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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析“法轮文化”

作者:秋 风 · 2007-12-03 来源:凯风网

  “法轮文化”就像一个文化垃圾桶,虽然货色不少,但都是垃圾。桶里有中国历史垃圾的沉淀,有国外现代垃圾的捡拾,有社会遗弃的糟粕,还有反科学的破烂儿……要说一点儿有价值的东西都没有,或许是冤枉法轮功,只不过那些有价值的都是李洪志剽窃而得,用来做“桶”而已。

  “法轮文化”以剽窃篡改起家
 
  “法轮文化”的“桶”就是法轮大法,而法轮大法实际上是个东拼西凑的大杂烩,从它的标志到它的术语,都是从佛教、道教那里剽窃而来,再加以改头换面,然后据为己有。

  法轮功,顾名思义是以“法轮”作为它的标志的。李洪志也说,“我们法轮大法的标记是法轮”。了解佛教的人都知道,“法轮”在佛教中是对佛法的喻称,也是佛教的专用标志。一个法轮,怎么成了两家的标志了呢?其实,这是误解。对比佛教寺庙中的法轮图案和法轮功的法轮图案,你会发现,远看相似,近看不同,如同“红牛”和“红午”两个商品商标给人的感觉。“法轮”在佛教中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佛说法如同车轮一样转动不息,二是指佛法如同无坚不摧的战车轮子,能破除、碾碎一切烦恼和谬见。可到了法轮功那里,“法轮”就完全不一样了,它是“宇宙的缩影”,“具备宇宙的一切功能”,“内旋度己,外旋度人”,还能由“大师”把它装进练习者的肚子里,以至有些走火入魔的法轮功弟子剖腹找轮,死于非命。

  法轮功的用语“法身”也源自佛教。“法身”在佛教中是人格化的抽象,相当于佛法的精神,佛法的普遍原则,被看作诸佛的本原、永恒的存在。它既无形象,也无数量。李洪志却说,他有无数的法身,具备“非常大的神通法力”,而且,他的“法身”还有两大特别功能:一是“我的法身可以直接下法轮”,即可以给信徒身上装法轮;二是“我的法身一直要保护到能够自己保护你自己为止”,即可以保护信徒。偷用别家概念,继而夸大其词,以示自己神通,这就是“李大师”的功夫所在。

  “业”是佛教的术语之一。佛教认为,人的基本活动由“身”、“口”、“意”三部分组成,称为“三业”。由善心引发的活动是善业,反之是恶业。善业被形象地称为白业,恶业则被称为黑业。人的一切苦乐皆因业的力用所致,即为业力所致。佛教作为一种宗教,主张灵魂不灭,三世轮回,相信善恶因果报应。李洪志也把“业力”这个词搬到了“法轮大法”里,也提出了什么“黑色物质”、“白色物质”,然而与佛教提倡的慈悲为怀、利乐众生的精神不同的是,他竟宣称,人有病有难是前世业力造成的,只有修炼“法轮大法”才能“消业”,反对吃药治病。在他的蛊惑下,多少染病的法轮功弟子丧失救治良机或拒绝就医而撒手人寰,而他们的“大师”却始终没能给这些虔诚的弟子“消业”。

  在“法轮大法”里,也不难看到“道”、“魔”、“阳阴”、“周天”、“丹鼎修炼”等等一些道家的术语。李洪志把“法轮大法”的第4套功夫叫做“法轮周天法”,他说,“我们叫了佛家和道家的两个名词,主要是叫大家明白,过去我们叫转大法轮。我们这套功法有点类似道家转大周天,但是我们要求的不一样”。不一样在哪儿呢?他说道家功是七经八脉运转,他这套功法是“百脉全部运转”。这就是他所谓的“不一样”,这就是他独创的“法轮功”,难道不可笑吗?

  道家信奉炼丹术是众人皆知的。道教内丹派认为,人的身体都是一个丹炉,用天地人之“三宝”可以炼出不老金丹。炼丹过程要经三关,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谓之三花聚顶。“三花聚顶”是指内丹功修炼的三个阶段、三种方法和内容。李洪志却说,修炼法轮功“到这一步的时候,它还会出现一种状态,叫做三花聚顶”,“头上有三朵花,一朵是莲花,但不是我们物质空间中的荷花,还有两朵也是另外空间的花,非常美妙。三朵花轮番在头顶上转,正转、反转、三朵花还会自转……”简直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李大师”的“创造”了。如果说这也是一种创造,那么无异于说狗尾续貂也是一种创造了。

  善于制作赝品的人虽有一定技巧,但终究不是创作。如果坦诚模仿,倒也光明磊落,无可指责;如果以假乱真,那就是心怀叵测了;如果模仿中加上自己的发挥,再签上自己的大名,那不是欺世盗名又是什么?法轮大法就是靠剽窃篡改、欺世盗名起家的,不然,一个仅练过几年气功,只有初中文化的人,竟能“创造”出一部无所不包的“最精深”、“最玄奥”的“宇宙大法”,岂非怪事?

  “法轮文化”以胡编乱造“见长”

  信口开河,漫无边际,胡编乱造,是“法轮文化”的又一特色。法轮功在其“解体党文化”里大谈什么神传文化,他们的“大赛”也打着“复兴传统中华神传文化”的旗号,似乎神传文化就能解释他们的奇谈怪论。其实,法轮功关于神传文化的说法漏洞百出,逻辑上自相矛盾,根本无法自圆其说。

  在法轮功“解体党文化”一文里,开篇就讲“世界上所有的古文明文化,都是由神话开始的”,并列举了印度湿婆之舞、雅典宙斯山上诸神、埃及太阳神等为其论点佐证,还特别提到“中国盘古和女娲的伟大神迹”,由此得出结论:“数千年以来,人类活动也都在神或者诸天的监护和启示下展开。”为了说明神传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文中继续说,“中国人称自己的家园为神州,是神的国度”,“中国人叫皇帝为‘天子’,即天之子”,“中国人不但崇拜‘天’,而且崇拜的还要是‘天’中那个最老的,是谓‘老天爷’,这是中国人对宇宙的敬仰。在中国人的记忆里,从盘古开天地,女娲造人,到神农尝百草,神扶持着人类走过了鸿蒙开辟时的艰苦岁月”。

  且不说中国人称自己的家园为神州是否就是说自己的家园“是神的国度”,也不说中国老百姓所说的“老天爷”是否就是指“天中那个最老的”,在中国人的记忆里,盘古开天地、女娲造人、神农尝百草从来都是神话传说,哪有“神扶持着人类走过了鸿蒙开辟时的艰苦岁月”这种记忆的影子?法轮功强奸民意的目的,无非是为了说明人类所有的文明都是神传给人类的,是谓神传文化,以证明神的存在,继而攻击无神论。可是,即便出此用心,它还是没有避开“神话”、“敬仰”这样的字眼,而且是“对宇宙的敬仰”,并非对什么神的敬仰,流露出了对唯物主义不可抗拒的无能为力。

  神话的确是“世界上所有的古文明文化”的显著内容。远古时期人类无法与自然力抗衡,也无法解释变幻莫测的自然现象,于是有了最初的图腾崇拜,有了神话传说,有了宗教。中华民族延续至今的许多含有“神”字的词汇和成语,如“神奇”、“神妙”、“神医”、“神工鬼斧”、“神差鬼使”等大都是指事物的不可思议、高深莫测,哪有神传之意?有些诸如“神吹”、“神侃”等贬义词语,则含有难以置信的意思。许多美丽的神话传说流传至今,也是因为它表达了人类的一种美好愿望,寄托着人类的向往和敬仰,才得以流传。它是人类的杰作,岂是神灵的传播!

  法轮功鼓吹神传文化,恰恰忘记了一点,“法轮文化”是什么文化?难道是上古流传下来的神授文化?难道不是活灵活现的当代人――李洪志编篡的法轮功?当然李洪志会说,他就是神,那么只能说李洪志是胡编乱造了。法轮功鼓吹神传文化就是为李洪志的胡编乱造找依据。

  李洪志的胡编乱造是全方位的,并且是逐步升级的。从他能治罗锅、有无数法身、能给信徒腹部装法轮到他能推迟地球爆炸,已经是耸人听闻了,可是这并不能使李洪志满足,近年来他的编造更是变本加厉。2006年他在洛杉矶讲法时,居然抬出外星人给他捧场。他在讲“正法”时说,“一开始啊,没有生命知道我在做什么,连那个外星人都以为我是它们一伙的”,在讲“九评”是不是参与政治时说,“在当今社会,我选择任何一个形式作为你们修炼的形式都能使你们修成”,“假如我李洪志真的领着大家在政治中修炼能不能修成?一定能”,“假如我今天领着大家以君臣的方式领着你们一帮臣民修炼,能不能修炼?也一定能,而且也一定能圆满”。到了这一年加拿大讲法时,捧场的由外星人变成了神,他说,“当年我在传大法的时候,很多神说人都这样了你还传大法,还传人这么好的法”,“这些迷底到现在陆陆续续的都揭开了,神、天上的生命陆陆续续的也都明白了,知道了真相,为什么要传大法?在人类传这么大的法?”为了吹嘘他的“法轮大法”,李洪志甚至颠倒黑白地说,“这三界之内的一切都是为大法而造就的,为大法而成的,为大法而来的。没有正法这件事情就没有人类的一切”。

  外星人能和李洪志同伍,天上的神能和李洪志对话,“法轮大法”先于人类存在,还有什么能比这更荒唐?还有什么能比这种自我吹嘘更没谱儿?还有什么比“假如我今天领着大家以君臣的方式领着你们一帮臣民修炼”的假设更野心勃勃?李洪志的胡编乱造是他野心膨胀的体现,从法轮功鼓吹神传文化到它的胡编文化,不仅让人们看到了“法轮文化”败絮其中,也暴露了法轮功的居心叵测。

  “法轮文化”以迷信巫术惑众

  在“法轮文化”的破桶里,不难发现狐仙之气、迷信之说、巫术之影,这些早已被社会文明抛弃的腐朽文化,居然是“最精深”、“最玄奥”的“法轮大法”的内容,说来让人难以置信,但这就是事实。

  在李洪志的《转法轮》一书里,说什么人和动物原本都是天上的神,都有特异功能,人后来因为依赖现代化工具,本能退化、消失,而动物则是和宇宙特性沟通的,具有先天本能,所以狐狸会炼丹,蛇会修炼。但是我们宇宙中有个理,就是不许动物修成,因此在动物快要修成时,就要招来天杀、雷劈,动物要想修炼,就必须借着人体,这就是练功人被附体的原因。
  
  在《转法轮》的第五讲中,李洪志还编造了一个他和蛇精斗法的故事,结果自然是他降服了蛇精。李洪志把那条“住在山洞里的”“眼放绿光”“总干坏事”的老蛇精抓在手里,“用了非常强大的一种功”,把它的功化掉,彻底摧毁了它。

  这些封建迷信的说法和荒诞离奇的故事现在都没有人用它吓唬孩子了,李洪志却煞有介事,言之凿凿,把它收到《转法轮》中,可见“法轮文化”粗俗到何种地步。如果李洪志早生几百年,他说不定是个满嘴“天灵灵,地灵灵”的巫婆或装神弄鬼、骗人钱财的神汉。

  “法轮文化”的迷信邪说里也不乏巫术。李洪志“古为今用”地把巫术“现代化”,把“天灵灵,地灵灵”改为“发正念”和“法轮大法好”,声称“发正念”可以去“邪恶”,口念“法轮大法好”,奇迹就会发生。这里的“邪恶”一词是法轮动的专用名词,李洪志在2006年洛杉矶市讲法时特别强调说,“发正念的时候不要求什么都不想了那种静的状态。发正念是有想的,而且念很强的,目前主要想的就是针对中共恶党的邪灵和那些黑手烂鬼,解体、消灭、清除它们”。面对学员的疑惑和不解,李洪志甚至粗暴武断地训斥说,“有很多学员不重视发正念,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不敏感。不管敏感不敏感,师父叫你做了你就做……大家一定要重视,不管感觉到、感觉不到,都要正念强一些去做,时间长了我想都会有感觉”。

  既然“师父”发话了,“不管感觉到、感觉不到”,不等“时间长了”,法轮功的《明慧网》便接二连三地登出了“感觉”。这些“感觉”不是讲午夜时分由于没发“正念”,便“看到在另外空间大约有八条大黑蛇,直径十厘米左右粗,一米多长”(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文“睡过午夜未发成正念所看到的一幕”),就是发“正念”时,“‘法正乾坤 邪恶全灭’口诀刚念结束”,就看见一个“两寸高的黑影”,“心想用激光雷炸它”,“并默念灭、灭、灭”,便“接连炸出三团白色闪光”,黑影“消失无踪”(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九月六日文“从一次经历看发正念的重要性”)。这些咒语般的法轮巫术,居然被法轮功的媒体不辨真伪地视为佳作刊登,显然是出于某种目的的“饥不择食”。对于文章的作者来说,不知是他迎合李洪志,还是他真的神经了,但两者都是可悲的。不过,法轮弟子们确有不少“谨遵师命”在天天“发正念”,这已经成为“法轮一景”,也是“法轮文化”的特色。

  至于口念“法轮大法好”就能消灾避难的文章在明慧网上比比皆是,可以信手拈来。什么《诚念大法好治愈十三年瘫痪》、《念大法好,扭着筋的腿不疼了》、《大法显神奇撞飞4米车毁人无恙》、《诚念“大法好”,血泡全消失》、《高喊“大法好”,大火瞬间熄灭》 、《癌症患者获新生》、《十年没有怀孕的我生了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孩》……简直信口雌黄,无奇不有。一向反对现代科学,标榜自己是真正科学的法轮功,未见有任何科学研究和科学建树,哪怕你也靠意念发出一颗兵乓球绕月飞行,也算法轮功科学的一个见证,可惜,能够见证和验证的科学在法轮功那里是找不到的,有的只是迷信和巫术,以及谁都无法相信,谁都无法验证的“天方夜谭”。

  “法轮文化”以“汉奸”行径遭弃

  汉奸,原指汉族的败类,现泛指投靠外国侵略者,甘心受其驱使,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的中华民族的败类。李洪志之流就是这样的败类。汉奸的心理状态及行为,可称为汉奸文化,在这个意义上,“法轮文化”也可称“汉奸文化”。
  
  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历史,养育了一股浩然正气。它是持节牧羊的苏武,是精忠报国的岳飞,是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是不畏列强的林则徐,还有无数抗击外来侵略,血染祖国山河的革命志士。他们是民族的脊梁,被世代敬仰。相反,张邦昌、秦桧、袁世凯、汪精卫之流的民族败类,则被视为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为世人所唾弃。

  法轮功步千古罪人之后尘,投靠西方反华势力,勾结民族分裂势力,千方百计破坏国家形象,视生养他们的祖国为敌,完全是汉奸卖国贼的行径。法轮功可以说逢中必反,逢喜必闹,凡是中国在国际上声望提高的时候,就是他们惹事生非的时候。2008北京奥运的申办成功,万众欢呼,举国欢庆,但对法轮功来说则气急败坏。他们一方面呼吁国际反华势力抵制北京奥运,一方面亲自操刀,用打火机点燃“人权圣火”,与奥运火炬传递相抗衡。法轮功境外的网站,每天都在不遗余力地鼓吹反华反共,他们组织的各种“大赛”,无一不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最能暴露法轮功险恶用心的,除去他们牵强附会洋洋万言的《解析党文化》、《九评共产党》外,就是李洪志的“经文”了。在他的“经文”里,“恶党”、“邪党”、“流氓特务”、“黑手、烂鬼与旧势力”等诅咒谩骂的语言随处可见。不惜用此有损自身形象的下流语言,足以说明李洪志之流的仇华、仇共心理和丧心病狂的无奈。虽然法轮功媒体狡辩说,反共不等于反华,但这不过是掩耳盗铃的把戏,因为李洪志就赤裸裸地说过,“中国就是共产邪党的代名”(李洪志二零零七年纽约法会讲法)。可见,法轮功的汉奸嘴脸是不可能用狡辩遮掩的。

  由于法轮功的倒行逆施和它所造就的汉奸文化,使得它臭名昭著,众叛亲离。且不说他们的“大赛”人气低迷,冷冷清清,就是法轮功内部也是矛盾百出,祸起萧墙。所以李洪志才不得不花费巨资,把澳洲学员请到美国,要解决“特务”问题,要解决学员间“互相不信任”问题,要解决法轮功内部组织“佛学会”问题,要解决“新唐人GALA演出的抵触问题”等等。但是,治标不能治本,法轮功的本质决定了它失人失势、颓败没落的结局。

  其实,法轮功用不着煞费苦心地非要“解体党文化”。因为“解体党文化”也救不了千疮百孔的法轮功,还是好好审视一下自己的“法轮文化”吧。己不正焉能正人?把“法轮文化”里的那些糟粕清理清理,换上点儿能够拿得出去的东西,也算能有说话的资本。当然,对法轮功来讲,这绝对是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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