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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证了自焚者

作者:薛麟 · 2014-01-20 来源:凯风网

  我是施志勇,河南省南阳市人,住南阳油田炼油厂家属院5号楼,是一名97年就练习法轮功的“大法弟子”。就在我无比痴迷法轮功是“宇宙大法”、相信政府是“迫害”法轮功、所有的法轮功伤害事件和天安门自焚事件都是政府“陷害”的时候,一个惨痛的教训却让我证实王进东、刘云芳、薛红军就是在天安门自焚的法轮功痴迷者。 

  1999年法轮功被取缔后,我只相信李洪志“经文”,把法律和法轮功的危害事实抛之脑后,痴迷着圆满上天。按照李洪志的要求,抱着“讲清真相”目的大量的印发邪教宣传品。很快我就被民众举报,法院依法判刑7年,于20039月送郑州监狱服刑。在法庭上我不认罪,入狱后我不服从管理教育。经常大喊大叫,坚持法轮功的观点,所有揭露法轮功危害的事实我都不看不听不信。监狱警察很关心我,并没有因为我违纪而处罚。而是用事实说话,安排我与其他法轮功服刑人员见面,当时和我学习的法轮功服刑人员是信阳市光山县的简学付,另一名叫陈东灿,他们也是曾经痴迷法轮功的老学员。在他们的帮助下,我才愿意看那些血淋淋事实。而且我得知:王进东、刘云芳就在郑州监狱!他们也确认王进东、刘云芳是真正的“大法弟子”,天安门自焚事件就是他们制造的。我又震惊又不敢相信。 

  后来为了进一步确认,监狱又安排我和刘云芳见了面,并和刘云芳进行了交流,在交流的过程中,我从语言、神态、法理等各个角度对刘云芳进行了仔细观察,并确认他真的是法轮功学员,从法理的认识方面,我觉得自己远远达不到他的认识高度,这是只有在与法轮功学员互相切磋中才有的感觉。而且我把明慧网上的疑问一个个提出来:大法弟子不能杀生、王进东是被收买的等等。刘云芳气愤地说:我和王进东是多年的朋友,都是开封市普普通通的小市民;是按照李洪志教的法在修炼,一个个字在悟;李洪志讲过大法弟子的修炼如同烈火中种下的莲花,考验已到了极其严峻的时候,并说他在练功中出现的状态中已经到天安门广场自焚过了,自己练功已达到这个层次,是该放下生死以“元神上天”形式来给世人一个“壮举”,是“证实法”、“护法最好方法;“元神”不死不是杀生,当时我们都是这样悟的;现在想起来,我们被骗的太惨了。在同刘云芳、简学付等人的交流中我认识到:李洪志和明慧网欺骗了我们,事实证明法轮功有很大的问题。于是在20046月我转化了。 

  转化后警察让我每天在监狱大院打扫卫生,经常能和王进东、薛红军碰面,我问到王进东天安门自焚之事,他非常愤怒和悔恨,情绪激动的以致于表达不清他的语言,我却能完全体会到他当时的心情,两个人死亡,两个人不能自理,自己和同伙又被判十几年有期徒刑,最关键的是李洪志根本不承认他是大法弟子,这样的打击,我想谁都不会冷静的去面对。 

  200612月,我减刑出狱,回到了家乡。经过好几年社会实践,我回归了正常生活。一次偶然的事情我又接触到法轮功所谓的“真相”资料。看到里面还在否认天安门自焚事件是法轮功学员所为,包括新疆林春梅,温玉平杀人案件等等。明慧网和李洪志都公开否认,不承认他们是大法弟子。我就在想,如果李洪志传的法轮功是宇宙大法,那一定是公平的。王进东、刘云芳、林春梅和温玉平等人为了法轮功都付出了一切,可是法轮功和李洪志对他们公平吗?法轮功学员讲的“真相”本身就是假象,一个假的东西能作为救度众生,使众生得救的标准吗? 

  李洪志讲“一人练功,全家受益”,看看这么多坚修法轮功的学员,有哪一个受益了?!我所看到的都是家破人亡,或穷困潦倒,或一事无成。以我为例,从21岁开始练功,如今已37岁了,除了4年多的监狱生活,什么也没有得到,妻子离我而去,父亲气死,目前只有一个年迈母亲在家。看看其他坚修的法轮功痴迷者也是如此,希望他们早点醒悟,不要再执迷了。 

  回想李洪志的讲法经文,自相矛盾的地方层出不穷,李洪志打着“真善忍”的旗号,却做了太多不真、不善、不忍的事情,天安门自焚事件、4.25事件、林春梅温玉平杀人事件、苏家屯事件,要么是明目张胆的造假,要么就是死不认账,如今李洪志的前任妹夫孙森伦又出来揭示李洪志不为人知的一面,希望昔日的各位“同修”,不要封闭自己,勇敢的走出来认清李洪志的骗人真相,早日冲出法轮功的泥潭,真正的为自己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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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