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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画皮与尖利的牙齿

作者:郑 炎 · 2010-03-17 来源:凯风网
  3月11日,明慧网有篇题为《问君可知“普世价值”》的评论,开头是这样写的:

  “一次,我和一位中文系毕业的朋友谈到了‘普世价值’。她当时眼睛一亮,连说‘这个词好,这个词好!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当时,我内心升起一种悲哀与一丝喜悦。悲哀的是,人生在世,却不知道有这样一个普世价值的存在;喜悦的是,我看到了人们内心那种追求普世价值的愿望。”

  看,这是多么强烈的对比!一个不信法轮功的大学生,连“普世价值”这个词都没有听到过,而大法弟子一竹(作者)为别人不知道普世价值而感到悲哀。比较之下,高低立现!

  如此为普世价值大声疾呼并谴责他人不讲普世价值的不只是一竹。输入“普世价值”后点击,在明慧网上搜索出430篇文章。

  然而,奇怪得很,看了这些文章,我却想到了《画皮》中的一段描写:王生蹑手蹑脚走到窗口窥看,见到一个面目狰狞的鬼,翠色面皮,牙齿长而尖利,像锯子一样。在榻上铺了张人皮,正手拿彩笔在人皮上绘画;不一会儿扔下笔,举起人皮,像抖动衣服的样子,把人皮披到身上,于是鬼变成了美色的女子。

  仔细回味这个故事,我觉得法轮功就是那个狰狞的鬼,这是因为我在李洪志的经文中看到那像锯子一样尖利的牙齿。

  按照普世价值观,民众应该有言论的自由。可是,有弟子在清心论坛披露了李继光生病住院、李洪志要戴老花眼镜的消息,李洪志不仅关闭了清心论坛,还在经文中说:“大法弟子办的清心论坛网站经常被乱鬼特务钻空子,与一些有执着心的学员搅在一起,成了他们的市场。”(《警醒》)将披露真相的弟子说成乱鬼、特务,这不是向弟子露出了尖利的牙齿吗?

  按照普世价值观,民众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因而,即便将法轮功算作一种宗教,那人们应该有相信它的自由,也有不信它的自由。原来信它的,也有不再信它的自由。可是,李洪志在2009年的讲法中两次抛出了大审判的谎言。他说:“不只是人类,整个三界内的众生都将面临这个问题,连死去的人都得活过来,都得面对审判。”“各个空间的生命,一切众生,都是为了这个大法来的,一切众生存在的环境都是为了这个大法而开创的,所以我说,到最后哪,都得面临这个审判。”既然一切众生都是为大法而来,那凡是不信大法的,那就会受到李洪志的严厉惩罚。这不是向常人露出了尖利的牙齿吗?

  在李洪志的经文中,这样尖利的牙齿到处可见。谁说几句对他不敬的话,谁对他、对他的法轮功有不同的看法,他就要咬谁,就要将人家说成烂鬼、特务、垃圾,就要将人家淘沙,就要让人家神形俱灭。你能相信这样的人有普世价值观吗?教主如此,你能相信其组织有普世价值观吗?

  显然,法轮功大讲普世价值,并非真的拥护普世价值,而只是要为自己画一张美丽的皮。他们以为只要有了这张画皮,自己就会变得可爱起来,从而争得更大的生存空间。然而,画皮终究是画皮,画皮终究是要被揭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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