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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辅导站长的一次谈访

作者:杨 华 · 2010-03-29 来源:凯风网
  龚桂殊,女,69岁,浙江省富阳市原法轮功辅导站站长,曾相信李洪志的“消业”说,有病不医治,差点出危险,多亏家人及时规劝,让她动了手术,才得以救治。

  笔者是一位反邪教工作志愿者。近日走访了龚桂殊。进家时她正和弟弟等家人收看电视;见到笔者,病中的她虽然步履蹒跚却端茶敬果,很是热情。

  笔者:龚阿姨,你开刀以后,现在感觉怎么样?

  龚:还好。要不是几个子女和好心人劝我去住院动手术,恐怕早就没命啦。第一次是2002年11月因肾脏不好开刀。那时我坚持认为是练习法轮功,治好了病。这次是去年(2009年)10月12号,因胆和结肠开刀。结肠有癌变的迹象,摘除了胆囊中的结石和结肠生出来的息肉(5*8公分大),结石已经很大了,排不出来了,如不住院开刀麻烦就大了。叫我过意不去的是,我妈已经90岁了,她身体健康,她在照顾我。嘿嘿,有点说不过去。

  笔者:你母亲身体健康与法轮功无关吧?

  龚:当然啦。我相信法轮功成这样了,我妈贝秀英不相信法轮功比我还活得健康。这其中的道理有得我琢磨琢磨。

  笔者:龚阿姨,你迷恋李洪志法轮功那么多年,能谈谈其中最主要原因是什么呢?

  龚:最主要的原因是:“神”与“人”不分。我自小就对神充满神秘感、敬仰感,总以为他们有超凡的能力,长生不老,无所不能。至于人么,平常最简单的说法就是做做吃吃的凡夫俗子。

  我从1996开始练法轮功。自从接触法轮功以后,我以为找到了俗人超度到神的快速通道。这是因为:李洪志虽然没有称自己为“神”,但他比附自己比“神”还“神”。李洪志称,法轮功是“具备宇宙的一切功能”,自己是“宇宙主佛”,“没有我就没有宇宙的存在”、“宇宙再大,也没有我大”。这不得了啊。《转法轮》中,他说他站的高度能看清“高层空间的人都是神,变的很大,神通大显……”。他还说,2000年地球本来是要爆炸的,是他推迟了爆炸时间;只要“信师信法”就可以躲灾避难了。他说,“我想在你们圆满的时候给人类带来一个壮举……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人不相信神,让神真实地体现给人看。”

  按李洪志的说法,他不是“神”但胜过“神”了。随着练功的深入,学法的“精进”,我越来越被他的这套东西所骗,理所当然地把他当作“神”;也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只要练功也会有一天成为“神”,至少也可以捞个半神吧(笑)。

  笔者:做“神”是空想,做一个实实在在的人有啥不好呢?

  龚:李洪志对人的贬低,加深了我的错误想法。你来看他的说法:“常人永远在自己愚见所划的框框里爬行”、“人是从宇宙空间一层层掉到最底层来的,过着低能的生活”,“地球是最低层次的人居住的‘垃圾站’”、“常人的肉身是最肮脏的,是魔性的”、“常人心性执著,就是为情活着”、“常人理解不了宇宙大法”、“那么作为一个练功人,一个超常的人,就得把它看淡,最后完全放得下”、“当人不是目的,人的生命不是为了做人,就是让你返回去”……等等很多。这样颠覆了我对人“是做做吃吃的”的想法,有一段时间里我一心一意追随他想去做玄之又玄的“神”了。

  笔者:呵呵,这样让你体会到了修炼成“神”的乐趣了吗?

  龚:乐趣一点没有,只有一大堆霉运。为了成“神”我追随李洪志,坚持修炼。所以呀,法轮功被取缔后我仍偷偷活动;2000年6月与北京的法轮功人员串联后参与组织了一批人去天安门广场拉横幅大喊大叫“正法”;2006年发传单;2007年拉了一批人恢复了富阳法轮功活动等等。李洪志也说过:“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作为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人了,那你作为一个超常的人,就得用超常的理来要求你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另外空间它的时间概念和我们这边都不一样,它怎么能制约另外空间的物质呢?根本就不起作用了”。那时我根本没把国家的法律当回事,依李洪志的强烈暗示,就是叫我们围攻、上访、骂人,也就是“尽人事”吧,是不会有事(指被抓被处罚)的。可笑的是,我每次活动,每次都被查到。有时也偷偷地想,李洪志和法轮功的神力究竟在哪?我,“神”与“人”不分时就是这样傻乎乎啊。

  笔者:那你是怎么搞清李洪志是“人”而不是“神”的呢?

  龚:大道至简呀。把李洪志当作“人”看而不是“神”看,其实很简单,我首先把自己回归到人,否定了“修炼人”,把“修炼人”与普通人等量齐观,再用人的眼光去看李洪志就十分清楚了。

  2008年11月,已经66岁的我再次违反法律受到法律制裁。社会志愿者耐心地对我进行了帮助教育。经多年折腾的我此时也静下心来想问题了。不管以前我怎样练功听李洪志的话,还是平常人一个。要吃喝拉撒,有喜怒哀乐,病了得吃药开刀,违法了照样要追究,进监所后来看望的还是自己的子女和亲人而非李大师空降。看李洪志吧,他像常人一样有自己的父母、子女、家人;他像常人一样在长春生病时只能进医院而非“消业”,他到美国后亲戚(妹夫)生病也得进医院而非“消业”;他像常人一样爱财敛财。1994年,成本2元左右1本的《转法轮》要卖12元;他像常人一样,传法得用音箱、书籍、传单、多媒体;他像常人一样出行要坐车乘飞机;他像常人一样要吃饭、睡觉、上厕所。他是常人中真正的“垃圾”,歪理邪说随口出,吹牛撒谎不要脸,称佛称“神”常害人,躲在国外尽干些害国害民的事……总之,用平常人的平常眼光去看平常的李洪志一目了然——他是人。就这么简单。

  分清了“神”与“人”,我就从法轮功的束缚中走出来啦,也真正认清了李洪志所讲的法轮功是邪教。

  笔者:你在转变过程中还有别的思想困惑吗?

  龚:有。就是二个字:“怕”和“求”

  “怕”李洪志“形神俱灭”这句话。民间一直传说人死后的转世轮回。一个人的形,如肉体、骨架终有一天要没有的。但一个人的“神”和灵魂不能没有呀,不然,怎么去转世呢?不听李洪志的话要“形神俱灭”,太可怕啦。人在阳间做得不好,死后无非是上刀山下火海等,但总还有转世轮回的机会。“形神俱灭”的话,什么都没有啦,这对中国人来说点到了软堂里(软肋)。不过,这是李洪志吓人的,他是为了从精神上控制每个信徒。再就是怕“业力返回”,李洪志说过病是“业力”,练习法轮功后李洪志把我们身上的“业力”带走了,如果不相信李洪志和法轮功,他要把“业力”加倍地返还。

  还有一个就是“求”字。一般来讲,人的心灵深处总有求做神做仙、长寿不老、高人一等的想法。这种想法也正好被李洪志所利用了,我在上面的说话中实际上已经提到了这个问题。“求”字当头,欲进不能,欲退还难哪。

  如果你分清了“神”与“人”的区别,自然,你对这二个字也就不成问题啦。

  笔者:有启发呀,是否可以这样认为:走出法轮功泥潭,关键是要分清“人、神”,抛弃“怕、求”。

  龚:是的。但这样的认识转变,对我其它迷恋法轮功的人来说实在不易呀。

  笔者:你现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龚:我对以前的行为很内疚,不仅自己走了弯路,而且还将一批人拖入法轮功泥坑里,我希望他们尽早走出来。法轮功信不得,它是害人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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