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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做好人”

作者:三生石 · 2009-04-07 来源:凯风网
  现在社会上的法轮功痴迷人员,对法轮功的依赖除了认为法轮功有一定的祛病健身的效果外,最大的原因就是认为法轮功讲了“真善忍”三个字,法轮功是在教人“做好人”,所以法轮功没有错等等。对于这一点,我有我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首先,法轮功的“好人”具有表面性和主观臆想性

  法轮功痴迷人员常挂在嘴边的,论证自己是在做好人的依据是:“我过去性格脾气不好,练功以后,现在变好了;我过去对待工作斤斤计较,练功以后就改变了。”这种把自己的过去和现在进行比较的方式是一种纵向的比较方法,但是没有其它的参照物,没有横向的比较。没有把法轮功和其它宗教相比,没有把自认为做好的一面和社会上的其他好人相比,总之就是自己认为在“做好人”,所以,这样的“好人”具有表面性和主观臆想性。举一个例子吧。以前我们单位就有一个学法轮功的同事,国家取缔前,她到处宣传法轮功,说法轮功好,她也来给我宣传,我问她为什么要信这个,她就说练功以前对单位领导有看法,和同事之间有矛盾,工作中有斤斤计较的情况,学法轮功后知道应该去做一个好人,现在工作从不推诿,领导和同事关系都处得很融洽,法轮功把她变成了一个好人。我问她:“你是我们医院分来的年轻大学生,以前我觉得你很虚心好学,但现在你还会钻研你的业务知识吗?请问你写了哪些学术论文呢?几年过去了你又有哪些科研成果呢?有多少病人因为你医术精湛,医德高尚送过锦旗呢?我认为被动的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和主动积极的把工作干好,是两个概念哟。”她听我这样问,半天没回答上来,但心里还是不甘,勉强说:“我虽然没做出多大的成绩,但我还是做好了我的本分……”我又说:“这就不算做好人呀,尊重父母长辈、团结同事、做好本职工作,这是作为一个人应该去做的,做到了这些只是一个人应该尽到的本分,但这不是做好人,好人应该是在做人的基础上为了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利益可以奉献牺牲自己一切的人。”她听我这样说以后,再也没有来给我宣传法轮功了。

   再次,法轮功“好人”具有言行不一致的狭隘性

  法轮功痴迷人员绝对不允许别人说自己或者说法轮功这个团体不好。在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心中,一个好人的心胸应该是广阔的,谦虚的,广纳善言的。绝对不会以牙还牙。但很奇怪的一种现象就是法轮功组织为了一篇文章,他们可以一次次的围堵在政府门口、在新闻单位门口,要求政府无条件的支持他们——让新闻单位或公民个人停止对他们不好或者是不利的宣传。而且不达目的不罢休。嘴里说是没有组织,自愿去的;其实却是有组织有目的地去围攻中南海、各地政府机关和新闻机构、学校;嘴里说只是去“讲清真相,反应情况”实际却是去闹事、滋事,或违法上访、集会,干一些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一口咬定是“除魔”,是为了家人亲人好。像关淑云掐死女儿、傅怡彬弑父杀妻、陈福兆投毒毒死17条人命等其实分明就是是草菅人命!也就是说,法轮功人员认为的好就一定是好,认为的对就一定是对,根本不去考虑社会的、集体的、或他人的利益和想法。我想这所谓的“好”和这样去做好人,由于违背了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和常规,最终也不会被社会所接受,相反,最终是会被社会和人类所抛弃!

   最后,法轮功“好人”的终极原因仍是自私性

  这几年通过对法轮功组织的观察了解,使我对法轮功人员争相“做好人”有了新的认识。原来李洪志在书中和“经文”里面都大量地吹嘘,通过修炼法轮功可以快速便捷地“成佛成仙”。他在《转法轮》这本书大量的鼓吹说修炼法轮功可以到“极乐世界”去,那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也是金的,到那时,你想什么有什么,要什么来什么。伸手即来。”他还说:“确确实实炼功人讲:常人有常人所追求的,我们不追求;常人有的,我们也不稀罕;而我们有的,常人想要也要不到。”他还在书中举例说明,说“北京有个学员,晚上吃完饭领着孩子到前面去溜弯儿,看见有广播车在宣传摸奖劵,小孩凑热闹,要去摸奖,摸就摸吧,给小孩一块钱去摸,一下摸了个二等奖,给一辆高级小孩自行车,小孩乐坏了,但他当时脑子‘嗡’一下:我是炼功人,怎么能求这个东西,我得这不义之财我得给他多少德呀?”等等。这些例子给了法轮功人员很大的影响。

  原来,法轮功痴迷者他们的所谓“做好人”,不是真正的为了社会或他人,而是怕自己丢了“德”,上不了“层次”,不能达到“圆满”的境界;表面上看他们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但实际上不是真正的道德回升了,道德意识提高了,而是通过放弃一些东西,以获取最大的利益。这是一种不为人知的,获取别人利益的手段,他们做得再多也是为了自己!所以这“做好人”的背后就是一个“私”字。这很具有迷惑性,这样的“好人”难道不是欺骗吗?这样的好人该提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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