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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枫:法轮功害了我一家人

作者:浦先文 · 2015-02-04 来源:凯风网

  我叫程枫,男,今年41岁,文化程度大专,家住仙游县鲤城街道洪桥社区,是仙游县城区中学的教师。

  我出身于仙游县的教育世家,家中父辈和他二代人中有四个人当教师。在20世纪90年代,我父母均是仙游县乡镇小学的老师,一辈子教书育人,在当地颇有声望。我哥哥、嫂嫂在外地工作,家庭收入稳定,在当地算是家道殷实人家。受到书香门弟的熏陶,我从孩提起就立志长大当一名老师。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从福建师范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仙游县城区中学当了一名教师,还在仙游县城建起一幢200多平方米的楼房,一家人安居乐业生活过的很幸福。

  1997年的5月,我母亲谢某因身患糖尿病提前退休,身体不好。这年的6月,由于母亲相信修炼法轮功能健身治病的邪说,她在外地工作的嫂嫂那里学成法轮功的修炼功夫之后,带了《转法轮》等一批法轮功书籍,回到仙游县老家。不久母亲就在家里开办了仙游县的法轮功辅导站,她自己担任仙游县辅导站站长。在李洪志“一人练功,全家受益”邪说的诱惑下,母亲先是动员我父亲参加修炼,然后叫上我和二个姐姐一起参加修炼。为了弘扬李洪志的法轮大法,母亲还收罗了机关单位部分干部职工,以及社会上的一些闲杂人员参加炼功学法。她还在县城、大济和园庄等乡镇设立几个炼功点进行传功活动。当时我一家人中父母、哥嫂和两个姐姐全部参与修炼法轮功,成为福建省为数不多的典型法轮功家庭。

  1999年7月,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了法轮功组织,设在我家的法轮功辅导站很快被撤销了。可惜我们一家人还深陷于法轮功的泥潭不能自拔,母亲经常组织一些人仍在偷偷修练法轮功。她还联络仙游县的一些法轮功痴迷者,在暗地里进行非法聚集串联以及散发法轮功传单等“弘法”、“护法”活动。那个时候我母亲身患糖尿病,但她还是固执地相信修炼法轮功可以“消业”的歪理邪说,相信李洪志说的“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都是业力所致,生老病死都是业力轮报”的鬼话。母亲因拒绝看病治疗,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每况愈下。不久病情发展到“三多一少”(多饮、多食、多尿、消瘦)的症状,后来还出现了严重的酸中毒现象,于2004年4月12日凌晨在家中病故去世了。那一年她还不到61岁。我父亲本来就身患肺结核病,痴迷修炼后身体也不好。他整天吵吵闹闹要成为“超常”的人,家庭平静的生活不再安宁,一些亲友也很少往来了。

  我的大姐参加法轮功修炼后,为了“上层次”、实现“圆满”,最终辞去人们仰慕的金融机关职员工作,成了一名“精进”的法轮功修炼者。二姐中专毕业后,由于痴迷修炼,为了“上层次”、“成仙成佛”,她没有去找工作就业,也没有心思去找对象成家,最终痴迷修炼后造成大脑感知能力障碍和思维形式障碍,在2004年5、6月间开始患上精神分裂症,几年来几经治疗,病情仍不见好转。

  我自己于90年代初期大学毕业后,一度努力工作,追求上进,还担任仙游县城区中学初中毕业班的班主任。不久被评为仙游县的教坛新秀,成为同行中的姣姣者。后来在家庭的影响下我也开始修炼法轮功。由于痴迷修炼,我的心思没有放在正常的教学上面,导致教学业绩一度急剧下降。在县里新一轮教师考核调整中,因为工作业绩较差,无法胜任初中班级的教学工作,后调整到仙游县山区中学做后勤工作。

  在以后的几年时间里,我一家人在街道、社区志愿者的帮助关心下,家庭的困境有了好的变化。首先是大姐重新找到了工作,生活有了着落。2007年9月,当地教育部门调整我回仙游城区中学工作,照顾了我的家庭困难情况。我二姐练功后患了精神分裂症,一年药费花了五、六千元。街道、社区组织还帮助二姐办理了城镇医疗保险。县民政部门还给予我的家庭予以经济帮扶,帮助我家走出困境。更关键的是,我自己及一家人逐步走出了法轮功的桎梏,回归了正常的社会生活。

  十多年修炼的悲痛教训,使我及家人开始痛定思痛,也使我们一家人彻底认清了法轮功的真面目。在这里我要郑重告诉许多被骗的原法轮功练习者:李洪志利用某些人自然科学知识的缺乏,利用有些人生活坎坷、身体有病等原因,以及有的人难以把握个人命运的脆弱心理和愚昧落后的迷信观念,冒用宗教、气功等名义,自封为‘救世主’拯救人类,迷惑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们参与修炼。法轮功给许多善良的人们带来惨痛的教训,也给社会带来危害。法轮功害惨了我们一家人,我的家庭是法轮功的受害者,同时由于组织他人修炼法轮功,我家的行为也给社会带来危害,修炼法轮功真是害己又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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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岁月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