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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成了李洪志的“烂尾楼”

作者:易家言 · 2013-05-08 来源:凯风网

  “烂尾楼”是指那些已办理用地、规划手续,项目开工后,因开发商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也就是说不能承诺按期完工。

  形成“烂尾楼”的原因很多:如在建楼盘的开发商破产、缺乏建设资金、项目涉及经济纠纷、开发商违法违规导致工程停工,其中多半是因为资金链条断裂,工程未完,开发商已拿不出钱来,银行也不愿继续贷款,而项目又无法转让给其他投资人。“烂尾楼”在很大程度上成了城市之痛,破坏了城市形象,浪费了土地资源,破坏了投资者信心。

  从城市的这种看得摸得着的物质层面的“烂尾楼”让我联想到了李洪志为弟子设计并企图建造的看不见摸不着的精神层面的“烂尾楼”——“圆满”。

  “圆满”是李洪志忽悠弟子最大的一个诱饵。他不仅为“圆满”的弟子建起了一个“法轮世界”,而且将“法轮世界”描述成“树都是金的,地是金的,花是金的,鸟是金的,房子也是金的。”(《转法轮》)“地球人”要去这样的美好“世界”,第一是要修炼法轮功,第二是只要实修两年就能得到“圆满”——“我传法两年,给弟子们实修两年……因为目前有一部分学员是很高层次来得法的,所以他们会很快开悟,我所说的给学员两年的修炼时间是指这部分弟子。”(李洪志《给大法石家庄总站的信》1996年6月26日)当然这里的“实修”所包含的是什么内容就只有天知地知、李洪志知了!这也正是李洪志忽悠弟子之所在!

  由于李洪志如此忽悠,很多善良的人们走进了法轮功。他们日夜期盼着早日“圆满”。谁知道“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两年一转眼就过了,弟子的“圆满”落了空,李洪志于是在随后的若干年里,相继抛出了“五年圆满”、“十年圆满”、“二十年圆满”、“众生圆满”等等“圆满”时间表。但每到一个节点到来之即,或者他的承诺没有兑现之后,就会猴急猴急地跑出来发“新经文”或是“讲法”,再次搞出个新名堂来找借口。一般是三种形式:一是弟子“不精进”,“背叛”,“圆满”不了是弟子的错、过、罪;二是“救度众生”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弟子是为“救度众生”而来的,在“救度众生”任务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弟子是不能“圆满”的;三是“邪恶”、“恶魔”、“旧势力”的干扰阻碍了弟子“圆满”。

  从上述分析的工程建设中形成“烂尾楼”原因来看,在很大程度上与开发商自身有密切关系,而法轮功修炼形成的“圆满”“烂尾楼”的罪和过李洪志全都归在弟子及他人名下,李洪志这位“宇宙主佛”没有丝毫过错。没有过错,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就掌握了喝斥弟子的话语权。

  当然,如果李洪志真的没有任何过错也就罢了。而事实是,李洪志的“圆满”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天大的谎言——弥天大谎。李洪志说他“4岁修炼,8岁圆满”。但最近曝光的“入团申请书”、早年曝光的“住院病历”,以及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的“常人心”等等,无不将这个所谓的“不知从何而来”、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宇宙主佛”打回了常人原型,使其“佛颜”全失,无地自容。如果用上述分析城市“烂尾楼”原因的话来讲,李洪志的“圆满”早就“破产”了!

  开发商搞房地产开发,是以资金为基础的。但结果天有不测风云,最后成了“烂尾楼”。李洪志呢,他的“圆满”成为“烂尾楼”,是因为“圆满”一开始就是谎言,是骗局,所谓的弟子的“不精进”、“外部干扰”只是李洪志寻找的托辞。因此,“圆满”成为“烂尾楼”也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的!

  “圆满”成了“烂尾楼”,弟子俨然成了“烂尾楼”的客户,虽然没有住进去,但在李洪志的继续忽悠下,还对“圆满”心存希望。而李洪志为了不让他的“烂尾楼”被“炸掉”,仍然在不断使出浑身解数编造谎言,企图让弟子成为他“烂尾楼”的牺牲品、陪葬品。从这个意义上讲,李洪志“圆满”这栋“烂尾楼”比之城市中林林总总的“烂尾楼”危害更加大,已经成为弟子之痛,以及他们的亲人之痛,家庭之痛,同事朋友之痛!

 

【责任编辑:桑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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