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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女儿的呼唤

作者:怒潮 江公 · 2008-09-04 来源:凯风网

  笔者作为反邪教志愿者经常义务为法轮功痴迷人员做帮教工作。在所有帮教的经历中,一位46岁的女性痴迷者张某(因当事人的要求不公开姓名)的女儿婷婷给我们留下了难忘的印象。当婷婷听说我们要去帮助她母亲时,婷婷亲自给母亲写了一封催人泪下的信特地托笔者交她母亲。2008年8月20日,笔者前往宜宾市看守所对张某进行帮教时,转交给了她。

 

  征得婷婷的同意,特将此信内容投寄给凯风网,希望此信能对世人有一定的警示作用。(附婷婷给妈妈的一封信)

 

亲爱的妈妈:

 

  您好,我是您的女儿婷婷。我很想念你,我很想叫您一声妈妈,妈妈呀!我好久没有大声叫您了。您在我的内心深处刻下了深深地烙印。无论任何人都无法替代您对我的爱,当学校要买资料时有您的支持,有人欺负我时有您的呵护,当我青春期萌芽时有您的关心,当我的身上长疮时您为我煎药洗澡,当您呼唤婷婷时我的内心是多么温暖。

 

  如今,我却很久没听见您叫我婷婷了。妈妈,叫我一声吧!我始终忘不了您那亲切地呼唤,因为我是您生命的延续。我好想您快点出来呀,我们一家人团团圆圆该多好啊!

 

  妈,我听外面传言:“法轮功”人员进看守所、监狱后,有人要对他们施酷刑。妈,不知您受过这些刑没有?如果没有,就证明法轮功(李洪志)是在造共产党、人民政府的谣,是在诬蔑党和政府!我相信这些传言一定是假的,如果那样,那么,妈,您就不要再信法轮功(李洪志)邪教了。赶快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吧。

 

  妈,你在里面不知道,外面公安局伯伯、阿姨、还有我爸和您单位的领导都很关心我们,随时嘘寒问暖,关心我的学习,疏导我爸爸要想开些。上次去看您的伯伯和阿姨说:您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只要能够彻底坦白交待自己的问题,与邪教法轮功彻底决裂,是能够得到宽大处理的。妈呀,我真想有个完整的家,除了有父爱还需要母爱。您看,我的外婆(您的母亲)是多么的爱您,疼您,上次去看您时在回家的路上都气得晕倒了,她老人家这么大的年纪是经不起这样打击和折腾的。您也是她的心头肉啊!外婆心疼自己的女儿。妈,您怎么不心疼我呢?您口口声声说我们的情分已尽,能尽吗?母子连心呀!我还未成年呢!您舍得丢下我不管吗?法轮功(李洪志)邪教的诱导,让您犯下了天下最不该有的六亲不认的错。

 

  法轮功(李洪志)邪教让您失去了人性、使无数家庭残缺,让我失去了完整的家、让爸爸失去了妻子。我恨法轮功(李洪志)。妈,您也该觉醒了,远离法轮功(李洪志),重新回到您的工作岗位上吧!您上班有工资以后我读书的钱就不愁了。我们去看您时您也哭了,说明您心灵深处还是有我的,还没有达到失去人性的极限,我相信您会改正错误的。

 

  妈,我再叫您一声,妈!

 

                    您的女儿:婷婷

                    200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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