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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大志:“消业”害我失去了健康

作者:宋大志 · 2011-02-23 来源:凯风网

  我叫宋大志,46岁,赤峰市巴林左旗查干哈达苏木农民。1996年6月,由于意外车祸中左小腿被摔成骨折和经常饮酒等原因,我患上了股骨头坏死的毛病,经亲友联系在石家庄股骨头专科医院及时做了手术。手术做很成功,因为是初期,只是把坏死部分的骨头清除掉。术后按医嘱坚持服药,病情得到了较好的控制,一年后就能从事一般的劳动。

  1997年6月,我到市医院进行定期的复查,由于当时时间充足,我就顺便到就近的长青公园游玩,游玩中看见有一群人正在一起练功,好奇心驱使,就走近了他们。传功人告诉我:“现在大家练的是法轮功,修炼法轮功的人李洪志师父会为其‘消业’,不用打针吃药,病就能好,修得好,上了‘层次’,还能‘成佛’、‘圆满’。”这番话对长期受病魔折磨而非常苦恼的我来讲具有极大的诱惑,看到这么多人都信都练,一定没有错,于是,在传功人的指导下购买了《转法轮》和讲法录像带。

  回来后,我按照辅导员的话,每天照着录像带反复地看,并学着比划动作,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就打电话向他请教,电话说不明白就亲自前往,直到弄明白为止,因此,不到一个月,就学会了法轮功几套功法,还把《转法轮》潜心研读了几遍。经过一段时间有规律的运动和心理调解,我感觉身体状况比以前好多了,就把这一切都归功于修炼法轮功出现的神效。心想,自己不幸患了股骨头坏死的毛病,多亏有缘练上法轮功,不但可以治好病,还可以“成佛”、“圆满”。从此,我把法轮功作为我的精神寄托,对法轮功由开始的一般迷恋,最后达到痴迷的程度。

  随着“学法”练功的愈发狂热,我逐渐改变得像变了个人似的,做出了许多让人无法理解的事情。我开始还帮助妻子干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到后来为了一心修炼,根本就什么都不管了,整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原来我的性格非常开朗,有不少朋友,练功后不愿与他们交往,正常的人情来往也不愿参加。我还不定期地到市里与功友交流修炼体会,有时一去就是好几天,而且每次回来,都要带回不少法轮功书籍和资料,连路费加买书都花去不少的钱。尤其是因相信李洪志说的“疾病并非是身体上组织器官的病变造成,而是因为‘业力’所致。”从1998年2月以来,我再也不去医院检查,并且把医生开的药都统统的扔掉了。由于我不听她的劝阻,又考虑到我自从得病后心情一直不好,妻子也不好与我过分争执,只好由着我,因而经常委屈地暗自流泪。

  1999年开始,我的股骨头又出现了疼痛。妻子怕我再出什么问题,就劝我到医院复查。但我按法轮功的理论认为练功的人是没病的,说自己的身体出现的现象是“师父”在给自己清理身体去掉黑色物质的正常反应,如果再打针吃药就会把“业力”压回去。由于我不去就医用药,我的病情在不断加重,任凭我怎么练功都无济于事。我怀疑是自己修炼出了问题,就专程到市请教功友,功友说我还是心性不够,等提高了“层次”,达到“师父”的要求,自然就会得到“师父”“法身”的保护,实现无病状态,还鼓励我要增强信心。在市的几天里,我的几个功友还为我发功治病。  回来后,我还带回了李洪志的画像并挂在卧室的墙壁中间,早晚烧香叩拜,并认真学习李洪志的“经文”,以提高心性。不但如此,我练功的时间比以前更长了,经常练到深夜,而且股骨头越痛我就越练,梦想早点把身体里的“黑色物质”给逼出来。

  由于我的病一拖再拖,长时间得不到医治,病情发展到经常股骨头痛的难忍,由开始的行走不便,到后来行走困难,直至生活不能自理的非常严重程度。1999年6月,家人不得不强行把我送到市医院接受检查。医生说,由于我手术后没有巩固治疗,致使病菌已经蔓延到了整个股骨头,也就是说我的股骨头全部坏死,建议我更换假的股骨头来代替。可顽固的我仍不醒悟,就是死活不依,还把劝我治病的家人当成修炼路上的“魔”,叫他们不要破坏“大法”,吵着要他们带我回家继续练功,还说这不是病,是“业力”,“师父”一定会为我“消业”的。看到我要死要活的样子,在没办法的情况下,他们只得将我接回家中让我继续重温自己的修炼美梦。

  1999年7月,国家取缔法轮功后,我通过收看电视报道以及反邪教志愿者对我的帮助,让我彻底看清了法轮功的真实面目。醒悟后的我才真正明白,自己几年来苦苦追求的所谓“消业”的“圆满”路,原来是一场骗局,不仅伤害了家人,还害自己失去了健康。

  后来我积极接受了更换假股骨头手术的治疗,但昂贵的费用和术后的不良反应,不但让全家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同时也给我带了很多生活的不便,至今农村所必需的重活我仍是干不了。为此,我非常后悔,并痛恨害人的法轮功。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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