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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推荐】法轮功媒体让李洪志自陷“表演门”

作者:霜 刃 · 2009-06-12 来源:凯风网

  何谓“表演门”?何言“自陷”?请允许笔者卖个关子,慢慢道来。

  一、明慧网旧“功”重提,却底气全无

  明慧网前些时候推出九集系列广播《我们告诉未来》,4月25日的《气功铺路》①是它的第一集。其中充满了隐瞒真相,颠倒黑白的胡言乱语,但最吸引笔者的是关于李洪志神奇功能的一段文字:

  就在社会上对气功众说纷纭的时候,92年东方健康博览会在北京举行。有幸参加这次博览会的人,立刻注意到一门与众不同的神奇功法。

  在博览会上,李洪志先生和他的学生,用超自然的能力治愈了许多人的疾病。

  “法轮功神了!”,消息在参观的人群中不胫而走。

  法轮功确实“神”,“神”在吹牛撒谎的老招式一直没见改进,还是只会提供“三无产品”。既然是“气功铺路”,就得将“路”铺得坚实一些呀,为何搞得如此虚空无物?

  首先请问明慧网诸君,“他的学生”是哪些个学生,列出一个名单,好让别人查证呀,一旦查证后“情况属实”,对于宣扬法轮功的神奇功能不是更有利吗?

  其次请问明慧网诸君,既然你们说1992年的东方健康博览会,李洪志先生和他的学生“用超自然的能力治愈了许多人的疾病”,那就说说这“许多人”又都是哪些人,举出几个姓名来呀。还有,都治的什么病呢?那些被治好病的人,是直接受惠者,他们岂有不感恩戴德的。报出他们的姓名,不是可以让他们来为法轮功的神功作证吗?

  没有李洪志学生的名单,没有病人的名单,没有病名。“法轮功神了!”神在何处,明慧网就是拿不出真凭实据,其玩玄蹈空,实在是“神秘主义伪科学”的邪恶惯性使然。

  明慧网旧“功”重提,底气全无,倒是马屁拍到马脚上,让李洪志陷入气功治病的“表演门”,按李洪志的话(下详)来说,恐怕恰恰是在揭发李洪志“做坏事”吧。

  二、李洪志意在炫耀,却自相矛盾

  其实,关于东方健康博览会上展示的法轮功治病神话,李洪志早就吹嘘过:“为了支持国家大型气功活动,我在北京带一些弟子参加东方健康博览会。在两次博览会上我们都是最突出的。第一次博览会我们法轮大法被誉为明星功派;第二次博览会人多的简直没办法。别的展位上没有多少人,而我们展位周围挤的满满的。排三行队,第一行队一早上就挂满了上午的号;第二行队等着挂下午的号;再一行队等着我签字。我们不治病,为什么搞这个呢?因为这是支持国家大型的气功活动,为这个事业做贡献,所以我们参加了。”(《转法轮·治病问题》)

  李洪志嘴闭着还能装点假深沉,一说话就漏馅儿。“最突出的”、“明星功派”等本身就说明那是恶性炒作,说明那或许是骗子的一时得手。这一点姑且撇开不说,就说这“我们不治病,为什么搞这个呢?因为……”纯属做贼心虚的“此地无银”式的声明。“健康博览会”,顾名思义,不是法轮功自家的法会,那儿的人大多是奔着强身健体、袪病消灾去的。那些“挤的满满”的排队挂号者,目的就是治病,这显然是常人的表现。李洪志给常人治病就等于自掴耳光自掌嘴,因为他不止一次地说过给常人治病破坏了“有业必还”的世间因缘和宇宙之理,等于是“做坏事”。

  让我们来听听李洪志是怎么说的。

  “因为这个宇宙中有这样一个理,常人中的事情,按照佛家讲,都是有因缘关系的,生老病死,在常人就是这样存在的。因为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魔难。遭罪就是在还业债,所以,谁也不能够随便改动它,改动了就等于欠债可以不还;也不能够随便任意去做,否则,就等于在做坏事。”(《转法轮·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

  “如果能够真正把一个常人的病根除了,一个不修炼的常人从这里走出去,什么病都没有了,出门还是一个常人,在个人利益上还和常人一样争夺,怎么能随意消除他的业力?这是绝对不允许的。”(《转法轮·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

  “我不会动手治的,就这一关你都过不去,今后在你自己修炼的时候,你会出现许多大难的,这都过不去,你还修炼什么呢?这么点事你还过不去吗?都能够过的去的。所以大家不要再找我治病,我也不治病,你一提‘病’这个字,我就不愿听。”(《转法轮·有所求的问题》)

  “有人不了解气功,实质上,气功看病不能够象常人中的治疗方法一样,它不是常人中的技能,它是一个超常的东西。那么超常的东西如果大面积的干扰常人社会,那能允许吗?佛多大本事啊,一个佛一挥手,全人类的病都不会存在。他为什么不做呢?何况那么多佛,他为什么不发慈悲心叫你病好呢?因为常人社会就是这样的,生老病死就是这个状态,都是有因缘关系的,都是业力轮报,你欠了债就得还。如果是你给他治好了,就等于是破坏那个理了,都可以做坏事,不用还了,那能行吗?……大面积解决那就不行了。那你就严重的破坏常人社会状态,就不允许了。”(《转法轮·医院治病与气功治病》)

  上述引文全部出自法轮功经典《转法轮》,归纳起来有这样几层意思:(一)常人有病是因为以前做过坏事欠下业债。(二)欠业债必还是宇宙之理,也是人世因缘。(三)给常人治病就等于随意改动人世因缘,承认“欠债可以不还”,实际上就是“干扰常人社会”,等于在“做坏事”,所以“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四)因为以上原因,李洪志“不会动手治的”,大面积为常人治病更不行,那就等于“严重的破坏常人社会状态”。

  有必要首先指出,第(四)条所说“大面积解决(治病问题)那就不行了”隐含着“小面积解决”还是允许的,这就与第(三)条“这是绝对不允许的”的自相矛盾。

  再撇开这个自相矛盾不论,就说李洪志和他的学生在东方健康博览会上大展治病神功(请注意,“展位周围挤的满满的。排三行队,第一行队一早上就挂满了上午的号;第二行队等着挂下午的号”说明是大面积给人治病),如此“用超自然的能力治愈了许多人的疾病”,是不是属于承认“欠债可以不还”?“是不是属于干扰常人社会”?是不是“就等于在做坏事”呢?一方面严厉地强调“这是绝对不允许的”,一面又自坏规矩,“大面积”地“做坏事”,这宇宙主佛究竟在搞什么名堂呢?

  是啊,既然声称“我们不治病”,那“为什么搞这个呢?”李洪志用“这是支持国家大型的气功活动,为这个事业做贡献”来为自己“辩解”,也太苍白无力了。李洪志既然肯定气功治病是正当的,按其宇宙“反理”,那岂不是承认“欠债可以不还”从而“干扰常人社会”吗?自相矛盾,自煽耳光,莫此为甚。

  三、李洪志自陷“表演门”,怎么都姓邪

  说李洪志自相矛盾,那是轻的,因为还有更严重的在后面呢。你明慧网不是大吹92年东方健康博览会上李洪志及其学生“超自然力”的治病表演吗?你李洪志不是也吹嘘在东方健康博览会上作过神功明星表演而被人追捧吗?好啊,那明慧网和李洪志就等于公开承认自己是邪教。

  这是什么逻辑?此话怎讲?别惊讶,我这可是按照李洪志自定的标准得出的结论。

  《气功铺路》称在东方健康博览会上,“李洪志先生和他的学生,用超自然的能力治愈了许多人的疾病”,就等于是说李洪志和弟子在公开场合大显了一番神通,或者说进行了一次法轮治病神功的表演。然而,李洪志曾经坚决表示反对如此这般地显神通,他说过:“跟常人修行的和尚讲,特别是没有开悟的和尚谈真法是没有用的,他什么都不知道。而那种开悟的和尚世间又没有,他都自己跑到深山老林里去了。……他不入世间,功能就不锁,他会神通大显。在世间修炼,往往很多大功能都得锁。不锁,一动念,把大楼给换个地方,那就不行了。破坏常人状态是绝对不允许的。”(《转法轮(二)·度人讲法不做表演》)李洪志说这番话的背景是,有弟子质疑师父为什么没有别些个气功师或高人有神通,李洪志为了掩盖自己的无能而编出上述说辞来保面子:你们不是说我李洪志无能,没有神通吗?其实,我李洪志神通是有的,只是为了不破坏常人社会而被锁住而已。言下之意,别看我李洪志没能耐,那反而是高层次。

  李洪志为了与擅长神通表演的气功师或和尚们争市场、夺人气,接着又强调:“我传法不做任何表演的意思就是:我出来的目地交代的清清楚楚的。要是一边表演,一边传法,那就是传邪法。那样,人来学的不是法,而是学你的技术来的。释迦牟尼佛当年也不这样做。”(《转法轮(二)·度人讲法不做表演》)李洪志自我表白“不做任何表演”,认为边表演边传法“就是传邪法”,而“传邪法”也就脱不了邪教的干系。然而,明慧网却揭露李洪志“在博览会上……用超自然的能力治愈了许多人的疾病”,不就等于指认李洪志自犯其忌、自陷“表演门”吗?“表演门”之含义,至此不难明白。

  就算“东方健康博览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传法场所,下面二例总无可抵赖吧。

  2007年6月11日,人民报发表了梁新的《法轮功创始人挥手之间所发生的神事(图)》,梁文提到明慧网5月28日署名玉月的《忆师父大连讲法时的救命之恩》,玉月是大连市的一个法轮功修炼者,她在文章中以第一人称追叙道,1994年12月31日,李洪志在大连体育场为六、七千个法轮功学员“作了三个小时的讲法报告”,“听着听着,忽然师父叫我们站起来。师父说我给大家去点病,如果你自己没有病,想你家里人哪块有病也行。于是我自己想,我的病都不重要,丈夫是晚期肺癌,我想他吧。只见师父一挥手,一道白光,全场人立即掌声如雷,我们学员都觉的身体一下子特别轻松,……学员们都哭了,感到无限的幸福,看着我们面前的师父就象见到了久别重逢的亲人,有说不出的幸运和喜悦心情。回到家,见到我丈夫那红光满面的样子,我大声说:‘是大法师父救了你呀!’”李洪志主动提出当场为学员“点病”,“一挥手,一道白光”是对“点病”情状的描述,这不是“一边表演,一边传法”是什么?玉月不在现场的丈夫能够“应挥而愈”,固然是为了迎合明慧网的需要而炮制的谎言,但李洪志借治病“表演”显神通恐怕确有其事,因为有时间,有地点,还有其他学员在场,想来玉月只不过是在效果上说了谎。

  还有一例。2007年5月21日,人民报发表了《神奇!回顾法轮功创始人在唐山》②,文章以两个常人的口吻讲述了1993年李洪志在唐山新体育馆内传法教功时的一次现场治病表演:那天有个因为胳膊断了打着石膏、吊着绷带年轻人,由妻子陪同着听李洪志讲法传功,“只见李大师让人把这个断了胳膊的年轻人叫了过来,对着他的断胳膊从上到下发了一下功,说是把胳膊治好了,然后叫人把石膏和绷带全部解开拿下来,叫这个年轻人把胳膊活动一下。起初这个患者不敢动,李大师就说:没事,你上下这么活动活动。这个年轻人就小心翼翼的把胳膊上下活动了两下。李大师问他:疼不疼?他说:不疼。接下来,又让他把胳膊抬起来抡一下,他抡了两周也没有什么感觉,一看确实是好了”。接下来,就更奇了,李洪志让骨折者提满桶的水,骨折者不敢,他便让工作人员“帮他提”,同时“叫那个年轻人提着水桶提手的中间,这样水桶就被提起来了……工作人员此时已经松开了手,水桶已被患者自己提起来了”,“这时这个年轻人用自己曾断了的胳膊提着一桶水围着自己转了一圈,然后把水桶放在地上。这时他才真的相信法轮功师父把他的断臂治好了。”

  据《神奇!回顾法轮功创始人在唐山》一文说,这件事出自两个从唐山大企业退了休又被返聘的高级工程师之口,此二人于1998年夏天投宿北京某科研部门招待所,与同住的一位法轮功学员闲聊,讲了上面的故事。如果是人民报撒谎,那就可以看出法轮功媒体的造假“德性”,什么“真善忍”,如此编谎,“真”字何在?如果此事基本属实(治病神效则绝不可能为真),那就说明李洪志“自坏法门”,在传法传功时作了“表演”。按“一边表演,一边传法,那就是传邪法”的原则,李洪志就是在传邪法,搞邪教。

  一道二难选择题摆在法轮功面前,让他们自己去选择吧。可以肯定,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自陷“表演门”,怎么着也都姓邪。

  附注:

  1、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25/199638.html

  2、http://www.renminbao.com

 

  原文网址:http://blog.kaiwind.com/users/119/archives/2009/200961193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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