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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法”使我左眼失明(图)

作者:霍西亮(口述)刘珍(整理) · 2012-11-19 来源:凯风网

  我叫霍西亮,男,今年48岁,初中文化,现住江苏省赣榆县柘汪镇下驾沟村。我和的妻子以务农为生。我们有一双儿女,他们很争气,先后都考上了大学。一家四口,生活虽然不富裕,倒也其乐融融。

  1996年秋天,我因为干农活扭伤了腰,在村私人诊所治疗。父亲得知后对我说:“你不如去练法轮功,不仅能祛病,而且不用打针吃药,‘层次’高了,还能‘成仙成佛’。”我从别人那里获得《转法轮》一书,开始认真学习“法轮大法”。当时两个孩子都在读初中,需要花钱。想到不用花钱就能治病,我就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加入了练习法轮功的行列。我练功一段时间后,我感觉腰部疼痛减轻了。我错误地将这种变化当作是李洪志的“功力”治好了腰疼病,于是对“练功”能祛病健体深信不疑。为此,我在练功点宣扬“练功”能包治百病的神奇功效,使功友上当受骗也随声附和。我在家反复认真研读《转法轮》,慢慢被书中“真、善、忍”,“做好人”,“上层次”,修“圆满”等歪理邪说所蛊惑。认为李洪志创立的法轮功太神奇了,将《转法轮》视为宝书,对李洪志佩服得五体投地,发誓一定要追求“真、善、忍”,修练到“圆满”。我因为有文化,又年轻,接受能力较强,“练功”动作标准,交流“学法”体会时善于总结、表达,还在周围村庄又动员一批村民一起“练功”。由于表现“精进”,我被当地法轮功组织任命为下驾沟村的辅导员。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我非常震惊,很不理解,认为法轮功教人“做好人”,能祛病健体有什么错呢?正在彷徨之际,接到乡法轮功负责人通知:“‘师父’说了,在家修炼的弟子是邪悟,走出去的弟子是伟大。”在李洪志的谎言欺骗下,我毅然带领功友多次到附近乡村偷偷散发、张贴法轮功宣传资料。自从痴迷法轮功后,我整天“练功”,经常不归家,农活也不干了,几亩地都靠妻子一人操持,就连农忙季节也不帮忙。妻子非常生气,叫我不要再“练功”了,好好种地挣钱,供两个孩子上学和维持生活。我不但不听,反而对她说:“我‘练功’不仅是为自己‘消业’,而且全家人都会受益的,有什么不好呢?”

  2003年1月的一天,村上一位本家长辈去世,我和妻子一起去参加葬礼。按照当地风俗,晚辈要向去世的长辈跪拜磕头以示敬重。当妻子叫我跪下磕头时,我坚决不下跪,还理直气壮地说:“我是‘练功’之人,已经超越‘常人’了,怎么能向‘常人’磕头呢?他受不起我的拜。”亲友听了都非常气愤,纷纷指责我不孝,不通人情,我却不以为然。

  2007年8月6日晚上7点多钟,我骑摩托车到邻近的山东省莒南县团林镇散发法轮功宣传品。我急匆匆赶路,超速行驶,当行至本县霍家庄乡公路上时,与一辆相向而行的摩托车相撞,当即头破血流,昏迷过去,宣传品撒了一地。过路一辆面包车司机见状,把我们送到就近的马站乡卫生院抢救。我在医院一直昏迷了10多天,经医生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当我醒过来后,发现自己已躺在医院病床上,左眼看不见任何视物。守候在床边的妻子告诉我说:“你因车祸头部被撞伤,缝了十多针,左眼又受到撞击,眼球破裂被手术摘除。”亲友来医院看望我,都劝我不要再“练功”了,我仍旧痴迷不醒,对他们说:“我前世欠下的‘业债’,现在偿还了。”

  出院回到家以后,正在上大学的两个孩子从学校赶回家看我,并劝我说:“爸爸,你是个有文化的人,应该能明辨是非。如果李洪志的‘法身’真能保护你,你怎么能出车祸瞎了左眼呢?”对孩子的好言相劝,我仍犹豫不决。李洪志不是说“一人练功,全家受益”吗?怎么我全家不但没有受益,我还出了车祸,花去医疗费5万多元,使本身就贫困的家庭债台高筑。

  后来,在反邪教志愿者的帮助下,我极度发热的头脑逐渐冷却,构筑在内心的法轮功邪教的堡垒渐渐瓦解,幡然醒悟。幸亏妻子辛勤劳作和亲友的资助,才使我家度过了难关,两个孩子靠自己打工赚钱也完成了学业。经过多年的治疗,现在我身体已恢复正常,只可惜因“弘法”瞎了一只左眼,使我终身遗憾。

 

 

霍西亮近照

 

【责任编辑: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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