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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放下“名利情”的悲剧

作者:王见平 · 2009-09-07 来源:凯风网
  近日拜读网友文君的《法轮功成员陈功因诈骗强奸被判刑》①文章。文中反映了法轮功弟子刘铮被同修陈功所害的事情。文中交待,刘铮原本是很幸福的,“健康、快乐、善良且有教养,留美且担任过外企主管”,家庭很富有。但是,习练法轮功后,刘铮因修炼结识了同修陈功,命运从此便发生了改变,开始是被骗了钱,接着是赔了夫人,最后是丧了自己的性命。可以说,刘铮的结局就是一场悲剧。

  在为刘铮的悲剧惋惜的同时,笔者迫切希望仍在迷恋法轮功的人们有所启示,能够深入地思考一下,谁是刘铮惨案的真正制造者?

   一、放下利,让痴迷弟子辛苦所挣的财富化为乌有

  “陈功……没有了工作,由刘铮安排吃、住,并时常给些零花钱,后得知刘铮家很富有,……便产生通过指导刘铮练法轮功的手段,对刘铮进行思想控制,进而骗钱的想法,遂假称自己是练法轮功的高层次人,诱使刘铮信服。”接着,“以自己没房住和方便指导”为名,“共骗取刘铮人民币3285263元。”

  作为反邪教志愿者,十分清楚陈功正是利用李洪志歪理邪说来达到控制刘铮思想的目的,因为李洪志对于钱的问题编造过许多歪理邪说:

  “要叫你在常人中都享福了,钱有的是,……那叫你当神仙你都不干了。作为一个修炼的人,可以给你改变人生道路,也唯有修炼才能改变的。”②

  “我们炼功人怎样对待失与得?这和常人不一样,常人想得到的就是个人的利益,怎样过的好,过的舒服。我们炼功人却不是这样,正好相反,我们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东西,而我们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除非修炼。”

  “人就是为了赚钱嘛,功过抵消,反正你赚钱就好了。”(《在音乐创作会讲法》)

  迷上法轮功的刘铮怎能经得起“高层次”陈功的蒙蔽?如果不给钱,就是对钱继续执著,如果少给钱就会继续过“舒服”的日子,所以不仅得给钱,还要尽可能地多给钱,“炼功为什么不长功?……这不象我们常人中的什么技能,你花点钱,学点技术,就学到手的。”所以呀,说不定在给陈功钱的同时,还要说声:“谢谢噢”。

  二、放下情,让痴迷弟子拱让女友给他人当玩偶

  “刘铮自杀前两天当着杨某某、陈功的面说他不想修行了,想过正常人的生活,想娶杨某。陈功却说人世间任何事都是短暂的、假的,必须抛开情,跟他修行,否则要受到师父惩罚,就不管他了。”其实是继续做着“让杨某某长时间与其保持这种关系”的美梦。

  这次,刘铮继续相信了,因为李洪志抛出过“末日论”,并继续深信李洪志所谓“高层次”的弟子有着特殊的功能。

  “宿命通功能的形式是在人的前额部份有一个象电视机的小荧光屏。……这种功能出来之后,……看到一个人的将来,看到一个人的过去,看的非常准确。”

  陈功的“他和杨某某有几世缘分”、“前世欠一条命”和“附体”说法和一直同居现象,怎会瞒过“留美且担任过外企主管”的刘铮呢?“当着杨某某、陈功的面说”“要娶杨某某”就有暗示要将杨某某夺回来意思,但李洪志说过:“把家里安顿好,……我说你妄想,……修炼就得在这魔难中修炼,看你七情六欲能不能割舍,能不能看淡。”并抛出了“形神俱灭论”,因此,为了圆满,刘铮还是违背个人意志地将恋情抛弃,继续拱手把女友让给了陈功,继续让女友给他人当玩偶地“找回前世夫妻的感觉”。

  三、放下名,让痴迷弟子感到前途暗淡跳楼自杀

  刘铮“留美且担任过外企主管”,并有颗可以让“很多人”“借钱都不还”的善心,说明刘铮原本是很注重名声的。面对巨款被骗,女友被同修占有,但他没有半点抗争。如果他向政府举报的话,或向法院起诉的话,结果至少也能挽回一点做人的尊严。但他只是“迷茫绝望”,而且在权衡“圆满”的得与失,仍“无法摆脱法轮功的精神控制”。

  “你舍弃的是不好的东西,这样才能够使你返本归真。得到的那是什么呢?就是层次的提高,最后得正果,功成圆满,解决的是根本的问题。”

  “满脑子是钱、名气,你说能有功吗?”

  “我告诉你,那法轮比你生命都值钱,他是一种高级生命,不能随随便便就毁坏他。”

  “名、利、情”是李洪志要求弟子要坚决放弃的“不好的东西”,政府和法院又是李洪志所谓的“邪恶势力”,已舍弃利、情许多的刘铮怎敢“邪悟”地在“常人”社会中追求常人的名份,“跳楼自杀”前,刘铮也许会微笑着跳下去,因为他相信李洪志一定会带他到那个“全是金”的、“永生不灭”的“法轮世界”。

  随着“陈功当庭表示,自作自受,认罪服法”,此案算是划上了句号,但能否给正在痴迷法轮功的人员留下一些警醒呢?这也正是我撰写本文过程中所企盼着的。

   附注:
  ①http://www.kaiwind.com/flgct/200909/t98340.htm
  ②以下特别未注明处的均出自于《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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