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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红:我当副站长那几年

作者:陈小红 · 2011-10-14 来源:凯风网

  我叫陈小红,女,1961年出生,福州人。原在福建省微波通讯公司福州分公司工作。我是线路维修部技术员,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每月收入就高达几千元。

  1994年我带着祛病健身的良好愿望开始习练法轮功。我买来李洪志的《法轮功》,边学边练,逐渐相信了李洪志的“消业”、“上层次”、“求圆满”的说法,痴迷其中。整天几十遍、上百遍地听录音、看录像,反复背诵李洪志的《转法轮》,把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背得滚瓜烂熟。集体练功、“会功”时,我常常在功友面前表现自己,能准确说出《转法轮》哪一页、哪一段的内容是什么。1996年在功友们的推举声中,我当上福州市法轮功辅导站副站长,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

  当上副站长,自我感觉上了一个“层次”。按照李洪志的说法,要上更高“层次”,就要去掉“执着心”,“放下名利情”。于是,我不顾家人、亲属和单位领导、同事的百般劝阻,放弃了让人羡慕不已的高薪岗位,一心想成为李洪志所说的“修炼人”。当上副站长,多了“传功、传法”占用的时间,家里的大事小事我都置之不理。那时,小孩上小学临近毕业,央求我多陪他学习辅导作业。我的丈夫、父母也劝我不要整天泡在练功上,花一些时间用在孩子身上,可我一门心思想“精进”,对孩子学业不闻不问,生活上也不理不睬,使小孩失去本应有的母爱,学业也因此受挫。母亲生了病,父亲让我陪她去看病,我害怕会回到“常人”层次,便以“修炼的人是不能给人治病的”为由,拒绝照顾母亲。想起这些事,心酸致极,为了练功“去亲情”,让我懊悔不已。

  副站长主要的任务,就是不遗余力地“传功、授法”和拉人“加盟”。按照李洪志的说法,要成为“真修弟子”,“好站长”,就要“奉献”自己的一切。于是,我背着家人,偷偷地把家里购置新房的多年积蓄,不断地用于购买法轮功的书籍、光盘、录音,以及练功带、法轮功徽章等分送给功友。我还带着几个功友,到人流聚集量大的广场、公园、社区操场等地四处游说,推广法轮功,很多的人被我给拉了进来。我70多岁的婆婆,也被我拉入法轮功中来。

  从1997年婆婆开始跟我一起习练法轮功,从此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婆婆患有便血,相信李洪志的“法身”,不让家人带她上医院检查。我就天天带着一些功友,跟她一起背《转法轮》,还让婆婆跪在李洪志像前,烧香膜拜,不送医、不吃药,折腾了一年多。2007年婆婆病重昏迷,送到医院后查出肠癌晚期,不到一个月就去世了。小姑是个医生,指责我害死她妈妈,我却认为婆婆的“执著心”没去掉,所以“师父”才无力回天。

  从1996年开始我一面不惜重金地从广州运来法轮功资料,以及配套的影像、放音等设备,一面暗地里大肆制作法轮功宣传单,鼓动功友出来“讲真相”,发传单,贴标语,先后花光了我三十多万元的积蓄。这样耗心耗费之后,1997年和1998年法轮功在福州迅速发展起来,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法轮功中来。

  1999年7月国家取缔法轮功之后,我转为地下活动,经常偷偷带上功友出去贴标语、发传单。2000年月12月,我又以“副站长”的身份,号召功友“走出来”,“弘法”、“护法”。后来,有的功友想退出不干了,开始不听从我的指唤,我就利用所掌握的功友信息,发短信以“形神全灭”等相威胁,控制和拉拢发生动摇的功友,强迫他们出来,扰乱社会稳定,最终触犯刑律受到处罚。

  经过反邪教志愿者的帮助,我从法轮功的噩梦中清醒过来。十多年来,我只顾自己“求圆满”,而不顾家人的感受,孩子的学业,辞退了工作,花光了大半生的全部积蓄,也因我有不少人误入歧途身受其害,还硬生生地把婆婆推向了鬼门关。回想自己的这些事,真叫人痛心疾首,后悔不已。

 

【责任编辑: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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