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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国芝相信“法身保护”被害成瘸子

作者:罗 功 · 2010-04-01 来源:凯风网
   题记:3月19日,笔者同另一名反邪教志愿者聂安华走访了乐山市沐川县幸福小学退休教师邓国芝。邓国芝曾痴迷法轮功,因误信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法身保护”说,在参加练功修炼途中遭遇车祸摔断了左腿后拒绝就医,导致左腿终身残疾。以下内容是笔者根据她的讲述整理而成。

  我叫邓国芝,女,出生于1938年8月5日,初中文化,是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幸福小学退休教师,退休后住沐川县沐溪镇中桥街上段。工作期间兢兢业业,教出了不少的优秀学生。我和老伴均是人民教师,三个子女都参加了工作,生活过的有滋有味。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法身保护”说把我的左腿害成了终身残疾。

  我原本是一名民办教师,是个地道的农村姑娘,八十年代转为公办教师,老伴比我大14岁。1990年9月,我从教师岗位上光荣退了下来。退休后,我和老伴总想强身健体,延年益寿,安度幸福晚年。夫妻俩每天坚持散步、跑步,闲逛,周而复始。由于当时的文化生活匮乏,虽然身体得到有效的锻炼,但总感到无聊、空虚,无所事事,有种莫名的失落感。

  1998年7月16日,我和老伴在县城通灵桥散步时,碰见昔日的顶头上司黄大姐、邓大姐,她们邀请我参加法轮功并介绍:“现在有一种神奇的气功叫法轮功,修炼它可以祛病健身,消业保平安,‘一人练功全家受益’;如果你能精进修炼,能得到法身保护,功德圆满。”在她们两位功友的引荐下,我自己掏18元钱在黄大姐处购买了1本《转法轮》。回家后,我对《转法轮》进行了认真研读,发现李大师教化练功人信奉“真善忍”、“做好人”、“强身健体”,是难得的神功,机遇不能错失。于是,第二天我就到县电力公司练功点参加了法轮功。参加练功后,我也和其他功友一样,花钱购买了李洪志画像,放像机、李洪志讲法的录像带、《法轮大法义解》等资料。每天坚持聚会、打坐练功、交流学习体会,背诵李洪志的经文。经过十几天有规律的练功、交流,我的功法学得到位,练功积极,县法轮功辅导站及时把我任命成这个练功点的联络员。从此,我对法轮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甚至还认为找到了自己再次干事创业的奋斗目标。

  自从当上联络员后,我就一门心思的精进练功弘法。渐渐地,我不与外界交流,不和家人沟通,性格变得孤僻暴躁。为方便学法交流,我家迅速成为新的聚会点,有十七、八名练功人员到我家打坐练功、反复通读和背诵李洪志的经文、交流学法体会,天天无偿向功友提供食宿。这样的练功生活在我家坚持了半个月。如此一来,严重影响子女的生活和工作,遭到大儿子的强烈反对。迫于无奈,我们只好把这个练功点迁至县农行外的广场内。

  经过一段时间的精进修炼后,我完全陷入练功弘法的泥潭不能自拔,整天都是法轮功的“祛病健身”、“法身保护”、“圆满”等歪理邪说占据了自己的思想,甚至连骑车、走路都在背诵法轮功的经文。1998年12月29日早晨,我从家里骑自行车到练功点去练功,边骑车,边背诵经文,当快要到农行练功点时,突然被迎面开来的出租车碰撞,当即把我重重摔在地上,手脚都在流血,不能动弹。出租车驾驶员见状,马上叫来了另一辆出租车准备送我到医院救治。我说:“我是修炼人,没事的,师父是一个法力无边的人,他现在正在考验我(当时,我想李师父说:‘你真正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我们法轮会保护你’;‘这本书(《转法轮》)里边每个字都有我的法身,每个字都是我的法身形象……我有无数的法身保佑你——再多的人我也能管得了……跑到哪去,我都能保护得了你’)。这次车祸是师父有意安排的,如果报案,交警大队惩处了你,我就不善,是要遭报应的。因此,你用不着报案请交警,别管我,你赶快开车跑吧!”就这样,没有要肇事者的任何赔偿款就把出租车师父放走了。功友们得知我被出租车撞倒并摔伤,不能动弹,七手八脚把我从事故发生地抬到练功点的广场内给我发功疗伤、念《转法轮》,自己不断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师父快来救我。如此作法在练功点折腾了我5个小时,大腿疼痛难忍,我不断呻吟,直至把我疼晕在地。家人得知后,叫来救护车迅速把我送到沐川县人民医院检查救治。经骨科医生检查确诊:左大腿及左大腿膝盖骨粉碎性骨折,需住院治疗。由于腿肿的十分厉害,连裤子都不能脱掉,只有用剪刀把裤子慢慢剪掉才能实施救治。在医院医治的第3天,疼痛有所缓解,我拨掉了输液管,坚决不再打针,不吃药,不治疗。由于子女拗不过我,第4天,我就闹着强行出了院。子女把我从医院抬回家后,继续虔诚相信有师父的“法身保护”,拒绝医治。

  在我的左腿摔断的半年中,我在家里虔诚念法轮功经文“消业”疗伤,拒绝到医院检查医治。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时,反邪教志愿者得知我的情况后,主动买了礼物到我家看望我,并给我讲解法轮功对社会的危害以及我县痴迷法轮功“法身保护”的受害者拒医拒药,致残致死的典型案例,耐心细致地开导我。在一系列铁的事实面前我悄悄的自我反思:我精进修炼弘法,虔诚的相信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法身保护”说,不但没有得到师父的法身保护,相反,现在腿还不能下地走路,是法轮功把我害了啊!从此,让我幡然醒悟,决心彻底与法轮功组织决裂。

  决裂法轮功组织后,子女送我到县医院再次检查治疗,由于耽误了最佳医治时机,最后还是让我落下了终身残疾——左腿成为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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