!且看,李洪志宣称他能够给“法轮功”练习者小腹部“装法轮”。他在《转法轮》等书中宣称“法轮”是“宇宙的缩影”,是一个“能自动吸收和发放宇宙能量的灵体”。他故弄玄虚说:“法轮是一个灵体,它是经过多少代人才形成的,历代单传,从来不传外人。我现在在一个特殊的历史环境下,把它拿来传人。”(《转法轮法解》)“我给修炼者下在小腹部位的法轮每天24小时旋转不停(真修者读我的书,或看我的讲法录像,或跟着大法学员学炼也能获得法轮)。也就是说修炼者虽然没有时时在炼,而法轮却在不停的炼人。”(《法轮佛法大圆满法》)

  悲哉,在李洪志的“装法轮”、“下法轮”等等邪论下,一个个精神正常的人变成李洪志的“刀下鬼”!!

  “火刑”—— 让一个个充满期望的人变成了“天堂鬼”

  2001年1月23日14时41分(中国农历除夕),正当中国人民喜迎新世纪第一个春节之时,7名来自河南省开封市的法轮功人员在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造成2人死亡,3人严重烧伤,全世界为之震惊。2001年2月16日,湖南常德痴迷法轮功者谭一辉,在北京万寿路自焚身亡,时年26岁。又有广西南宁市某学校学生骆贵立,于2001年7月1日为“去掉执着”在南宁市民族广场自焚身亡。2005年11月2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法轮功练习者李晓英,在北京市南长街南口东侧便道上自焚死亡……

  法轮功练习者为何会去尝试“火刑”呢!李洪志对国内弟子不断施加压力,要求“放下生死”“走出来”,“讲真象”,连续发表“忍无可忍”等一系列挑衅党和政府的“经文”、“讲法”,更加变本加厉地威吓国内“大法弟子”必须“走出来”。在天安门“法轮功”自焚事件中自焚未遂的刘葆荣道出原由:因为“李洪志‘经文’中‘放下生死’、‘忍无可忍’、‘走向圆满’的影响” ;是因为‘天国世界’“就是金子铺的,路是金子的,鸟是金子的,什么都是金子的,人体也是金的” ;是因为“按照‘大法’说的,达到一定境界,圆满升天时烟应该是白的,一瞬间就达到了,元神走了,肉身留下,变成舍利子。”刘思影生前用稚嫩的童音告诉大家:因为要“去天国”,那是 “美好的世界”,“那里到处都是金子,通向天国的路也是金子铺的” 。足见,“法轮功”痴迷者醉心于 “天国世界”、进“天堂”后的“美好滋味”!

  悲哉,在李洪志的“天国世界”、“ 升天堂”等等邪论下,一个个充满期望的人变成李洪志的“天堂鬼”!!

  “水刑”—— 让一个个抱有幻想的人变成了“水里鬼”

  河北石家庄市郊区槐底村法轮功练习者曹玉珍,1997年4月6日17时,跳渠溺水而亡。生前,留下遗嘱,哭诉道:“李洪志王八旦控制我的脑子,害的我很苦。他每天害我、苦我,我坚持不下去了,他不叫我活了,叫我死到东明渠沟里”。原是广东省对外贸易学校涉外会计专业(清远班)的学生刘细玲,自称“否定外界,只服从自我,有了自我便拥有一切……默想可以超脱,超脱亦即无我,无我亦即整体”,对虚幻的“法轮世界”的追求。结果走火入魔,在常练功的鱼塘里溺水身亡。 河北省三河市阳镇西关村村民刘福生,称自己练功要 “成仙”了,能腾云驾雾,于1999年4月26日,要飞过80多米宽的红娘巷河,结果溺水身亡……

  李洪志在其编造的简历中讲了许多神话般的小时候的故事,又吹嘘“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四大功能,且“功力达到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特异功能,自我神化为身怀“极高层次”“功力”的“特异功能人”,并神化法轮功 “集中了整个宇宙的精华”,“具有超自然的力量”。在法会上,一些大大小小的“法轮功”的骨干分子大谈“神异”的“特异功能”,什么“汽车撞了也撞不坏”、“上面掉下东西也砸不到脑袋”等骗人的现身说法。

  悲哉,在李洪志的“法轮世界”邪论、“特异功能”伪科学蛊惑下,一个个抱有获得“特异功能”的幻想的人坠入迷信和“伪科学”的泥潭中,变成李洪志的“水里鬼”!!

  “绳刑” ——让一个个正直善良的人变成了“上吊鬼”

  广东省揭东县梅岗中学数学教师吴君贤,沉迷于“法轮功”,于1998年6月的一天,上吊自杀。1999年4月1日凌晨,重庆市九龙坡区巴福镇钟鼓村小学教师王天文给儿子留下一封遗书,在学校宿舍里上吊自杀了。1999年4月14日,四川省绵竹市的刘盛芝认为已“功德圆满”,“李大师”坐在莲花台上来接她了,在练功点上吊自尽。吉林省辽县安恕镇成仁村人李友林,1999年5月21日(农历四月初七),他对妻子说:“明天是我师父的生日,我去给他过生日,给他烧烧香”。次日晚在山上上吊身亡,自杀现场放着李洪志的画像及李友林死前烧的7炷香,时年48岁……

   李洪志自吹为“神”、“救世主”,树立神化的“权威性”,形成权威效应。而且其权威性越大,所说的话权威性也越大,宣传效果也越好。此外,部分人群的暗示性很强,这种不加思索和批判地接受别人的指令和思想的暗示性行为,加上“这么多人相信我也相信”的集体性暗示,使一些群众轻信李洪志的“神话”。而迷信思想的回潮和精神健康知识的缺乏,使练习者盲从“法轮功”,并对之坚信不疑,走上不归之路。

  悲哉,在这些“神话” 、“权威性”等因素的作用下,练习者的意念和思想活动被改变,意识范围缩窄,出现“入痴入迷”的情况,进而“入魔”,导致精神失常,成了李洪志的“上吊鬼”!!

  如此看来, “酷刑迫害”大法弟子正是法轮功组织自身!

分享到:
责任编辑: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