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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蓉:我愧对家人

作者:张丽蓉(口述)余秀(整理) · 2011-10-25 来源:凯风网

  我叫张丽蓉,现年52岁,家住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拥军街20号,是县地税局的退休职工。我曾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丈夫工作稳定,女儿体贴父母,一家人其乐融融。

  1997年,经人介绍我接触了法轮功,由于自己对单位正常的人事调动不能正确对待,加上身体不好,我被《转法轮》书中宣扬的“真、善、忍”和“做好人”等理论所吸引,特别是被书中“生病不吃药”的说辞所打动,误认为法轮功是块“净土”,认定李洪志就是来“度”我们的“师父”,发誓要一修到底。生活中我按法轮功“真、善、忍”的要求去做,丢了东西认为是欠人家的,不放在心上;工作中评上了文明职工不要,放下了“名利”,并且每天坚持抽出几个小时的时间练功、“学法”。逐渐的我感觉身体有劲了,脸色红润了,一身的病痛也不知不觉消失了,身体渐渐硬朗起来,为此我们全家都十分感激李洪志及其法轮功。

  在刚开始修炼的时候,我依然积极地干着自己热爱的工作,也没放弃对家庭的责任和对孩子生活、学习的关心。可是随着我看了李洪志的《转法轮》以后,我把工作之余的所有时间都用在了“学法”、练功上,对家庭不再像以前那样负责了,对孩子也不如以前那样关心了,法轮功成了我生活的全部。

  慢慢地,我便感觉自己已经上到了一定的“层次”,觉得自己与“常人”的社会已经不太融合了。那时看到单位的同事们积极努力地工作,我便认为他们很庸俗,是“名利心”太重;看着只知道上班、看孩子、做家务的丈夫,觉得“常人”的他很可怜。因为李洪志说过:“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年岁一过,悔已晚矣。”此后,我那原本温馨的家逐渐成了我修炼的羁绊。除了修炼,一有时间,我便和功友们交流心得体会,很少再关心家庭和孩子。终于善良的丈夫也开始接受不了我的转变,一再央求我为了家庭和孩子不要再痴迷于法轮功了,可是“师父”说过“放弃不了亲情,你就修炼不了”。于是我便坚定地告诉丈夫:“我可以放弃一切,就是不能放弃‘大法’!”丈夫被我气得住了几次医院,女儿的学习成绩也因此一落千丈。

  1999年7月22日,国家宣布取缔法轮功,我当时很是想不通,在家大哭,为李洪志的法轮功喊冤叫屈,始终不愿意承认法轮功是邪教的事实,依然坚持修炼“大法”,还闹着要进京去“护法”。父亲、兄弟、丈夫好言相劝,叫我面对现实,不要再执迷不悟,女儿跪在我面前泪流满面,痛哭不止,苦苦哀求:“妈妈,我还有一年就高考了,答应我哪儿也别去好吗?”他们一直劝到凌晨两三点钟。然而我把这一切都当成“考验”、当成“过关”,心中只有一念:“坚修大法心不动”、“修去名利情,圆满上苍穹”。

  7月24日,为了“护法”、“圆满”,我扔下别人梦寐以求的工作,扔下年迈的父母和正上高中的女儿,组织我县8名法轮功练习者进京为李洪志、法轮功鸣冤叫屈。进京滋事那天,单位同事和亲人到处找我,丈夫、女儿一夜未眠放声大哭,最后我因为进京滋事被遣送回当地。父亲去家里劝我,打我骂我,我都无动于衷,但说到李洪志的名字时,我哇地一声哭了,不让他叫“师父”的名字。回来后,我更加热衷于“弘法”、“讲真相”,逢人便介绍法轮功,见人便叫人学法轮功,大力“弘扬”法轮功,希望更多的人“得法”。

  到了2002年4月,丈夫终于忍受不了了,向我提出了离婚,我不但没觉得留恋,相反当时我心里想,这不正是《转法轮》中说的要放弃“情”吗?这不正是对我的“考验”吗?我当时认为离婚了自己的功法会更上一个“层次”,为了加速“修成正果”,我欣然同意,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破碎了。后来,父亲因遭此打击身体多病,经常住院,母亲则日夜以泪洗面,丈夫、兄弟、妹妹、女儿从此更是在人前抬不起头。然而,面对这一切,我却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继续走下去。

  今年初,家人将我送进当地心理矫治中心治疗。在这里,我开始反省自己,并逐渐恢复了理智。

  回想过去,我真是懊悔不已!家庭因我练功而支离破碎,曾经那幸福美满的生活何时才能回到我身边。如果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绝不会再沾法轮功。

 

【责任编辑: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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