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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致力于把人变成奴隶的信仰

作者:厉 洁 · 2009-04-20 来源:凯风网
  我一口气读完了潘静女士寄给姐姐的长信——《姐姐,回来吧!——来自荷兰的家书》,尔后打印出来细细品味之。这是一篇难得的美文。

  称其为“美文”,基于两点:

  第一,情真意切。潘女士与收信人系同胞姐妹,她们既是儿时的玩伴,又是无话不谈的朋友。即使远在异国他乡,潘女士仍深爱着父母,眷念着姐姐。据了解,潘女士的姐姐曾是南开大学的高材生,作为人才被上海某学校引进,2002年曾因痴迷法轮功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制裁,2006年底因利用互联网传播邪教再次被判刑入狱。为了把深陷法轮功泥潭的姐姐拉出来,为了挽救一个频于解体的家庭,痛心疾首的妹妹“尽最大的努力”,专门抽出时间研究法轮功,要找出迷惑姐姐的魔障。

  她与姐姐交流时说:“我一直想搞明白你的心魔到底是什么?”“强迫自己不去享受阳光,不去享受爱,不去享受生命,这是多么残忍!这是多么可怕!”“如果当神仙,不能在该快乐的时候快乐,该美丽的时候美丽,该分享的时候不去分享,该爱的时候不去爱,该大声笑的时候不笑,该哭泣的时候不哭泣,这样的神仙我不要当。”“佛陀说过,人最痛苦的莫过于一辈子追求了错误的信仰。”她泣求姐姐重新“回到地球”。她说:“真理就在人们身边,就在人身上,可是你一定要回到人世间,找到你自己,这样才能找得到他。”

  第二,客观理性。对于姐姐的沉沦,她没有简单的说教训斥,也没有以亲情相逼,而是找来《转法轮》以及宗教经典反复阅读、从学者的视野对法轮功的邪说进行了入木三分的批驳分析。这当然与潘女士深厚的文化积淀和敏锐的洞察力有关。这封信从头到尾,娓娓道来,没有对法轮功的咒骂,没有对姐姐的责难,有的是冷静的分析。

  潘女士曾在国内接受高等教育,继而留学荷兰。对中西方文化比较了解。从中西方文化对比的角度,她把法轮功问题看得很清楚。经征求潘女士意见,她同意公开发表这封信。因此,这封信不仅对她姐姐,而且对那些好钻“牛角尖”的高学历法轮功痴迷者,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潘女士在信中提的几个观点,值得思考。

  1、法轮功的核心教义《转法轮》讲了什么?她说“我觉得在《转法轮》里面,上上下下讲的就是两个字:一个字是‘练’,教练习者怎样把自己练得不是人,把自己不当成是人地去练;另一个是‘神’,作者反反复复地自吹是神,教练习者崇拜作者之伟大。”

  2、修炼法轮功的最终目的是什么?那就是“不做人,当神”。要当神,就要修掉“人与生俱来的天性”、修掉“通过进化数十万年而得来的天性”;要当神,就“要把人性碾得粉粉碎碎”。这个“法轮神”没有人性、没有感情、没有同情,没有慈悲。

  3、法轮功成员为什么会对抗社会排斥异己?她说:“他们练啊练啊,练得除了对师父的狂热崇拜以外,心里空空如也,已经没有心了。这样可以顺理成章地解释,为什么他们会有那样共同的特征:冷漠,没有感情,没有公益心,没有责任感,余下的只是练,练,练,为了练,不顾一切,为了捍卫‘师父’,不顾一切;谁要不让他们练,他们就跟谁对着干。”

  在这方面,澳大利亚和俄罗斯的专家也有类似论述。

  澳大利亚膜拜团体机构主任拉菲尔·艾荣说,法轮功练习者认为,将来的世界无论是怎么样,他们都是正确的。他们选择了一条特别的道路,只要是这条道路之外的都是错的。

  俄罗斯政教关系与法研究所所长庞金说,李洪志宣传,信徒必须从肉体上脱离法轮功以外的群体,不受教外其他的法律的、道德的约束。谁不信法轮功教都不得好死。法轮功出版的材料具有一定的恐怖主义倾向性。

  4、法轮功练习者做到真善忍了吗?

  法轮功练习者不说真话,不敢承认事实;法轮功练习者没有什么善举,不参与慈善事业;法轮功练习者不忍,他们和亲人针锋相对,强制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

  5、李洪志是“神”吗?

  潘女士提出疑问:“如果他真是神,能保护他的弟子,那么,还怕什么迫害?还需要在那个网上天天反‘迫害’?”

  “他与常人一样,要吃五谷杂粮,要生病,要看医生,他也总会要死。说是什么‘宇宙大法’,又说只有他才可以传法,那么,他死之后‘宇宙大法’不就完了吗?可以随人而亡的,又怎能称‘宇宙大法’呢?”

  通过对比分析,潘女士认为:法轮功讲的“真善忍”,“人永远达不到,恐怕只有死人才做得到”。

  “为了不让自己下地狱而把亲人推下去”,这是“一种致力于把人变成奴隶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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