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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李洪志如何玩弄人权

作者:骆志军 · 2009-06-18 来源:凯风网
  从本性上说,邪教法轮功教主李洪志对人权是不屑一顾的,因为他对整个人类都充满了厌恶和蔑视,更不要说什么人的权利了。

  请听听他的宏论吧: “按照现在人类社会发展下去,将来人都象魔一样,邪恶的不得了。当然人不好了,暴力冲突呀,天灾人祸就多嘛,互相之间杀呀,斗呀,业力滚滚。那前景怎么样?很可怕。”(《北美首届法会讲法》)“人类到处都是魔,败坏人类嘛!”“追求人性的解放,就是魔性大发。”(《转法轮卷二》)“我们常人社会的工作单位都是一样,哪个单位没有那些个破坏我们人类社会、常人社会的事情呀?到处都是魔。”(《转法轮法解》)“告诉大家,现在是……万魔出世。”(《悉尼法会讲法》)“发展到今天人们完全变成了魔性大发的变异人,使众神对人完全失去了信心,这就是神为什么不再管人了的主要原因之一。”(《精进要旨》)“人类的一切都是这样了,什么都变异了。不止是变异了,魔性都很大了。人类社会的一切都败坏了,如果不是正法,人类的历史走不到今天了。”(《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如果一个社会的道德急速的向下滑,或者旧势力有意图的带动着人的社会往下滑,那对众生来讲,包括高层下来当人的神也好,就极其可怕。”(《美国首都讲法》)

  因而,李洪志装模作样言说人权的真正目的就只能是为了一己私利而玩弄人权、玷污人权。

   一、将人权当作染指政治的工具

  李洪志参与政治的野心极为强烈。他说:“假如我李洪志真的领着大家在政治中修炼能不能修成?(鼓掌)一定能。……假如我今天领着大家以君臣的方式领着你们一帮臣民修炼,能不能修炼?(鼓掌)也一定能,而且也一定能圆满……只要按照这部大法的指导去做就能做到。”(《二零零五年曼哈顿国际法会讲法》)“通过政治能救了人,那我们也可以用,有什么关系?” (《二零零七年纽约法会讲法》)

  参与政治,就得有具体途径和工具,人权正是法轮功用来实现政治目的一种工具。且不说其为了迎合西方某些政治势力的需要,而编造了不少所谓人权问题企图抹黑、孤立中国,甚至组织所谓“法轮功人权”机构专司利用人权构陷中国的活动。即便是对待收留、豢养和支持李洪志的美国,也是拿人权问题当小辫子,一会儿紧,一会儿松。

  为了能在美国立足和发展,李洪志用人权为美国唱赞歌 “美国一向是以尊重人权为表帅的国家”。 “美国在军事上很强大,经济上也很强大,美国总要管一些迫害人权啊、迫害信仰自由啊等等许多事情,在国际社会中维护一些正义。”(《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美国的立国之本就是信仰自由,讲人权。”(《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但是,一旦美国政府做出了有违法轮功心愿的事情,李洪志就翻脸不认人,又说美国政府不讲人权了。美国政府积极支持北京奥运会的态度和做法令法轮功大为不满,李洪志就指使法轮功媒体大肆攻击时任美国总统的布什先生“在人权自由为普世原则的今天,你作为以自由为生命的美国人的总统”,却“成为了被中共玩弄于股掌的玩偶,成为了被中共成功统战的对象”。(语见法轮功核心媒体大纪元)

  可见,醉翁之意不在酒,人权只是法轮功手中的一把剑,顺之者拔剑相助,逆之者舞剑封喉。

   二、将人权当作欺骗群众的幌子

  李洪志逃到境外后,为了替法轮功谋求一线生机,大搞所谓“洪法”、讲真相和反“迫害”活动,但是,其违背人类科学和常理的歪理邪说并没有什么市场。在屡屡碰壁的情况下,李洪志想到了利用人权以欺骗公众的损招。

  李洪志发现人权的利用价值。“在讲清真相的时候,你们发现一个问题了没有?谈对人的迫害他们都能接受,对信仰自由践踏啊、对人权的迫害呀,他们都能接受,你一谈到法理他们就被挡住了”。 (《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指令弟子在讲真相中以维护人权作掩护。“ 我告诉大家,你们一定要理智的在做。你在讲清真相中,你超越一点人的道理的时候人就接受不了……你们只能够讲我们……信仰自由遭到了践踏,人权遭到了践踏,这个他们都能接受,马上就会支持你同情你”。 (《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号召弟子在“洪法”中拿人权作诱饵。“世人对大法的法理与法本身的神圣是很难认识到的。但是,对人,对目前人类讲的对人权的践踏、对信仰自由的践踏,这些方面他们是能认识的…、你们也应围绕着这些方面讲,世人就能理解,他们也会支持。”(《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

  但是,李洪志告诫弟子一定要恪守对人权要求不同的底线。“社会上的一些民主人士……都对邪恶的暴政不断的进行抨击。人权和信仰自由这些方面也是他们所提倡的,他们在这方面的抨击也对揭露迫害法轮功起到了一些正面的作用。这样来看,他们与我们在这一点上都是共同的……其实大家要冷静……永远你都不要迷失。”(《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即使我们现在用人权、用信仰自由等方面去讲清真相,也是为了救度众生而已。”(《亚太地区学员会议讲法》)

  那么,在李洪志心目中,人权究竟是什么呢?——

   三、将人权视作一钱不值的废物

  李洪志认为人权一钱不值,法轮大法高于人权。 “全世界很多人在讲人权……甚至于全世界的人好象都把这些当作了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和人最重要的权利。……(但)在利益面前哪,什么信仰自由啊、人权啊,都变的一钱不值了……而大法,这是你们在修炼中所认识到的宇宙的真正的真理,是永恒不变的、不动的,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环境下都要维护的正理,在任何情况下人都要遵照的……是常人所鼓吹的任何维护常人利益的东西所比不了的。”(《 二零零五年加拿大法会讲法》)

  李洪志要求弟子只能利用人权,绝不要执著人权。“现在不是讲人权、讲信仰自由等等吗?……人世间的所有这一切都是不可靠的……作为大法弟子来讲,更应该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世上的任何东西我们都不能够执著它。”(《亚太地区学员会议讲法》)

  李洪志非常害怕弟子信奉人权,因为人权与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是直接对立的。事实上,在法轮功组织里,信徒们毫无一点人权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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