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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萍:我没了家

作者:邵 萍 · 2012-07-02 来源:凯风网

  我叫邵萍,今年48岁,家住千年古莲之乡——辽宁省普兰店市丰荣街道古城社区。1988年与同学滕伟结为夫妻,次年生下女儿欣欣。我曾拥有一个令人羡慕的美满家庭,丈夫憨厚体贴,女儿乖巧懂事,我也曾是一个贤妻良母,三口之家充满着温馨幸福。但这原本美好的一切却因我痴迷法轮功、一心求“圆满”而变得支离破碎。

  1992年春,爱美、追求时尚的我专程到大连拜名师学习美容美发,两年后我学成归来,在自家楼下临街一门头房开了一个取名叫“美丽从头开始”的发廊。由于我心灵手巧,剪艺精湛,又待人热情,新老女客口耳相传,每天来店美发的客人络绎不绝,虽然每天一站十几个小时千推万剪腰酸腿疼的,但收入可观,看到爱美女士们一个个满意地离去,我的心里充满了成就感。

  由于长年超负荷劳累,我的腰、腿、肩及颈椎都患上了病,每晚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疼痛难忍。

  1996年春的一天,一名顾客听说我得了职业病,就对我说她每天都到站前广场练一种非常神奇的功叫法轮功,功法创始人李洪志非常了不起,他从小拜仙人指点得道,额头上刻有“真善忍”三个大字,是上天派来拯救世人的,练了他的功,可以健身强体,祛病消灾,逢凶化吉,可以摆脱做人的苦难,可以“圆满”得道成仙。第二天她就给我送来一本叫《转法轮》的书,当晚便拉我加入到广场的练功行列中。

  也许由于我许久呆在发廊小天地,初次接触到外面世界且集体练功,我的心情有一种从未有过的畅快感,随着不断的“学法”,不断接受李洪志“经文”的心理暗示,练了一段时间后,我自感压力大减,全身的疼痛感逐步消失。于是我深信这是法轮功给我带来的“福报”,对李洪志更加崇拜了。从此,我坚持白天营业,一到傍晚,我把店门一关,连晚饭也不吃直奔广场练功,风雨不误。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听到这个消息,我犹如五雷轰顶,接受不了,我不理解:法轮功宣扬“真善忍”有什么错?“圆满”后进到“法轮世界”去过“大自在”的日子有什么不好?那段时间焦虑、失落、疑惑时刻萦绕在我的心头,整天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一名同修对我说,“师父”说走出去方可“圆满”,要向世人“讲真相”。从那以后,广场不让练,我就在家练,在店里练。每逢来店美发客人,我就喋喋不休地对她们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是宇宙大法”、“将来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什么都有”。一些客人见我张口法轮功闭口“师父”的唠叨个不停,都陆续不找我美发了。

  有时,我还从同修那里拿回一些法轮功传单,趁晚间出去张贴散发,每发一次,相信“师父”的“法身”都会看在眼中,似乎感到自己的“层次”又提升一步,“师父”一定会保佑我“圆满”的。

  丈夫见我练功几近痴迷,生意不正经做,家务活彻底放弃,对年幼的女儿也不管不顾,就多次苦口婆心地劝我停止练功,过正常人的生活。我却恶语相加,把丈夫看成是阻碍我“圆满”得道的“魔”。更不能让丈夫忍受的是我竟长期拒绝与他过夫妻生活。我认为性是最肮脏的东西,不禁欲不利于修炼,更不能“圆满”。为防丈夫纠缠和干扰,我将行李搬到美发店,与丈夫分居。当年年底,丈夫见我毫无悔意,提出与我离婚,想起“师父”告诉我只有“放下名利情,才能圆满上苍穹”的教诲,我毫不犹豫地在离婚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我同意离婚只提出一个条件,只要不抚养女儿,我可以净身出户。1999年末,我正式与丈夫离婚。

  离婚后,没有丈夫的管束,没有女儿的羁绊,我练功练得更勤了。白天呆在店里,草草应付几个客人,晚间全部身心都用在练功、与功友交流心得和散发传单上。

  2000年春的一天晚上,家住市郊年近七旬的老母亲和我大姐带着我那年仅11岁的女儿欣欣来到我的店里,见我面对李洪志画像虔诚地盘腿打坐,口中“真善忍”求“圆满”的说个不停,泪如雨下。三代人同时跪在我的面前,求我停止练功,求我与丈夫复婚,求我好好过日子,给年幼的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已上小学三年级的女儿那撕心裂肺般的哭求似乎对我有所打动:“妈妈呀,学校开家长会,我们班去的都是妈妈,就我去的是爸爸,妈妈你回家吧,我不能没有妈呀!我一定好好读书,长大孝敬你。”在亲人们的规劝下,2000年5月,我与丈夫破镜重圆。可复婚后的我在家只尽了一个月做妻子和母亲的责任,当年6月,经不住功友的说劝,我又一次离家出走住到店里。丈夫领着女儿多次找我回家,均被我无情拒绝,还对丈夫说“师父告诉我,要想‘圆满’,必须放下夫妻之爱,抛弃父母之情、母女之情。”丈夫见我已痴迷得走火入魔,只能含泪领着女儿失望而去。

  为表示对“师父”的忠心,2000年7月,在法轮功被取缔一周年之际,我与功友们连夜赶制了一幅“法轮大法好”的横幅,7月20日坐火车赶到北京,去天安门广场打横幅。

  丈夫见我不但在普兰店练功,还跑到首都“讲真相”,感到我已不可救药,毅然第二次地向我提出离婚。与第一次一样,我连眉头都没皱一下,提出只要不抚养女儿,我仍可净身出户。当年8月底,我与丈夫又离了婚。

  第二次离婚后,我对美发店的生意更不上心了,三日打鱼两日晒网,客人越来越少,最后无法经营下去关门不干了。我也没当回事,反而还有点高兴,就这样从2000年9月到2006年,可以说我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用在练功上。我坚信“作为大法弟子,‘圆满’才是修炼的结束”,“坚持到最后才是真金”,“坚持到最后才能‘圆满’”。就这样,我在修炼的歧路上越走越远。

  2006年秋,在街道和社区多名反邪志愿者的耐心帮助下,我逐渐醒悟,终于彻底摆脱了法轮功束缚,并在一家洗浴中心做保洁工作,虽然辛苦,但自食其力,可以养活自己,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跳出邪教火坑的我,虽然非常留恋和怀念三口之家以往的幸福生活,也曾试图挽回被我两次拆散的婚姻,但为时已晚。丈夫在与我二次离婚后的第二年,早已与她人结为夫妻,组织了新的家庭。女儿欣欣自懂事起,就几乎没有享受过真正的母爱,在她需要强身体长知识的关键时间段里,我整天忙于练功,两次离婚,给她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她勉强读到初二就辍学外出打工谋生,至今都不肯认我这个母亲。

  是法轮功拆散了我美满幸福的家,害我失去丈夫,失去女儿。

 

【责任编辑:仲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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