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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弟子“乱法”还是师父“法乱”

作者:宝善寺 · 2013-05-30 来源:凯风网

  从李洪志改办班传授法轮功为读他的“经文”传播“法轮大法”后,“乱法”一词成了李洪志的口头禅,无论在法轮功组织举办的“法会”上,还是其发表的“经文”里,经常会指责弟子们乱了他的“法”,在境外建立的法轮功明慧网站,也不时的以“编辑部”的名义,发文声讨“乱法”的弟子。究竟是弟子乱了李洪志的“法”吗?了解李洪志所谓“法轮佛法”的人,心中都明白,不是弟子们在“乱法”,而是其“法”自乱。

  李洪志的“法”是胡编乱造的法

  1992年上半年,李洪志开始在家乡长春市的胜利公园,向人们传授法轮功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法”,只有用他所学过的两种气功功法为基础而拼凑出来的五套动作。开始租场地办传授班时,也只是把几套动作用最简单的线条形式印制成小册子,发给学员,充当教材。

  一年多后,李洪志才根据办班时信口开河的内容,连同合伙人宋炳臣给其拍摄的功法图片,编印成《中国法轮功》。随后,又对其进行修订。

  1994年底,李洪志找人以《中国法轮功》(修订本)为基础,以在全国办班过程中对当时的气功热潮较为流行的一些名词说教的解读,作为充填内容,炮制出了被他及其法轮功组织视为“上天的梯子”的《转法轮》,才正式向弟子们表白他对“法”的诠释。

  《转法轮》中,李洪志对“法”进行了这样的“定义”: 我有几本书,还有录音带,录像带,你从中会发现,你看过、听过一遍以后,隔一段时间再看、再听,保证对你还有指导作用。你也在不断的提高着自己,不断的对你有指导作用,这就是法。

  被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吹捧为“圣经”的《转法轮》究竟如何,相信看过它的人,只要有点文化和社会基本常识,就能看出它通篇充满着胡编乱造的印痕和常识性错误。就连李洪志自己,也不得不在其后的再版时,承认“不符合现代语法”,并以“现代语法”不能表达“更高更深的内涵”为自己胡编乱造的“法”进行狡辩。

  到了后来,李洪志把“法”完全进行“个人化”,他对弟子说什么话,写什么内容的文字都称作“法”,李洪志公开就对弟子们说:我用人的话讲白了吧,法是我造就的(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李洪志的“法”是随意乱改的法

  大家都知道,佛教中的“法”流传千年不变,基督教的圣经亦是如此。李洪志对弟子们的要求也是极其严格,他的“法”弟子们不能改动任何字句及形式,甚至禁止弟子们在他的“经文”书籍上圈划。然而,就是在他再版的《转法轮》上专门添加为自己狡辩的文字没几年,他就开始对包括《转法轮》在内的公开发表过的“经文”进行全面的修改,仅《转法轮》就发布过多次修改通知,并且,在回答弟子们关于“改字”的问题时无奈地声称:“改字改了几次了,要改的实在是太多”(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要求弟子们随时“更新”。面对弟子改字后“内涵”问题的疑问,李洪志显然不敢正视自己所说过的“文章的语言结构规范而漂亮 ,却不会有更深更高的内涵 。因为用现代的规范词汇根本就无法表达大法在更高不同层次的指导和法在每一层的表现”这样的话,只好给弟子说“内涵咱们不讲了”。

  自从修改“法”的通知在明慧网上公布后,弟子们改过去师父不能改划“法”文的禁令,开始刀剪并用,只要能够用于修改的工具,全用上了,包括学生们使用的改错物品,毫无顾虑李洪志曾经说过“每个字的后面都有无数个佛、道、神”这样的“神灵”。

  对“法”的修改,完全任由李洪志决定,想怎么改就怎么改,甚至出现“它”、“他”修改在大陆与港台地区不一致这样荒诞的情况。

  李洪志随意乱改的“法”不仅体现在文字上,还体现其对弟子的要求上,比如,当初李洪志要求弟子们不要去和反对法轮功的社会公众去争辩,到了后来却煽动蛊惑弟子们去和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对抗;李洪志当初要求弟子们只管“修炼”,不要去参与政治,到后来却逼着弟子们走出来进行政治斗争;李洪志当初向弟子们承诺按照《转法轮》修炼就能“圆满”成佛成仙,可后来不断地变更和增加修炼内容,要“洪法”、“讲真相”、“发正念”、“救度众生”等等。

  李洪志的“法”是自相矛盾的法

  李洪志编造的所谓“法轮佛法”,很多内容都存在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以至于到后来李洪志也无法用语言来回答弟子们的疑惑,只好要求弟子们自己去“圆融”他李洪志的“法”。

  比如,李洪志在《转法轮》中声称我们人类生命的起源不是进化而来,也不是父母所生,“人的真正生命的产生,是在宇宙空间中产生的”,是“可能增加了私心”,层层往下掉,“最后就掉到人类这一层次中来了”。当弟子们向李洪志质疑“我们的父母到底是谁”时,自己也承认有父母的李洪志,只好狡辩说“生命有两种来源形式,一种是从宇宙各种物质的运动中产生的”,“再有一种形式就是在各个层次中很早出现的那些高级生命他们所生的(济南讲法)”。  

  自相矛盾的“法”,还包括上述笔者列举的李洪志对弟子要求的一些活动做法。

  再如,早期李洪志声称修炼“圆满”后就会带着弟子们“白日飞升”,去“法轮世界”过神仙日子,可后来又对弟子们说,“人的肉身是最肮脏的,是根本就不能带到天上去的,所以你修得再好也不行(2003年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

  李洪志的“法”自相矛盾随处可见,笔者就不去列举了。

  明明是李洪志的“法乱”,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却常常指责弟子们“乱法”,然而,只要还有痴迷不悟的弟子听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摆布,做着竹篮打水的神仙梦,“乱法”的指责还会继续,笔者此文希望是一盆唤醒依然痴迷的弟子们的凉水。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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