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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太混乱难以师之

作者:大 弓 · 2008-01-10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多次讲过要“以法为师”,但什么是“法”,以什么“法”为师,却值得深究。尽管李洪志多次讲过《转法轮》才是真正的“法”,然而事实上这个“法”早被弃之脑后,取而代之的是“三件事”,甚至是反共狂吠。然而依照所谓法理,这些东西并非真正的“法”。经过研究比对的结果,令人大跌眼睛,“法”早已面目全非,混乱不堪,已至于难以再师之了。且听分析如下:

 

  一、《中国法轮功》所传“佛家气功”不是应师之“法”。李洪志“出山”时编的《法轮功》虽然仅有六千字,可算是最早的“法”。后来在此基础上扩充为《中国法轮功》,内容增加了一倍,之后又出了《中国法轮功》(修订本),内容达到八万四千字,这也该算是“法”了。不过后来李洪志自己将上述的“法”完全否定掉了,认为那还是“气功的方式”,属于“佛家气功”,不算是真正的所谓“法轮佛法”。因此,对上述几本书,李洪志后来也绝口不提。许多修得比较晚的法轮功人员也根本没看过。由此可知,上述的“法”不应是应师之“法”。

 

  二、《转法轮》所讲“佛法”原属应师之“法”,却早被扰乱,已被束之高阁,不再师之了。《转法轮》出版后,李洪志正式称之为“法轮佛法”。后来的讲法、经文前都冠以“法轮佛法”。在《法轮大法义解》中李洪志明确地说,“以法为师”就是以《转法轮》为师。他说:“其实不管再出多少经,也都是给《转法轮》作为辅导材料的,真正指导修炼的只有《转法轮》。里边包含着从常人开始一直到无比高的内涵,只要你修下去,《转法轮》永远都会指导你修炼提高”。李洪志多次强调“学法”就是学《转法轮》。在《法轮大法法解》中李洪志说:“同时要掌握好这个法,我说就得把这本书、这个法理解透,要学法……所以大家要多看书,把学法看书也象炼功一样天天去做,天天去看,才能指导你做一个好人,你心性才能修上来,功才能长上去的”。李洪志说过真正的“法”就是《转法轮》。《在法轮大法交流会结束时的讲法》中他还说:“我的法已经系统的全部交底了,该传的完全留给你们了。而且最高的已经讲的相当高了。那么我再去讲,反复去讲就会起干扰作用”。他进一步强调:“但是我告诉大家,真正使大家能够修炼的就是《转法轮》。而其他不管出多少书,都是《转法轮》的辅助,所以我们修炼一定要把住《转法轮》这本书去修”。然而李洪志后来发表了《北美巡回讲法》、《对澳洲学员讲法》等一系列新的讲法,内容与《转法轮》截然不同,按他所说,这些讲法对《转法轮》所讲之“法”,起到的应该是“干扰作用”,早已经扰乱了“法”。事实上现在的修炼者最关心的已经不是按照《转法轮》所说进行修炼,而是围绕“三件事”,着重投入到“讲真相”之中,投入反共政治活动之中了,这不也正好反映出《转法轮》所说之“法”已被抛弃的活生生的现实吗?

 

  三、《北美巡回讲法》所提“三件事”更不是应师之“法”。《转法轮》之后尽管李洪志也发表不少讲法和经文,其中最重要的就属《北美巡回讲法》了,其中主要提到所谓当前要抓紧做好的“三件事”,即“学法”、“讲真相”、“发正念”。其实这里李洪志所谓的“学法”,内涵已经发生变化了,不仅仅是学《转法轮》,更重要的是学他后来的一系列讲法和经文。而这些讲法和经文的内容早已偏离了《转法轮》,如果按照李洪志自己以前所讲,那都不算真正的“法”,因此也根本不能指导修炼。很明确,在《转法轮》中根本未涉及政治问题,但李洪志后来讲法和经文中大量涉及政治。李洪志曾经很明确地说过:“修炼不是政治”。既然如此,涉及政治的讲法和经文也就不能指导修炼,不属于修炼者应师之“法”。至于“讲真相”、“发正念”,在《转法轮》中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内容,如果说“真正使大家能够修炼的就是《转法轮》”的话,修炼者就更不应该再以《北美巡回讲法》作为应师之“法”。

 

  四、“九评”、“解体”与所谓指导修炼之“法”风马牛不相及,根本就不是应师之“法”。“九评”、“解体”的内容完全是政治性的,而且也不属于李洪志所所谓“法轮经”的范畴。李洪志早在《法轮大法修炼者须知》第五条中就严格规定:“法轮大法学员,以修炼心性为本,绝对不得干涉国家政治,更不得参与任何政治性争端及活动,违者概不是法轮大法弟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他后来多次说过“修炼不是政治”、“修炼人不要参与政治”。但李洪志对自己说过的话并不认真承诺、兑现,总是食言自肥。“九评”、“解体”炮制出笼后,李洪志特别兴奋,每次讲法必定提及。他还将散发“九评”、“解体”作为“讲真相”的重要内容,要求修炼者认真去做。他在《对澳洲学员讲法》中仍然反复强调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对那些不能按照要求做的修炼者提出严肃批评。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修炼者感到困惑,不愿意将修炼与政治搅和到一起。其实“九评”、“解体”完全是政治性的宣传,与修炼毫无瓜葛,根本就不能够指导修炼,与所谓“法”风马牛不相及,这一点李洪志心知肚明,但他为了一己私利,为当好国际反华势力的爪牙,依旧不遗余力地叫卖“九评”、“解体”。

 

  五、“法无定法”搞乱了应师之“法”。其实究竟什么才是应师之“法”,恐怕谁也说不清。因为李洪志又提出所谓“法无定法”,他在《法轮大法义解》中说:“人在修炼过程中,用某一层次的法作为衡量标准是不对的。‘法无定法’就是这个道理。法无定法,在某一层次的法只在某一层次起作用”。这种说法的荒谬之处在于,李洪志随口乱说,破绽百出,但却可以任意狡辩,始终有理。譬如他前后讲法矛盾很多,但却可以用“法无定法”为自己辩护,因为不同层次的“法”有不同。如此,则《转法轮》是算某个层次的“法”呢,还是算统领各层次的“法”呢?如果只是某个层次的“法”,那么与后来讲法、经文有矛盾还好解释;如果是统领各层次的“法”,那么后来的讲法、经文与之有矛盾的内容便都不算数,不能称之为“法”,不是应师之“法”了。

 

  六、后来的讲法、经文因其“干扰作用”,彻底搞乱了应师之“法”,且因其内容反动政治化,亦非应师之“法”。按照李洪志之前所讲“《转法轮》永远都会指导你修炼提高”,《转法轮》应当是统领各层次的“法”,是“系统的全部交底”,那么后来的讲法、经文便属于“再去讲,反复去讲就会起干扰作用”的东西了,当然不能算应师之“法”。然而,李洪志却不肯就此罢休,还是连续不断地发表经文、到处讲法,而且这些讲法、经文的内容越来越偏离《转法轮》所讲之“法轮佛法”,浸透了政治反动性质,但他却不厌其烦地要大家学好这些内容,按照他讲的做。究竟什么才是应师之“法”,恐怕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了,“法”已经彻底被他自己搞乱套了。

 

  总之,如果以前还能明确《转法轮》是应师之“法”,那么后来随着李洪志讲法、经文内容越来越反动政治化,甚至将“九评”、“解体”作为所谓“讲真相”的重要内容,应师之“法”越来越乱。“以法为师”因“法无定法”本来就不易弄清,随着李洪志不断发表反动政治性新讲法、新经文,修炼者也被搞得晕头转向,不辨西东,只好信马由缰地任从李洪志摆布,指东到东,指西向西,毫无任何分辨力,如同玩偶,《转法轮》所说之“法”早被束之高阁,弃之不师了。越来越糊涂的修炼者们,如此修下去,还会有什么正果吗,还请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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