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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的“宫外孕神迹”

作者:卢国梁 · 2009-05-27 来源:凯风网

  宫外孕又称之为异位妊娠,是指孕卵在子宫腔以外着床发育。宫外孕易引起腹腔内出血,如果抢救不及时会导致休克,甚至危及生命。近几年,笔者单位先后有2名女同事因宫外孕大出血送医院不及时而意外死亡。

  不过,越是危险的东西,法轮功痴迷者似乎越喜欢拿来说事,越喜欢拿来为法轮功歌功颂德。这不,“宫外孕”成了大法弟子争相鼓吹神迹的“素材”,成了大法弟子视作儿戏的工具。笔者将这类“神迹”进行了分类,大致有以下五个类型:

  “不翼而飞”型——

  《宫外孕不翼而飞》(附注1)中一妇女狂吹,“二零零八年,我因腹部疼痛检查是患宫外孕住院,医生说下午要做手术……正好我一炼法轮功的亲戚来看望,要我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的手术因顾(原文错,未作修正)改在第二天上午,躺在病床上我就反复默念……第二天上午,我进行术前检查,医生检查了近二十分钟后说:这不是宫外孕。我说电脑上有相关记录。医生说:电脑上是有记录,可现在检查不出来了。于是得出‘未见有孕’的结论……发生在我身上的宫外孕不翼而飞的事迹证实着大法的神奇。”

  “自动正位”型——

  《做好三件事,在讲真象中不断出现奇迹》(附注2)一文,一吉林弟子讲,“一个亲戚腹部剧烈疼痛两日,在当地检查确诊为宫外孕……我告诉她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她照做,回家当天腹痛就消失了,做彩超检查是宫内怀孕,她说:‘这大法真是太神奇。”

  “自动流产”型——

  《诚念“法轮大法好”宫外孕没做手术自动流出》(附注3),一妇女讲,“我不是大法弟子,但家人都修炼法轮大法……2月7日我去医院,做B超检查为宫外孕并建议我住院治疗,因为离医院很近,我没同意……检查完第3天我就请假回娘家过年,妈妈让我路上默念‘法轮大法好’,到家后,我发现有条状东西掉下来了。就这样我没有做手术,没做任何治疗,到第6天一切都恢复正常。”

  “时有时消”型——

  《感谢大法师父救了我》(附注4),一弟子讲,“我同事小影肚子疼痛难忍,我陪她上医院检查是宫外孕,医生说得马上住院并手术。我告诉小影不想动手术就诚念‘法轮大法好’。小影每天躺在病床上默念,几天后化验,她的宫外孕值下降……一星期后化验值却又上升……我说:‘必须发自内心,大法师父才能管你’,这回小影真的是听進我讲的话,几天后,小影高兴对我说她全好了,不用再化验了。小影回单位上班不久还升了职位。”

  “手术成功”型——

  《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附注5),一弟子讲,“我因肚子剧疼住进妇产医院,熬到第二天早上,主任医生来查房,立即意识到是宫外孕,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让立刻送手术室。9点多钟做手术时,我的血压已经降得很低,……打开腹腔,发现里面已经灌满了血……手术非常成功……是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是大法创造了医学上的奇迹。”

  明慧网吹嘘的宫外孕神迹太过离谱,而宫外孕涉及到当事人生命安全,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恶果。如果谁受了这些神迹网文的蛊惑而效仿,轻则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重则会因此送命。所以,责任感驱使笔者还是要将这等荒诞不经的神迹剖析一番。

  一、宫外孕必须经过医院正规治疗

  笔者拿着这些神迹文章,专程请教了湖北省妇幼保健医院妇产科专家王教授,他对宫外孕的病因、临床与实验研究有独到之处,也是科普专家。以下是专家谈话的要点。

  宫外孕又称之为异位妊娠,其早期表现包括停经、腹痛等。出现了前述症状就须到医院进行详细检查和辅助检查,如血、尿检查,B超检查,诊断性刮宫并送病理腹腔镜检等。目前,宫外孕的诊断准确率不断上升,为进一步治疗提供了有力保障。

  宫外孕的治疗方法包括保守治疗和手术治疗。保守治疗主要以中医治疗为主,也包括应用抗癌药物、米非司酮(利用其抗早孕原理);使用该方法治疗,可使部分患者免除手术痛苦,并可保留患侧输卵管,增加再次妊娠机会,是早期宫外孕的首选治疗方法。手术治疗主要有输卵管开窗缝合术、输卵管切除术、腹腔镜法等;对输卵管破裂难修复且伴失血性休克者,只能腹腔镜或开腹切除患侧输卵管,并需要输血。

  王教授强调,所有的宫外孕患者一经确诊都应接受住院治疗以利于随时观察,随时处置,如果有内出血较多情况时以便及时抢救。“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是综合防治宫外孕的三要素。专家的观点为批驳“宫外孕”荒唐的神迹提供了依据。

  二、宫外孕神迹背离现代医学,是极不负责的信口胡诌

  发生宫外孕后,胚胎的生长可穿破输卵管壁或自输卵管伞端向腹腔流产,造成腹腔内出血,甚至会因失血性休克威胁孕妇的生命。有两点需要明确:一是孕卵(胚胎)会随时发育成大,而输卵管却无法承受胚胎的生长变化;二是孕卵(胚胎)着床后,再也不会移动。因其潜在的巨大危险,宫外孕一旦确诊,最终都要终止妊娠,即胚胎脱离母体。尽管表面上有些“残忍”,但这是保证孕妇生命安全迫不得已的唯一方式。这一点,是世界医学界的广泛共识;而治疗手段,从技术上也非常成熟。

  弄明白以上医学常识,所谓宫外孕不翼而飞、胎儿从宫外自动归位到子宫、不经医院治疗怀孕4个月后自动流产等“神迹”就是十二分的谎言了,是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胡诌行为。王教授直截了当地指出,这些神迹故事简直是胡扯,是拿当事人的生命开玩笑;目前世界上未见一例不通过医学手段就可以治愈宫外孕的报道,未见一例所谓怀孕却突然消失的报道,更未见宫外孕转正常怀孕的报道。

  笔者深有同感!试想,仅靠念一下“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就可以使胎儿不见踪影,使胎儿从不该着床的地方到正常的“位置”该是多么重大的成果,又该是多么重要的新闻?果真如此,一则法轮功可以办一个妇女医院,专门收治宫外孕患者,教他们念九言真经,由“神医”李洪志发正念“医治”,岂不是一本万利?既可以财源滚滚,又可以不靠大法宣传机器的话语权就“扬名立万”,或得个诺贝尔医学奖也不是没有可能。二则,果真有此等天底下最神奇的事,哪怕只有一件,恐怕不会是几个大法弟子语句都不通顺地在明慧网上语无伦次了,世界主要媒体会在第一时间对“事件”进行全方位报道了,无所不在的互联网会瞬间将这等消息传播到世界的每个角落。

  这些“预期”没有发生,原因只有一个:宫外孕神迹本来就不存在,是子虚乌有之事。

  三、宫外孕神迹逻辑混乱,自抽耳光

  法轮功的宫外孕神迹充斥着自相矛盾、破绽百出之处。如一件件揭露,或可写成一本书。以下笔者择其三点加以说明。

  根据教义,不管李洪志的“法力”是否如吹嘘的“无所不在”那样有客观效果,其“法力”度人或显神迹是有条件的,而宫外孕神迹的当事人基本上不符合“加持”条件。

  其一,不度常人。李洪志讲,“常人受大洪流、大染缸的污染”,“那么超常的东西如果大面积的干扰常人社会,那能允许吗?一个佛一挥手,全人类的病都不会存在。他为什么不做呢?……生老病死都是业力轮报,你欠了债就得还”(《轮法轮255页》),“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不修炼他不管你,你修炼他一帮到底”(《转法轮》149页),这些话讲得再明白不过:李洪志不是什么人都“保护”的,常人肯定不在他的范围之内。那么,《宫外孕不翼而飞》、《诚念“法轮大法好”宫外孕没做手术自动流出》、《怪疾消除》、《感谢大法师父救了我》等宫外孕中的常人“当事人”就不可能得到师父的“眷顾”,这些“神迹”说到底成了网文作者的一厢情愿,也可以说是马屁拍错了地方。

  其二,不度堕胎之人。李洪志讲,“弟子:作为一位医师,如何面对堕胎要求?可以为常人做吗?师:我在《转法轮》里已经讲的清清楚楚,是杀生”(《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他认为,不管出于何原因的堕胎,都是杀生,是与教义相违背的行为,因此他绝对不会为宫外孕加持所谓神迹。许是弟子们捏造“神迹”过于心切,居然连教义都丢到了一边。所以,既然李洪志不会理会弟子“堕胎”的要求,那弟子们或常人转述的这些终止妊娠的宫外孕神迹出现的基本条件都不存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那明慧网刊载此类“神迹”实际上把法轮功置于了二律背反的尴尬境地:要么教义错了,要么弟子的神迹文章是假的。

  其三,不度求医之人。既然只念九言真经,师父就可能法身显灵,且在“宫外孕”上“法力无边”,那么,看准胎儿的位置,判断是不是宫外孕就不会存在问题,就没有必要到医院用B超等现代仪器进行确诊,也没有必要借助现代医术进行救治。

  事实是,所有“神迹”中当事人孕妇都是到医院进行确诊和治疗的。也就是说,症状初期,无论是当事人或是网文作者,没有一个人想起李洪志,想的都是医院和现代医术。这就奇了怪了:这不是明显不按大师“不打针吃药,不上医院”的要求去做吗?既然到了医院救治,违背大师旨意,他绝对不会管这些经过医生处理的人!而等到医院住下来,生命有了保障了,当事弟子才跳出来,蛊惑当事人念九言真经或请师父“加持”。这又是个天大的笑话和悖论:既“懂得”靠医学保命,又想恭维师父;按教义,师父根本就不会救这些“孕妇”,而弟子偏偏要将这些“功劳”强“加”在他身上。这不是自抽耳光又是什么?

  “宫外孕”对妇女的身心健康会造成严重伤害,到正规医院治疗是防止意外产生的唯一办法。法轮功的“宫外孕神迹”有其巨大的现实危害性的,特别是幻想不经医院诊治仅靠念九字真言李洪志就会显神迹“救人”,无疑是痴人说梦,自欺欺人不算,还想蒙骗他人,正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知作者痴,正解便知其中味”。

  附注:
  1、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29/199915.html
  2、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72.html
  3、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3/149907.html
  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23/188366.html
  5、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73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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