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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错误类比使他走出了全能神的误区

作者:丹琳 · 2016-02-23 来源:凯风网

  笔者作为反邪教志愿者,前不久接触到全能神成员江山(化名)。江山小时候受母亲影响,11岁就开始信仰基督教,因而,基督教的一些教义及《圣经》中的一些故事和记载深深地影响了他。后来,在一些全能神教徒的蛊惑下,江山误入了全能神邪教,因从事非法传教活动被拘留。在与江山的交流中,发现他与基督教的情结很深,对全能神与基督教的教义混淆不清,总是拿《圣经》中的故事与典故来为全能神进行辨护,很长时间都陷于这种错误的逻辑思维中。后来,通过破除他的错误类比,终于使他认识到了两者之间本质上的不同,从而走出了全能神的误区。

  错误类比之一:把全能神教主敛财的行为与《圣经》中亚伯拉罕献以撒混为一谈。当我们谈到全能神让信徒为他们捐奉献款时,比如《教会奉献祭物的原则》中说:“神拯救人的工作在每一个接受神作工的神选民身上都是有代价的,所有这一切的花销都则神选民奉献给神的祭物来支配,所以神向所有神选民都有要求,向神奉献祭物是受造之物的本分与义务,对神花费也是受造之物该尽的职责,这是天经地义、义不容辞的。每个人都应为神的作工献上自己的一份儿……”在《话在肉身显现》中,“女基督”则更为露骨地说:“不要保留自己的财产,时候不多了,献上吧!别留了!献上吧!别留了!”江山并不认为这是教主在敛财,他说:“《圣经·旧约》中有一个记载,就是神为了考验亚伯拉罕,让亚伯拉罕献上他的儿子以撒作燔祭,因而,全能神让信众捐奉献款,也是神对人的考验,看你是否真心信神,是否对神忠诚。

  江山显然混淆了两者之间质的区别。从这个问题上也可以看出,江山一方面对〈圣经〉的典故不甚了解,另外一方面是不择手段维护全能神。为了破除他的谬见,我们找出〈圣经〉中的原始记载,将二者进行了对比:神为了考验亚伯拉罕的忠诚,让亚伯拉罕献上自己的儿子以撒作燔祭,但当亚伯拉罕真的要拿刀杀自己的儿子时,神却被亚伯拉罕的忠诚所感动,不让亚伯拉罕伤害自己的儿子,而是让一只公羊代替亚伯拉罕的儿子作了燔祭;而全能神让信徒捐上奉献款,并不是为了试探信徒的诚意,而是连威逼带恐吓,让信徒实实在在地向他们奉献自己的财物钱款,供教主挥霍享乐,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

  错误类比之二:把全能神教主对信徒的恐吓与《圣经·旧约》中神的烈怒相混淆。在全能神教义中,杨向斌在多处对信徒进行恐吓。当我们揭露全能神的这种精神控制时,江山就说:“《圣经·旧约》中讲到,神也有烈怒,当神烈怒时,会对人进行惩罚。当所多玛和蛾摩拉两座城里的人变坏时,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与所多玛与蛾摩拉,把两座城夷为废墟,并城里所有的居民,连地上生长的都毁灭了。人要做坏事,神会惩罚的,所以,你们说的全能神对我们进行精神控制不成立。”我们对此进行剖析,据考古学发现,所多玛和蛾摩拉两座城是因为火山爆发、地壳下沉而陷落。1924年,考古学家在死海东南角发现了一块绿洲,并挖掘出一个祭坛的废墟及一些锅壶残片、火石等。据考证,这些东西大约是公元前2500年——2000年的遗物。还发现附近的山有突然断裂沉入死海的痕迹,在地层中还发现了泥土与硫磺的混合层。学者们根据这些发现推断,这里原先可能是个居民点,在一次突然的自然灾害中毁灭了。从这个推论可以得知,《创世纪》中所描述的所多玛与蛾摩拉两城被硫磺天火烧毁的故事。这两座城的毁灭是因为自然灾害所导致,与你所说的什么神的惩罚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当时是律法时代,先知为了劝人遵守律法,就拿神销毁这两座城做为例子,意思是这两座城里的人不遵守律法变坏了,受到了神的惩罚,意在起到一种警戒作用。《圣经·旧约》中经常提到的硫磺火湖其实就是火山爆发的景象,说明那时确实有火山爆发出现,而当时的人们并不清楚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就把它当成了是神的惩罚。全能神对信徒的恐吓,完全是一种有意识的精神控制行为,是让信徒为教主卖命,成为邪教组织的铁杆成员,而故意采用的一种手段。

  错误类比之三:当我们指出全能神成员说假话,不真诚时,江山就拿出《圣经·新约》中“彼得三次不认主”一事来说,企图证明全能神不说真话,其传统与基因都来自于《圣经》,来自于耶酥的教诲,既然国家不反对基督教,大家都认同《圣经》,那他们的这种做法就没有什么不妥,甚至还带有一种神圣的意味儿。就这个问题,我们帮江山区分了全能神不说真话与“彼得三次不认主”的区别所在,二者时代背景不同,动机不同,信仰不同。彼得信仰的是基督教,基督教是宗教,在当时的情况下,耶稣受迫害主要是因为与犹太教大祭司之间的矛盾,是不同宗教之间的冲突与斗争,为了保护彼得,保护基督教信徒,耶酥不让弟子承认与自己有什么瓜葛,在鸡叫之前三次不承认自己是耶稣的弟子,耶稣让彼得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彼得的人身安全,不让弟子们去做那些无谓的牺牲。而全能神则不然,它是国家明令依法取缔和打击的邪教组织,全能神教义中让信徒们说假话,残害生命,对抗法律,使用各种狡猾、恶劣的手段,恰恰体现出全能神与人为敌、害怕政府打击的阴暗心理。

  错误类比之四:当我们谈到山东招远事件,以及其他很多全能神对生命的残害时,江某认为他们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是为了维护神的尊严。他又举出《圣经》中的例子,他讲当年耶稣被抓的时候,他的弟子彼得砍掉了抓耶稣的人的一只耳朵,那是为了保护主,这种行为本身没有什么值得指责的。我们帮他分析了二者之间的根本不同,《圣经》上记载,当时耶稣马上制止了彼得的行为,并为那个人安上了那只被砍掉的耳朵。耶稣是制止弟子行恶,让弟子能爱自己的敌人,拥有博爱之心;而全能神的教义则教唆弟子行恶,残忍地宣扬暴力,赤裸裸地说道:“该舍的就舍,该砍的就砍,该杀的就杀。”因而,在全能神组织中,残害生命的血腥事件时有出现,如1998年河南南阳“全能神”信徒十余天连续行凶,致使9人受伤、2人被割耳。更令人发指的是,2010年,河南一个全能神信徒意图脱教,全能神便对其还是小学生的亲侄儿狠下毒手,将这个孩子在放学途中疯狂杀害后,在脚心处印上闪电标志(全能神的标识)。经警方调查,这是全能神对意图脱教的成员实施的报复惩戒行动。2011年,河南南阳一名想治病的14岁男孩被“全能神”信徒活活踩死,因为这违背了全能神“祷告治病”的规矩。

  错误类比之五:江山常把“女基督”比做耶稣。我们驳斥了他的这个荒谬观点,耶稣是基督,是受难的“弥赛亚”,是犹太人的宗教领袖,也是全世界二十多亿基督教信徒心目中的神,耶稣之所以历久不衰地受到人们的尊重、敬仰与歌颂,是因为他是替弟子受难的,他明知道犹大要出卖他,不是苟且逃生,而是替弟子承担罪业,主动上了十字架,他的死成为了一种不朽的经典和象征。而所谓的“女基督”和大祭司,在国家依法取缔全能神邪教组织后,他们害怕受到打击,用假名办了护照,先是逃到日本,而后又去了美国,而把这些国内的信徒推向了政府的对立面,挑唆他们蔑视法律,残害生命,对抗社会,推翻现行政权,把弟子们推向犯罪的深渊。而他们却逍遥法外,聚敛信徒的钱财,过着挥霍奢侈、纸醉金迷的堕落生活。

  ……

  通过一一破解江山的错误类比,又讲解了大量基督教与全能神的区别等道理,列举了很多全能神残害生命、危害家庭与社会等大量事实,使江山终于明白了全能神与基督教是有区别的,二者在教义上、在理论基点与做事的出发点上等都有着本质的区别,不能等同看待,更不能混淆是非。更重要的,基督教是受到国家保护的宗教,而全能神则是打着基督教的旗号并篡改基督教的邪教,是国家为维护社会安定而依法打击和取缔的邪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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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一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