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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的“消业”害死了我妻子

作者:潘树宝 · 2008-09-16 来源:凯风网
  由于是我纵容妻子相信李洪志的“消业”而使她有病不治,使她过早失了年轻的生命,所以自妻子走后的五年来,我一直在自责,悄悄把这份痛压在了心底,不愿再提起。可是前几天,一份宣扬法轮功“消业”神效的资料,使我义愤填膺,我决心把法轮功给我妻子造成的悲剧写出来,不能让其他善良的人们再上当受骗。

  2003年,我的同学她,做了我的妻子。婚后,她跟我讲述了法轮功治好了她肾炎的经历,使我对法轮功有了“好感”,特别是被医生认定不能生育的她,婚后居然怀孕了,于是我开始认同她说的“法轮神奇”。既管当时我国政府已经依法取缔了法轮功,但是,出于对妻子的溺爱,我还是站在了支持法轮功的一边,并且在她的引导下,开始接触法轮功,看了《转法轮》、《法轮佛法》、《转法轮》(卷二)等书,觉得李洪志讲的“我们修炼人一旦身体出现哪个地方不舒服的时候,我告诉过大家,它不是病”(《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P5);“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磨难”(《转法轮》P3)有道理,从此,我不仅支持妻子修炼,自己也痴迷其中。

  按照李洪志的要求,怀孕中的妻子不仅要练功还要学法,当时我也担心体弱多病的妻子在练动功时会流产,可是妻子说:“师父会保护我们的。”我也想起李洪志说的:“法轮大法修炼者当接受了我传的法轮大法之后,真正去修,就有我的法身保护。只要坚持修炼,法身就一直保护到你修炼圆满……我有无数的法身可以保护学员,所以每个学员真正修炼都会得到保护。这一点是保证的。”(《法解》)“当一个修炼的人将要遇到麻烦事的时候,我的法身给你把这些东西化开,不让出现,也会点化你。”(《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p71)于是,“练功影响胎儿的担忧”在我们夫妻俩的心中已经完全打消了,我们把大人以及胎儿的安危全部依托给了无所不能的师父。

  可是,就在我们对师父充满信赖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孩子流产了,当时我怀疑李洪志的法身怎么不保护她们娘俩,妻子说:“我们的欢喜心造成修炼不精进,所以才发生了意外,只要我们真心修炼,师父会保佑我们的。”在妻子坚定修炼的影响下,我也调整了心态,找到了自己的差距,不再怀疑师父李洪志,决心按照他的“法”去做,做个真正的大法弟子。

  心情放松后,妻子的身体得到了初步恢复,三个月后,妻子又怀孕了,当时我们根本不考虑是心理调节和营养调整而使妻子身体恢复并怀孕,而误认为是师父保护的结果,对李洪志的感激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从此以后,我们夫妻俩对李洪志无比佩服、无比崇拜,对他的话不再有半点怀疑。

  当妻子因打坐再次流产的时候,我们俩也没有感到惋惜与后悔,而同时认为是天意,因为李洪志在《法轮佛法——在瑞士讲法》中说过:“其实人从来都没有真正说过算……一切都是神安排的。”

  就这样,我们夫妻俩已经没了正常的理智和思维。当妻子因为小产而子宫出血的时候,我俩竟然认为那是师父在给她消业,一直坚持了一个多月,在这期间,当我看到妻子因流血过多几次昏厥的痛苦样子,我曾几次萌发送妻子去医院的念头,但是一想到师父说的:“人为什么有病根本原因是业力。”(《转法轮》P251);“师父可以给你消”(《转法轮》P115);“有些人一生病好几年,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怎么修炼呢?我们得给你清理身体,不能让这些事情发生”(《转法轮》P114);“我们修炼的人除了师父给消业以外,自己还得还一部分,所以会有身体不舒服,像有病的感觉,修炼就是从生命的本原上给你清理”(《转法轮》卷二P80),我就坚定了不送妻子去医院的决心,认为妻子是在为“消业”承受痛苦,并且有师父给“消业”,她身体会越来越好的,等“业”消得差不多了,她就没痛苦了,所以当岳母含泪规劝我送妻子去医院时,我还很自信地跟岳母说:“你不用担心,师父在给她消业,一定会好的。”

  可是,岳母走后不久,高烧不退的妻子,无法再吃东西了,甚至水都不能喝了,不久就昏迷不醒,眼看着妻子的生命就要出现危险,我担心起来,可是李洪志的话:“人一旦有病就吃药,或采取各种方法去医治,那么实际上就把病压进身体里面去啦,这样上一世的业力还没还成,这一世又会干一些不好的事伤害别人,从而有新的病出现,得各种病。”(《转法轮》P77)我犹豫了,最后,我想这么坚定的妻子,师父会保佑她的,她不会出问题,更不会有生命危险。就这样我决心让妻子消业到底,直到妻子抽搐不止,已经不行了,我也坚持着没送她去医院,还是相信李洪志给她消业。现在想来,我是多么愚昧,在现代医学技术这么发达的今天,我竟然让妻子相信巫术法轮功而不相信医学。

  而当妻弟强行把妻子送到医院时,一切都已经晚了。医生说我妻子是小产后子宫感染造成的中风,还指责我为什么不早送医院,这么点小毛病怎么能让她出现生命危险,说是我害了我妻子。当时,我根本不认同医生的说法,认为“常人”医生不了解法轮功的神奇、师父的伟大,认为自己不是在摧残自己的妻子,相反还认为我们夫妻俩坚修大法,必定会有好的结果。

  当医生通知我妻子已经死亡的时候,我有点失望,但很快我就恢复了平静,我又从李洪志那儿找到了妻子死亡的解释,因为李洪志说过:“大法弟子不会象常人一样死掉,就是先走的,等待他的也都是最美好的,这是肯定的”(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大家知道我们有个别学员去世了。有的是圆满的,有的是破坏的,所以我对这方面也不表态也不去说。可是它的出现,我觉得对我们学员就是一个生死的考验。”(《新加坡讲法》)我认为妻子是“先走了,是圆满了”,同时师父是用我妻子的死来考验我的,为此,对于妻子的死,我没有半点痛苦,更没有半点怨恨。当妻子娘家人以及我们沂水县姚店镇的那么多乡邻指责我的时候,我辩解说:“她是去天国享福了。”就这样,一个刚过门不到一年的妻子,因为我的无知而丢失了年轻的生命,可悲的是,当时作为她丈夫的我,并未因为没尽到丈夫的职责而羞愧,没有因为自己耽误妻子治疗、害死妻子而悔恨,还把妻子的死当成自己修炼坚定的依据。

  直到当地政府把我送进心理咨询中心,在那,我才知道是李洪志的“消业”论害死了我妻子,而我自己也犯了不可原谅的错误——纵容妻子痴迷邪教葬送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我把埋藏在心底多年的秘密讲出来,是希望我妻子的死,能够唤醒痴迷者麻木的灵魂,千万不要再上李洪志的当,不要再让人间的悲剧重演,李洪志的“消业”是害人夺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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