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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何时梦醒(图)

作者:方检明 · 2012-10-08 来源:凯风网

  我叫方检明,男,现年48岁,现住湘鄂赣三省交界的通城县塘湖镇雷吼村。我的大哥方简胜出生于1963年5月,曾是一个阳光帅气又有才华的好男儿,他是家中长子,1979年6月高中毕业后考入县里一所成人中专学校就读,毕业后学做油漆工,三年后成为家乡手艺出众、远近闻名的油漆师傅。1991年秋天,他携妻带子走出大山,在县城租房办起了一家“随缘纸扎店”,他和大嫂起早摸黑,把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四年后将租房的店门买下,从此在县城有了自己的定居栖身之所,每逢节日他总要把父母从乡下接到县城小住一段时间,一家人其乐融融。

  1996年9月,大哥经在县城做生意的同乡胡四祥介绍练起了法轮功,从此给大哥家埋下了祸根。当时大哥患有糜烂性胃炎和十二指肠球部溃疡的病,疼痛难忍,听胡四祥介绍练法轮功能祛病健身,有神奇的功效,还说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修炼“圆满”可以“成仙成佛”。大哥治病心急,他抱着美好的愿望跟着胡四祥一招一式地习练,练了几个月后,觉得锻炼后身体有些好转,从此他废寝忘食,全心修炼,把治疗身体疾病寄托在修炼法轮功上,对李洪志崇拜得五体投地。1996年年底他动员大嫂和女儿方炎、儿子方超、方楼都参加习练法轮功,成为全县习练法轮功的“榜样”。

  1999年初他在家里设立了临时练功点,大哥担任点上负责人和辅导员,还介绍妹妹、表嫂及几个邻居一起习练,义务教功不辞劳苦。1999年3月,当得知县城有好多法轮功弟子买不到法轮大法的书,就托在广州市务工的妹妹打听法轮功的书源,当得知广州有法轮功书籍出售的消息后,他立刻筹资亲自赴广州购买了《转法轮》200本、《洪吟》100本,交给通城县法轮功辅导站原价出售。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大哥带着一家五口与其他功友租车前往省政府“护法”被教育劝回。随后,又带着一家五口与另外四名功友前往北京“护法”。他修炼法轮功到了如醉如痴的地步。

  2003年4月15日,大哥和大嫂及三个侄儿侄女因散发、张贴法轮功宣传品受到政府教育,大嫂和三个侄儿侄女经亲友和镇里反邪教志愿者的耐心劝导教育,幡然醒悟,从此停止修炼法轮功,回归到正常人的生活状态。可是唯有大哥不听妻子、儿女及父母等亲人的劝告,深陷法轮功泥潭不能自拔,他每天不是在家朗诵《洪吟》,就是看《转法轮》及李洪志新“经文”。他声称妻子及三个小孩不跟他一起修炼法轮功及亲友们的反对,都是“魔”在作怪,就每天在家“发正念”,在此后的几年里,他和一些功友串在一起,从此对店里的生意不闻不问了,身体也瘦弱了许多。

  2007年初,大哥说话和做事有点怪怪的,他逢人便说自己要“白日飞升”,修炼“圆满”了,一会说他看到了“另外空间”的情景,一会说他在钟南山见到了“师父”李洪志。到了2007年3月,就表现为胡言乱语,并出手伤人,已经精神错乱了。家人只好强行把他送到通城县精神病医院和咸宁市精神病医院检查治疗,被确诊为精神病患者。经多方治疗,我大哥的病情有所好转,我们把他接到家里静养,并派家人监护他。可是大哥出院后病情时常复发,嘴里经常念叨“另外空间”和“钟南山”等词语,神情痴呆,一急不是打老婆就是打母亲,把家里弄得一团糟。

  大嫂难以忍受大哥的打骂和折腾,对大哥心如死灰,她在征求几个儿女的意见后提出与大哥离婚,父母亲对维系大哥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也无计可施。2007年7月27日,大哥大嫂协议离婚,三个侄儿女归大嫂抚养,在县城购买的房子也归大嫂所有。大哥孑然一身,净身出户,面容憔悴的他只好回到农村老家伴随父母和弟弟一起生活。

  2011年8月份的一天,母亲劝大哥服药,可他不肯,还说母亲要害他,还说母亲反对他修炼法轮功是“魔”,口中念念有词,大哥随手操起一根木棍追打母亲,把母亲打得头破血流,被我和父亲制止后送母亲到县医院治疗,母亲的头皮被缝合了十几针,花医疗费五千余元。

  2011年9月30日,我带着大哥在通城县民政局办理了“精神残疾人”残疾人证。想大哥从一个才艺出众、风华正茂的健康人,到一个神情痴呆、语无伦次的精神病人;他从拥有一个家庭和睦、欣欣向荣的五口之家,到一个妻离子散、生活难以自理的孤家寡人。如今,大哥只能由我照顾生活,真不知他何时才能从梦中醒来。

 

 

大哥方简胜的生活照

 

 

大哥方简胜的残疾人证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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